29(1 / 2)

加入书签

这件事到底还是给兄长知晓,匆匆赶来时,身上还浸着寒。

他半跪在地,脱去漆皮手套的右手托住我的脚掌,懊悔地打量我青紫的膝头。

早在我摔下马那会儿,我就被送回屋子,请了当地医生来包扎,彬彬有礼的金发管家吓得直在一旁“哦,上帝”。

我想是没什么大事,往年在田间,也总被莫名其妙的狗追着咬而摔跤,睡一觉就好了。

可我在昏黑的房间一闭眼,想起的偏偏是那狗恼人的叫唤——“他可是恶魔啊。”

当时的我是怎样为心中认定的兄长开脱的呢,我告诉自己,不能把狗吠当真,却从未仔细将前因联系起来,甚至愚蠢地担心起兄长的亚人格是否被人发现。

所以当知道真相的某天,我视为至亲的男人卧坐在病床,圣莫里茨变幻莫测的暴风雪再次降临,白如夏昼的雪光印照在他一如既往微笑着的脸庞上时,我听见他说:“多亏了你,这一次他心甘情愿地死去了。”

那一刻,病房外的风雪全部倾灌进我的身体。

当下,他却说:“希希,对不起。”

狡猾的雪砾化成颗颗水珠,滚圆地缀在他肩头,趁我们都不注意,啪嗒一下,滴落在我光裸的脚背。

我条件反射般抽动,却牢牢被握住,属于兄长的,粗粝的指腹缓慢而仔细地抹去那一滴小小的水珠。

以往这副躯体的另一个寄居者也爱这样,在我睡着的时候,从床头钻到床尾,找到我的脚后,用逗猫棒轻搔我的脚心。

等我气鼓鼓醒来,他就扑进我怀里,抬起漂亮的脸恶人先告状,说是我的睡颜过分可爱,像是在勾引他,可他克制住了,要不要给他一个亲亲作为奖励。

这样的场景往往是以一个暴栗谢幕。

后来等到了冬天,他渐渐不作弄我了,而是默默把我的脚揽进衣服,贴紧他滚烫的胸膛,两只大手不断摩挲我冰冷的脚。

我不知为何想起这些本该早就忘记的东西,或许是因为那番话,让我胡思乱想,又或许,我从来没真正忘掉他。

见我沉默,兄长轻声问:“生我的气了?”

我立马摇头,语气轻快安慰起他:“当然没有,只是在想今天那只小马。”

“希希喜欢?”他轻轻放下我的脚,扶我入被。

柔软的被子蒙住半张脸,露在外头的眼眨了眨。

他笑道:“那将它带回国内养起来,好不好?”

兄长一定说到做到,但我犹疑了,最后还是摇摇头,如果我的喜爱会叫它远离故土家人朋友,那我情愿不喜欢它。

兄长没有追问为什么,只是答应我“好”。

蓝黑色的天幕被切割,装进四四方方的窗棂,最后他立在装饰画般的窗边,向我说:“过几天风雪停了,要和我一起去冬猎吗,会有非常好玩的猎物。”

瑞士平均持枪率比美国还高,故此在看到一群持枪男男女女时,我没有过于惊讶。

今天我与兄长共乘的这匹马儿,比那日我骑的要雄壮有力得多,长鬃飞扬,一管长鼻子呼哧呼哧喷撒热气儿。

小晴身体抱恙没法儿同我们一起,于是周一告假,连同林森森也没胆量独自进森林,最后只有我上了兄长的车。

对话框还停留在昨天温小姐发给我的照片,小朗眯眼趴在她腿间,软毛从衣服间呲出,听说温小姐没能来成,是给画廊盗窃案绊住了,被偷走的那幅是她最珍爱的,我立马想到那张炸裂淌血的心,后来去向兄长证实,也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他停下为我涂消炎药的右手:“没关系,我已赠与她一副毕加索藏品。”

兄长不懂那幅画的含义,轻视了它,所以在看到社交软件上温小姐发布流泪表情后,我凭借记忆,将那幅画还原,寄送给了她。

温小姐收到后,首先表达了谢意,并没有十分激动,但当我告诉她,这幅画出自兄长的手笔后,她立刻失掉淑女的矜持,发了一连串真的吗,我说当然,兄长对于这件事也非常惋惜,只是他不善于表达。

她开心极了,一个劲儿说自己笨,这样精美的画作,怎么没早猜出出自谁之手,随即发到了社交平台,获得一票点赞。

心虚的我觑了觑从身后环抱住我,双手勒住缰绳的兄长,蟹壳青的天空下,灰白的绒毛领托住他棱角分明的脸,玫瑰色的唇微微抿起。

他本不同意我出门,但我期待了这么久,怎么好不去,于是我趴在书架另一端用他最看不得的表情,可怜巴巴地吸了吸鼻子,他便放下书,摇着头同意了。

男男女女,各配一把猎枪,恭敬地向兄长打招呼,连带着我这个躲在他怀中的人,也受到了莫大的殊荣。

有个青年看起来年纪不大,恶作剧似的朝天上开了一枪,没做好准备的我,蓦地被吓了一跳。

尚未散去的烟中落下来一只鸟雀,血染了它一身。

那一刻我意识到,冬猎,本质是一场血腥屠杀,我感到后悔,兄长捕捉到我的目光,替我捂紧了耳罩,柔声道:“别怕。”

渐入原生林,与我想象的一样,高大的乔木直冲云霄,挤挤挨挨,天空只留下一点,松鼠在其间一闪而过,远处有动物踩在雪上的声音,还有不知名的怪鸟,桀桀直叫。

我不能完全否认我的恐惧,尽管守林人早已为我们勘察。

那个亚裔男人也在,我可真讨厌见到他,所以一看到他,我就立刻把脸侧转,结果我见到一位不一样的女士。

她身姿笔挺,一身马服穿得英姿飒爽,蜜色皮肤,棕色头发,浅色的眼睛望来时,给人一种由内散发出自信的感觉。

像一棵不必依附他人生长的大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