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杯 第1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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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们的姿势一样,重合度几乎是百分之百。

沈朝文石化了。

谁能想到后面的剧情更精彩。

男主角顺着女主角的后背的领口摸了进去,很暧昧地开始抚摸。摸还不够,他又俯下身,吻她的耳朵,侧脸,脖子……然后他们在阳台上,脱掉了衣服,开始进行细致的不可描述行为。

沈朝文红着脸地看着这段不可描述,又低头看了看姜默的后脑勺,呆了几秒,陷入沉思。

沉思后,沈朝文脸又红了一个度。

最后他有些烦躁地关了电脑,抱着姜默的头开始看那盆昙花,生自己的闷气。

最烦的是姜默身上的味道。喝酒之前他还去厨房烤了曲奇给他妈妈明天吃,所以此刻他身上不止有淡淡的酒味,还掺杂着饼干的味道,甜味压住了酒味,还带着人的体温,他闻起来简直像一块刚烤出来的,喷香的小饼干。

有些东西即使你不那么爱吃,但闻的时候总会觉得……很可口。

这味道比糖渍小番茄还令人火大。沈朝文越闻越烦躁,但又不好把这个喝醉的人推开,左右为难。

他就怀着这种复杂的心情等来了真正的昙花一现。

等到原本蜷缩着的花瓣慢慢开始舒展时,沈朝文推了推姜默的脑袋,让他起来一起看。

姜默迷迷糊糊地被他叫起来,揉着眼睛去看那盆花。他酒还没完全醒,带着残存的醉意去看,发现面前的花半开着,正在静悄悄地绽放。

见过花,但这是沈朝文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花是怎么开出来的。姜默看痴了,撑着头,认认真真地开始观察这难得的“昙花一现”。

一朵花开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的。

摄影机打开,静默地记录这一刻。他们都不说话,只是看,什么都不做,只是等。姜默看花,沈朝文看他。姜默大概不知道沈朝文在看他,只是沉浸在昙花一现中,思考着什么。而沈朝文忍不住想看姜默,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觉得,比起这个人看向花的目光,周围的一切都已经黯然失色。

看着看着,他好像什么都忘了,又好像想起了很多事。身体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在陡然间变得深刻,具体。很多偶然,最终指向了一个必然,指向一个答案。一天,24小时足够爱上一个人吗?太多了,根本不需要那么久,一秒钟,一瞬间就够了。沈朝文那一刻承认他是无知的,爱这种感觉和花开一样,是自然现象,是天经地义,没办法被任何东西阻拦。

花完全开了。

姜默凝视着昙花,突然凑近,轻轻揪下一片花瓣,好奇地放进嘴里,尝了尝。

沈朝文觉得好笑,又觉得他可爱:“你干什么?花会疼的。”

“有花堪折直须折,等了那么久,我必须吃一口。”姜默一本正经地解释自己的酒后行为,又揪下一片花瓣,递到沈朝文嘴边,兴奋道,“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不敢用嘴接了。沈朝文用手接过那片白色的花瓣,很小心地放进嘴里。他心中惶惶的,嚼碎那片花瓣,吃掉了这一晚珍贵的绽放。

第15章

为了准备出国的作品集,姜默毕业后一直在忙碌,借机器,找工作人员,找场地,自己做道具,忙忙碌碌拍,生活十分充实。

他人生中的第一部 片子是二十多分钟的剧情默片。拍摄过程很开心,顺利得超乎想象。姜默隐隐有种感觉,自己很适合做这件事,这件事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从小到大,姜默对很多事情都抱有旺盛的好奇心,不限于某个领域,喜欢的东西也比较杂,有的是他主动接受,有的则是命运安排。

像是小时候,一开始接受艺术熏陶是因为梅晴女士,他那位演话剧的妈妈。上小学的时候他爸就经常出差,梅晴排练时间不固定,有时候都没空接他放学,好在姜默自理能力很强,下课了就自己跑去剧院等他妈下班,一边看他们排练一边写作业。别的小朋友在外边疯跑玩闹释放精力的时候,他缩在舞台边上,一边解数学题,一边看妈妈在台上排《雷雨》,排《思凡》,排《一个逝者对生者的访问》,经常因为看他们排戏太入迷完不成作业被梅晴女士揍。

那个年纪的小孩也看不懂话剧,但年幼的姜默被舞台本身所吸引了,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吸引,他懵懵懂懂地看,又懵懵懂懂地记住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变成一颗种子,埋在心里。

再后来,姜默还喜欢过很多东西。上初中的时候认识苏娅,也就是索菲亚,他们一起上了美术培训班,学画画。其实姜默自认自己比索菲亚画得好,反正老师是这么说的,可他没有坚持画下去,因为他又开始对钢琴和小提琴产生了兴趣,一头扎进了古典音乐的海洋里。

琴练了两年不到,他又跟爹妈说不学了,有新的爱好,转头开始沉迷写作,写完就逼着自己的朋友看。朋友不明所以地看完他写的小说和诗歌,说不错,姜默勇气大增,把自己的写的东西寄给杂志社,乱投一通,没想到还真有回音,一家青年杂志社用了他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姜默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也不多,八百块,但当时还是很开心的,他拿钱给梅晴女士买了一双皮手套。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将就此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的时候,大家发现他又不写东西了,他开始对饲养蚂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人经常笑他,说姜默,你做事情太三分钟热度了,善变,没个定性,飘。他面上不响,心里回一句,你懂个屁。不试试怎么知道到底哪条路才适合自己?他只是在给自己的人生试错。

他少年时期的目标是找到一个能终生为其付出的事情坚持下去。

找了很多年,试了很多年,可以说每样都还算有天赋,但每样他都学不精。

文学,诗,音乐,绘画,都很有趣,都充满了独一无二的魅力,值得为此付出时间和精力研习……可是,姜默贪心地想着,有没有一种艺术,可以把他学过的所有东西都用上?

有吗?

他最后确定了,是电影。

学电影的人很多,真正会拍电影的人少,这是姜默和那群朋友厮混几年下来后的切身感悟。很多人坐下来跟你聊的时候头头是道,左一句新浪潮右一句左岸派,只要聊起电影就开无轨电车,可是一到片场就成了哑巴,戏都讲不清楚。导演其实要做的更多是临场性的工作,谈理论没用的。

姜默跟着唐李在戏剧学院混了四年,暗中观察,学习,渐渐明白在学校学的东西完全不够,真正上手拍是另一回事了,需要跟更多东西打交道,要和人打交道,要和机器打交道,和很多意外打交道……当然,跟人打交道是核心。

姜默一点都不排斥跟人打交道,他喜欢交朋友,不是带有目的性的交往,仅仅是因为他好奇每一个人身上的故事。

姜默对交朋友这件事有一种奇异的自信,只要一起喝过三次酒,他一定能跟对方变成好兄弟,也没什么特殊的技巧,真心换真心而已。

这些年,他因为喝酒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各行各业,男男女女,他们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际遇。

有很多人陪他喝酒,但有一个人比较特别,那个人会来接他回家。

他甚至忘了是怎么开始的……好像是某次喝醉了,沈朝文刚好打电话过来,自己叫他过来玩?记不清了。反正后来只要自己喝醉了,沈朝文总是会出现。即使是凌晨三四点这人都会来,风雨无阻。每每席散,姜默总能看到一个沉默的人在等着他。

“弟弟来接”这一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姜默的朋友称为奇观,别人喝醉都是自己扶着墙吐回去的,就他有人接。

再后来不仅是姜默习惯了,就连姜默的那些朋友也习惯了,只要他喝醉,打电话给他弟就行,弟弟贼靠谱。

其实姜默知道沈朝文在学校很忙,这人长了张冰山脸,可在学校完全是偶像派的作风,他忙着学习,忙着打比赛,忙着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

姜默也是后来才发现的,沈朝文对一切比赛都很感兴趣,他喜欢赢,喜欢拿第一,大大小小的比赛他都十分踊跃积极,打个高校辩论赛都能直接杀到决赛去,硬是把常年拿冠军的那个学校给比下去了。

离谱的是,这类事情沈朝文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姜默得知的渠道永远是‘听说’。索菲亚说,我听说有公司想签你弟去当模特,厉害了。唐李说,我听说你弟要去打商赛了,厉害了。听说,听说,怎么自己没听沈朝文说?他们认识的不是同一个人吗?不说也行,姜默才懒得问,但内心十分疑惑沈朝文是怎么能在学校日理万机的间隙里跑来接自己的?他不是忙着在学校里当风云人物么?看来大学生作业还是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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