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滴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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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 宋初醒来时季亦安已经不在床侧了。

她懒洋洋地往病房看了一圈,便起身去卫生间洗漱,昨天的后半夜她睡得非常沉,一觉醒来倒也不觉得头痛了。

她往脸上泼了把水, 看镜子里的自己,素颜,水珠顺着脸颊向下落,平常总是淡漠的眼神这会儿却噙着点似有似无的笑意。

让宋初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她掏出一支口红, 在唇瓣上轻轻描了一圈,显得没那么病怏怏了。

等她推开卫生间门出去时, 护士正好进来。

“今天觉得怎么样?”护士问。

宋初:“挺好的。”

“来, 我给你量个体温。”

宋初站定,护士拿着体温计放在她额边,“滴”一声。

“睡了一觉烧倒退了, 一会儿再挂一枚压一压应该就可以了。”护士说。

“嗯。”

宋初的话实在不算多,除了故意勾人时她大多时候都显得十分懒散, 连张嘴说话都没力气似的。

她一个人在病房百无聊赖, 也懒得打电话问季亦安去哪了,慢悠悠挪步到窗口吹风。

阳光从窗外透进来, 可还是抵不掉寒风刺骨, 宋初拉紧了衣领。

过了大约五分钟,病房门重新被推开。

季亦安拎着几袋冒着热气的早餐走进来, 把原本冷冰冰的病房瞬间透出点人气, 包子豆浆油条氤氲出蒸腾热气。

宋初回头, 但没上前,只是在看到季亦安的脸上又忽然格外贪恋昨晚他身上的温度。

着了魔似的。

“过来吃早饭。”男人说。

宋初走上前,目光在桌上转一圈,捏起一只小笼包:“都让我来西安了,早饭不吃这儿的特色美食么?”

她把小笼包塞进嘴,季亦安扫她一眼。

见她眉心微动便笑了:“吃出来了?”

“羊肉馅儿的?”

“嗯。”

肉烂汤浓,香而不腻,汤还是滚热的,带一点辣味。

“很好吃。”宋初说。

宋初吃得比平时多,和季亦安一人一个很快就把小笼包解决了。

她捧着一袋豆腐花,侧边插了根吸管,有些烫舌头,味道很浓,宋初觉得自己喜欢上这座城市了。

“一会儿带我去西安的街上逛逛吧。”

季亦安把桌子收拾干净:“一会儿你把今天的针挂完了再去吧。”

“好。”她点头。

“出去时把那件羽绒服给我穿上。”

宋初扬眉,看着季亦安,半晌没忍住笑开来,她说:“知道了。”

***

挂完针已经过正午。

宋初终于向北方寒冬低头穿上了那件羽绒服,其实倒并不丑,只是显不出身材。

大概是历史古都的关系,西安的街道有一种厚重感。

回民街上人来人往,随处可见具有年代感的建筑,路两旁的树木在冬天光秃秃,灯柱上挂满了匾牌。

这里的人都很朴素,男人高大,女人个子也不矮,都给人非常利索不拖泥带水的感觉。

宋初向来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季亦安领着她去了一家泡沫店,店面不大,装修也挺破旧,游客却排到了门外。

“等会儿吧,这家很好吃。”

“你经常来?”宋初问。

季亦安:“以前读书的时候常来,后来没时间来了。”

宋初摘了围巾:“跟女朋友来么?”

季亦安视线一垂,慢悠悠地自上而下扫了她一眼:“查岗?”

宋初耸肩,漫不经心:“了解一下而已。”

“那你呢?”他反问。

“我没有过男朋友。”宋初回答得很干脆。

这倒的确是出人意料,尽管季亦安的确想不出能收服她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可宋初身上有一种气质,那种抓人心尖儿的撩拨,让人有一种阅人无数的错觉。

宋初一眼就察觉他转瞬即逝的错愕,坦然地双手往背后的木架子上一靠,懒洋洋的:“不相信吗?”

“信。”

宋初不会也没必要骗他这个。

“不知道有没有跟你提过,我对情感的认知和接收有点,嗯……发育的不怎么健全,所以以前读书时从来没产生过什么对男生的情愫。”

她说着还扯起唇角,“哦,那时候还有个疯狂追我的男生,我感受不到情感,只觉得他烦人,后来实在忍不了就割伤了他,再后来见了我就躲。”

季亦安听得一阵揪心,一时卸下防备,笑道:“哦,那时候在金三角你也割伤我。”

于是彻底栽进这只狐狸埋下的陷阱。

宋初戏谑又狭促,轻轻眯了眯眼,眼尾飞出无形的利刃。

她轻佻地“哦”一声,随后笑了:“季队长,你拿自己跟他比较,怎么,你也喜欢我么?”

季亦安刚刚卸下防备,就被这只狡猾的狐狸撕得几乎要尸骨无存。

宋初占据上头,好整以暇地正想看看季亦安会怎么应对,没想到他却一点尴尬的意思都没有,反而镇定地望着她。

宋初心跳骤然加速,太阳穴一跳,似有预感他会说什么。

她没由来地慌乱,只堪堪维持面上的镇定,紧张到几乎产生了幻听,她仿佛听到他说“喜欢”。

但季亦安连嘴都没张一下。

宋初觉得自己实在莫名其妙又好笑,一边并不希望季亦安真说喜欢反倒让关系别扭了,一边却从心底开出一朵盼望的花儿。

最后是一个电话打破了愈发暧昧的氛围。

季亦安拿出手机看了眼,面色很快沉下去,他指了指队伍示意宋初继续排队,自己便走出队伍找了个僻静的角落。

宋初注意到他拿的手机不是日常拿的,应该是工作用的秘密号码。

***

大概过了五分钟,季亦安便回来。

宋初排到队,叫了两碗羊肉泡馍,已经在吃了,抬头看见季亦安,朝他抬了下下巴。

宋初继续低头吃,她以前在北京吃过,不算正宗,腥味很重,可这一家店羊肉泡馍非常好吃。

味醇汤浓,膜筋肉嫩,肥而不腻,完美地去污、去腥、去腻。

“好吃吗?”季亦安问。

宋初头也不抬:“好吃。”

季亦安没打扰她吃东西的兴致,等她全部吃完,拿了纸巾擦嘴后才开口:“刚才那个线人,是我们在金三角的卧底。”

“你们在那还有卧底?”宋初吃惊。

“有啊,年纪挺大了,我们很多最新消息都是他发来的。”季亦安说,“我托他帮我了解一下我们俩的身份有没有被怀疑。”

“然后呢?”

“有传言,但他们以为是上回伽苏绑架你的事惹怒了你,所以才暗地里匿名把他的消息透给警方一锅端了。”

宋初耸肩:“那没事,等你休完假我们就回去?”

“再等等,你先跟我在云南总部待两天吧。你把他们老大杀了,总归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了,先让他们自己散散火。”

“也行。”宋初点头,从包里拿出口红对着手机补妆,“既然你们在那有卧底,怎么你还被派去了?”

“我们俩的卧底任务不一样。我是去做一个诱饵的,是深入他们内部去探查消息的,原本我这次的任务就是抓弩古,必要时刻可以暴露自己的身份。”

“暴露身份?不危险么?”

“所以是必要时刻,一般也就到了收尾工作,通过暴露自己来让对方露马脚。”

宋初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却从心底里泛出敬佩之情,他们当真是把自己的生命挡在了危险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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