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一龙二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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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白衣飘飘,恍若神仙。但他终究不是神仙,神仙是不用拉屎拉尿,没有琐事烦扰。他不是神仙,所以他有。

“路过的?呵呵,我有个徒孙,叫做林馨儿,不知道你们认识不认识?”

老头子笑呵呵的,满脸的褶子,也看不出这人喜怒哀乐。

齐梦楚和钟元对视一眼。两人依稀记得林馨儿,却忘了是谁,更忘了和她的恩怨。

“老丈,此人,我大约记得名字。不知道老丈找馨儿是什么事情?”钟元小心翼翼道。

老者漫不经心道:“也没有什么,只是我那徒孙今日日日以泪洗面,说是思念故人。也不知道是哪家小畜生,叫我家徒孙这般想念。半年来,竟然了无音信。”

钟元打个哆嗦,应该不是我吧?

“是不对,是不对。半年了,音信都没有一个,确实那个不好。确实不好。呵呵。不知道是哪家小子这般绝情?若是老丈不嫌弃,我们青峰山愿意为老丈找到那小心,教训教训他。”

“只是教训他?”老丈迟疑了一会道。“若是只是教训他,我自己也是可以呀。我是又想好好地,深刻的教训他,又怕我那徒孙不舍。所以啊,我想着,如果那小子能够自己主动一些,早早认个错,或许事情就简单了不是?你们觉得呢?”

钟元有些拿不定注意了。这老头子看上去有些厉害。至少一招拿下汪成这个,自己就做不太到。可林馨儿,自己确实不熟,这个时候叫自己去杀人放火,会不会拖延了时间,叫明军追上来教训教训自己?

“老丈,我那部下快要死了,您是不是先放了他?”常德荣眨眨眼,决定先救一个。了不起,打架一起围殴他。

老者面不改色,却将几人的心思都吃透了的。心中又是难过又是愤怒。难过的是,小丫头情根深种,却选错了人。愤怒的是,这么一个精灵古怪的小丫头,你特么的不珍惜?一个活色生香的丫头送给你,难道不香吗?

想是这么想,他脚倒是抬起来了,他脚抬起来的瞬间,汪成一溜烟连滚带爬逃回去了。那样子,极为狼狈,好似一条狗。

钟元摸摸小心脏,觉得林馨儿应该不是自己的锅。“老丈,我才十三,还小。做不得大事。像找小女孩这种事情,呵呵,还是这位常先生拿手。交给他,准保马到成功。”

不管什么,先把锅甩出去再说。

这个锅,我不接!常德荣眨眨眼,对少主的甩锅有些不满。我也不大啊,我特么的还有未婚妻的。

“老丈,这事吧,他不能急。主要是,我们真的有急事要去泉州。不如,等我们去泉州安定下来,帮您找找?”

老丈气到。“你们急什么?我又不是找我家小丫头!她那么可爱,怎么可能做出离家出走这种事情?”

“再说了,我家徒孙喜欢的也恰好是十三岁的少年郎,你说,巧不巧呀?”

女儿心思,总是这般的难以理解。按道理来说,林馨儿好歹也十五岁了。若是按照这个时代的风气来说,她们喜欢的应该是那些长须飘飘的长者风范,要么就是指腹为婚,比自己大一点点的男子。

可是林馨儿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看老爹看得多了,对长须飘飘的人一点都意思都没有。对这一点,老头是极为反对的。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啊哈,一个光溜溜的小子,能拿来做什么呢?做儿子还是做宠物?等年纪大了,到底是谁照顾谁?要知道,女子老得快,等到人老珠黄了,谁疼谁?

这世上,很多男子不一定真的是忘恩负义,而是因为,人老珠黄,爱不起来。男人本性,可不就是好色么?

因为这些,老头是极为反对林馨儿的想法的。更何况,她还是单相思。

奈何,隔代亲,只要林馨儿付出一点泪水,老头的心,就软得不要不要的。

“我家徒孙,也没有说那人是谁,我也不认识。老夫看你,长短大小正合适,莫不是,恰好就是你?真是缘分天注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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