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2 / 2)
你会做饭吗。文颂好奇心起,等什么时候有机会,我也想尝尝。
不是说过敏么?
也要分剂量的啊。有句话就说,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连喝水达到一定剂量都会中毒呢。
虽然对具体的剂量不太确定,但就是这么个道理,同理可证,我尝一点点应该也没事。
秦覃问,那过敏了会怎么样?
会吐吐得得天昏地暗的,身上还会起很多小红疹。不过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
说起恐怖的经历,他却还津津乐道,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嘛,对过敏会死人什么的还没概念。明知道会难受还偷偷吃布丁你猜是为什么,首先排除因为布丁太好吃。
为了得到照顾吗?
秦覃自以为思路正确,很多小孩都会希望自己生病,因为知道大人在那时候会比平时更温柔。
猜错了~是为了测试致死量!想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学去医院。
难得看他露出无语的表情,文颂晃着勺子语气愉快,很意外吗?我小时候也是奇奇怪怪的。
不过长大之后就知道惜命了,变成了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秦覃没有接话,不知想到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才低声道,普通也很好。
文颂叹气。
只有帅哥才会这么说吧。
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着勺子的姿势,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酸溜溜道,连手指都很好看呢。
秦覃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视线,眼睛里就写着你好帅我好羡慕,明晃晃的一点不遮掩。
于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广告的手指,又自然地看了看对面的作比较。
他好像更喜欢文颂的手。细白莹润,没有明显的骨节感,也没有突起的筋络,带着点肉轮廓更柔和。
秦覃真心地夸赞,小肉手也很好看。
谁小肉手啊。
文颂只接收到嘲讽。
他坚信自己只是因为骨架小才显得有肉,但当下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一句话破坏了食欲,放下勺子哼了一声,不吃了。
秦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伸手把碗拉到自己跟前,那别浪费。
文颂:
一口气刚堵在嗓子眼里,他又被别的地方转移了注意。
秦覃左手的尾指上有一条环形的小尾巴,像戒指一样绕在指根上。之前瞥到过一次,以为就是戴了尾戒,今天靠近看才发觉其实是纹身。
文颂小心地摸了一下,黑色的纹路嵌合在皮肤里,平滑无异,是猫的尾巴吗?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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