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彩电和大汽车(1 / 2)
事实上,张兴隆对张兴军的这套牛仔服,比张兴军本人还要更珍惜喜爱一些。
洗衣服的时候,别的衣服都是用洗衣机洗,这套牛仔服张兴隆都是用手刷,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刷洗干净。
可惜,有一天晚上忘了收衣服,晾在后院里的牛仔服被别人偷走了。
张兴隆比张兴军还难过,伤心了好久。连做梦都梦到过。从此他这一辈子都没怎么穿过牛仔的东西。
……
因为张景义去了刘照丰家,这个寒假张兴隆去了舅舅家。
其实以前姥姥家还在张家堡的时候,张兴隆就一个人来过舅舅家,第一次是舅舅到姥姥家看望,顺手把他接到家里住了几天。
那一次正好赶上过年,舅舅还亲手给他剪了头发,为此舅妈和舅舅大吵了一架。东北风俗,正月剪头发死舅舅,刘照丰当时就笑笑:要死早死了。
后来他知道从法台穿过去顺着铁路走就能到舅舅家,就在暑假的时候自己跑过去了。硬是找到了。
家里,张清之这边的亲戚都很少走动,因为张兴隆和哥哥都知道大家关系并不好,所以,亲戚也就剩下这一个舅舅了。
从沈阳治了病回来以后,刘桂新和沈阳的哥哥就没有再联络过,一是这个年代交通不便信息传递也不方便,二一个,是心里的隔膜已经产生了,很难再修复。
而且,那个年代能吃饱活命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哪里还有闲暇时间串亲戚?
张兴隆和张兴军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那么多的心思,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好的,而张兴军就要比他成熟太多,已经洞观了人性丑恶。
张兴隆亲近每一个熟悉的人,对陌生人也没有任何防范的意识。
刘照丰家里这会儿早已经有了大彩电,还买了大汽车:一辆解放卡车。是偏岭镇上绝对的富裕人家。
卡车是买来给舅舅家的小哥刘军跑运输挣钱的。
刘军这会儿已经十五岁,个子随舅舅,比张兴隆高出去一块,唇上已经生出了细细的绒毛胡,精瘦的身材,总是带着一股痞笑。
他的长相很帅气,可以叫做英俊,绝对不输给后世的任何小鲜肉。
他小学读完就基本不再念书,初中混了一年多说什么也不去了,刘照丰打了他几次也没有什么改变,这就不是能打出来的事情。
最后没办法,刘照丰让他去学了开车,拿了驾照,又买了卡车回来让他去跑运输。这事儿刘军到是喜欢,都不用骂,自己就十二分精神的投入了。
开车呀,在这个年代是多么高大上的事情。开着大解放的刘军就成了偏领镇上的一道‘风景’,牛逼到顶,成为不知道多少家小姑娘的梦中王子。
“你今天要去?”
“嗯,这就走,晚上赶回来。”刘军坐在凳子上打鞋油,一双牛皮鞋擦的油光锃亮,配上一身黑色西装,小分头,简直精神满满帅气逼人。
舅妈就站在边上满脸宠溺的夸:“小军现在越长越带劲了,看我这大儿子,出去一亮谁也不是个儿。鞋打的真亮,都能当镜子了。”
“你不累呀?”刘军有点不耐烦。
“怎么和你妈说话呢?兜里钱够不?去一趟别小气了让人说道。”
“够用够用,你赶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行不?”
舅妈巴嗒巴嗒嘴不出声了,过了一会儿扭头看看张兴隆:“二民这穿的也是皮鞋哈。”
“嗯,我哥给我的。”
“这是猪皮的,擦不亮,怎么擦也不亮,皮鞋还得买牛皮,那穿出去才打人。回去让你妈给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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