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最终判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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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怎么才判6个月?”张璐说。

主法官:“怎么,你有异议?”

“这判的也太轻了吧?”

主法官:“首先,受害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要相应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其次,被告人并没有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并且,被告人认罪态度端正,符合量刑标准,所以法庭做出这个判决是完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

张璐:“他此前所有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闺蜜的精神及身心健康,她已经好几天不敢回自己家了,这还不算实质性的伤害吗?”

她指了指吴宇,接着说:“如果这个人的种种行为,造成我闺蜜精神受到损伤、进而导致智力下降怎么办?智商可是硬伤啊!”

“耶?!”王若曦惊奇的看了她一眼,心说:‘还有这种操作?’

法庭上除了李翰文以外所有人都在低声窃笑,就连三名法官都忍不住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张璐:“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我说的是事实!无论从生物学角度还是从科学角度来讲,这都是完全有可能的,你们笑什么?”

主法官清了清嗓子,说:“好了,都安静一下。”他看向张璐,问道:“你是想要提出索赔吗?”

张璐:“必须赔呀~本来判的就那么轻,如果我们再不要索赔,岂不是亏死了?”

主法官笑了笑,问:“那你想要多少赔偿?”

张璐掰了掰手指头,说:“算上证人的医疗费用在内~我觉得至少要两万块!”

主法官看了看王若曦,问:“受害人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她摇了摇头。

“那被告人呢?有什么意见吗?”

吴宇摇摇头:“没有。”

“证人有什么意见吗?”

夏彤摇摇头:“没有。”

“好。”主法官点点头,看向张璐,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补充的吗?”

“我觉得差不多了,应该是没有了。”

“你再想想。”

“呃……”张璐想了想说:“没有了。”

“确定没有了?”

“确定。”

主法官:“好,那我宣布本法庭最终判决:被告人吴宇,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受害人及证人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万元,判决立即生效!如被告人与受害人双方任何一方存有异议,可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退庭!”

……

走出法院,张璐还不忘念叨:“这个人渣,判的太轻了,我感觉钱是不是要少了?应该再多要点,还有青春损失费、分手费和服务费。”

“嗯?服务费?”夏彤一脸茫然。

“一看你就是个单纯的小女孩呀~没处过男朋友吧?”

“呃……”

张璐上车,说:“老李,给她解释一下。”

李翰文想了想,走到她面前、轻轻拍了三下手“啪~啪~啪~”然后什么也没说,转身上车了。

什么鬼?

夏彤皱了皱眉头,随即愣了一下,说:“哦!我好像明白了……你们在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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