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的季章(1 / 2)

加入书签

“未来地面战平台”除了开启电动时代之外,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意义,即中国的民营军火企业首次在重大军备项目中,击败了国营军火企业,成为项目总承包商,并且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技术。

在此之前,中国民营企业已经在军火领域取得了一些成就。

比如,在j-30与j-32项目中,有三分之二的子承包商是民营企业,提供了包括电子系统、作动系统、机翼结构组件等零备件,还承担了部分后勤保障设备的研制与生产工作,为国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可以说,在二零三零年之后的所有军备项目中,都没有民营企业的贡献。

只是,在“未来地面战平台”项目之前,民营军火企业从未担任过总承包商,而是以子承包商的方式,参与建设与制造工作,仅跟总承包商接触,没有机会跟军方合作,国营企业仍然是军火领域的领头羊。

当然,不能说中国军方存在偏见。

军火行业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工业与科技实力的制高点,需要足够的技术积累,而民营企业在这方面严重缺乏经验,也不大了解军方的需求,更不清楚该如何系统的研制一种全新的武器装备。

说得直接一点,研制武器装备,靠的不仅仅是创新与激情。

比如,在商务飞机领域,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的安翔集团就败给了西安飞机制造集团,但在战术运输机项目上,其设计方案不是不够先进,也不是没有可行性,而是不大对军方的胃口,因为安翔集团把战术运输机设计成了一种非常舒适的飞机,而空军需要的却是一种非常皮实的飞机。说得简单一点,战术运输机需要有足够的可靠性与耐用性,能够适应各种极端环境,而不是为乘员与载员提供舒适的乘坐环境,更不是用五花八门的电子设备填满整个驾驶舱。

安泰集团能在“未来地面战平台”项目中取胜,与其长期从事重型电动运输车辆与重型电动工程设备的研制与制造工作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这两种重型民用设备与陆军的作战平台有很大的相似性。也正是如此,安泰集团积累了足够丰富的经验,而且在参与24式主战坦克的研制与生产工作中,对军方的需求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就知道该如何来满足军方的胃口。

当然,牧浩洋关心的不是谁成为了“未来地面战平台”的主承包商。

他只关心陆军能否在二零四五年之前为八个主力集团军换装,从研制进度来看,这个希望不是很大。就算“未来地面战平台”能在二零四三年底量产,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也最多只能为两个集团军换装。

对牧浩洋来说,这显然是个麻烦。

陆军肯定会要求增加军费预算,特别是装备预算,而其他军兵种同样需要有足够多的经费来采购新式装备。

更让牧浩洋觉得棘手的是,陆军与陆战队肯定会发生矛盾。

原因很简单,“未来地面战平台”也有陆战队的份,因为陆战队提供了百分之三十的研制经费。可问题是,在研制过程中,陆军起主导作用,因此针对陆战队的型号肯定无法如期完成。

要知道,陆战队型号与陆军型号的差异不仅仅在作战模块上,还在底盘上。

陆军只要求底盘具备有限的浮渡与潜渡能力,而陆战队则明确提出,必须具备高速航渡能力,即在由海到陆的过程中,平台的航行速度不低于三十节,以最大限度的缩短向海滩发起冲击的时间。

要知道,这也是登陆作战中最危险、最易受到打击的阶段。

如此一来,陆战队型号的底盘就得重新设计,比如采用收放式地面行走机构与喷水式水上推进器。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等于重新设计一种底盘。

因为受前期研制不顺影响,所以直到二零四一年底,陆战队型号的研制工作都还停留在图纸上。

为了这件事,庞跃龙已经找过牧浩洋好几次。

用庞跃龙的话来说,在攻打印度的战争中,总不能让陆战队官兵涉水上岸吧。

如果不是牧浩洋劝阻,庞跃龙在二零四一年初就将拒绝为“未来地面战平台”提供配套研制经费。

当时,庞跃龙的想法是另起炉灶。

只是,真要单干的话,陆战队也没有什么好处,因为划拨给陆战队的军费根本不足以研制出一种全新的两栖战平台。

事实上,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

比如在j-31/j-33项目中,晏鹰搏就一直坚持首先让j-33量产,而母祁铁则坚持认为应该让j-31首先量产。在海军造舰计划中,陆战队也一直要求确保两栖战舰的建造进度,不应该过分偏袒海军。连空军与陆军这两个几乎不沾边的军种,都在低空攻击机项目、战术运输机项目上吵得不可开交。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