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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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多时,一个纽约警方的巡警将一个男人领了进来。男人身材瘦小,穿着昂贵的西装,一副整洁的商务人士打扮。丹斯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逮捕过,但从他摸索自己手腕的样子中可以看出,他最近戴过手铐。

丹斯先跟他打了招呼,对方明显情绪紧绷,隐约有些发怒。丹斯示意他坐下,自己坐在了他的对面——他们中间什么都没有——丹斯又向前拉了一下自己的椅子,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达到空间上的中立,这是一个心理学术语,用来描述访谈双方之间的合理距离。这个距离可以调整,从而给访谈对象施压或是减压。丹斯不会离对方太近,那样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有侵略性,也不会离得太远,这样对方就会觉得安全而没有紧张感。(用她讲课时的话说,就是:“你要试着在边缘慢慢试探。”)

“科布先生,我叫凯瑟琳·丹斯,是一名执法人员,我想和你谈谈你昨天晚上看到的事。”

“这简直是荒唐,我已经告诉他们了。”科布朝着莱姆的方向点头说,“我已经交代了我看到的一切。”

“怎么说呢,不太巧,我刚到这儿,他们听过了,但是我还没有。”

丹斯开始记录科布的反应,她问了一系列简单的问题,科布的住所、从事什么工作、可曾入伍等。通过这些问题,她得到了科布在常规压力下的一些基本反应。丹斯仔细地听着他的回答。(“在访谈中,观察和倾听是最重要的两项,讲话,是最后一项。”)

审问者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先确定受访对象的性格类型——是内向型还是外向型。这些性格类型并非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远远不是吵闹或羞怯这样简单区分的。二者的区别在于人们做决定时的表现。内向型的人往往依靠直觉和主观情感来做决定;外向型的人则依靠逻辑和理性分析做决定。确定对方的性格类型有助于审问者有针对性地设计问题,选择合适的语调和态度进行对话。比如,对待内向型的人,采取单刀直入的粗暴方式,他们就会退缩,进入自我保护状态。

阿里·科布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外向型人格。并且为人自大,对待这样的人就不需要小心翼翼了。这也是凯瑟琳·丹斯个人最喜欢的一种受访者类型。盘问他们时,她可以放手施为,审个过瘾。

科布突然打断了丹斯的问题:“你们把我关得太久了,我还得上班呢。那个人身上发生的事又不是我的错。”

丹斯礼貌而官方地说:“哦,这并不是谁的错误的问题……现在,我们谈谈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吧。”

“你不信我说的话,你觉得我是个骗子。案子发生的时候我根本就不在场。”

“我可没说你在撒谎。只是,或许你昨天晚上看到了什么,可能你觉得不重要,但也许能帮上我们的忙。我现在带你回顾一下昨天晚上的事,你再仔细想想,也许会想起一些什么。”

“好吧,但是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就是把钱夹掉在那里了,就这些。我一个不小心掉了钱夹,现在都成了局里的大案子,这简直是胡扯。”

“只是回顾一下昨晚的事情,我们慢慢来。那么,你当时正在办公室工作,工作的地点在哈兹菲尔德大厦里,萨塔菲尔德兄弟投资的公司。”

“是的。”

“一整天都在那儿?”

“对。”

“你是几点下班的?”

“七点半,稍早一点。”

“下班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去了汉诺威酒吧,喝了几杯。”

“汉诺威在沃特街上。”丹斯说道。审讯中,要让受访者对你所掌握的信息有所顾虑,让他们自己猜测你知道多少。

“是的,那天晚上大家喝马丁尼,唱卡拉ok。他们管那个叫‘马丁尼欢唱夜’。”

“听起来不错。”

“我们一群人在那儿一起喝酒。有很多人,我的一些朋友,很亲密的朋友,都在那儿。”

丹斯注意到了科布的肢体语言,他要补充更多的信息——也许科布是想让自己问问他提到的那些朋友的名字。这种很急切地想要拿出不在场证明的表现,通常暗示着其中有问题——受审对象往往以为这类信息对自己有好处,而且警方很有可能懒得去核实,或者他认为警察们会很蠢地相信,如果他晚上八点在酒吧喝酒,那么七点半的抢劫就和他没关系。

“你几点离开那儿的?”

“九点左右吧。”

“然后你就回家了?”

“是的。”

“你回了上城区。”科布点头。

“开豪华轿车回家?”

“对,豪华轿车,”他语带讽刺地说,“当然不是,我坐地铁回去的。”

“在哪一站上的车?”

“华尔街。”

“你步行到华尔街?”

“是的。”

“怎么走过去的?”

“十分小心地走过去的,”他笑着,“路面上都是冰。”

丹斯也微笑:“走的哪条路线?”

“我沿着华尔街走,然后进入柏树街,走到柏树街和百老汇大街交会处,又向南走。”

“你就是在那时丢了钱夹,在柏树街上。你的钱夹是怎么丢的?”丹斯的语气和问题都没有任何威胁意味。所以科布也放松下来,态度不再那么尖锐。丹斯微笑,用低沉而温和的语气安抚着他。

“我记不太清了,应该是我从口袋里掏地铁卡的时候掉出来的。”

“一共多少钱来着?”

“三百多。”

“啊,可真不少……”

“是啊,真不少。”

丹斯用下巴指了指桌上证物袋里的钱:“钱是新取的吧,丢得可真不是时候,是吧?刚取出来就丢了。”

“是啊。”他苦笑。

“你到地铁站时候,几点了?”

“九点半。”

“你确定吗?不应该更晚一点儿吗?”

“我确定。在月台等车时,我看了表。准确来说,应该是九点三十五分。”他再次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估计是暗示,这么贵重的表,显示的时间无疑是准确的。

“然后呢?”

“然后我就回家了,在我家公寓附近的一家酒吧吃了晚饭,我妻子出差不在家。她是个律师,负责企业融资方面的案子。她是公司合伙人。”

“我们再回来看看柏树街。街上当时有路灯吗?街边的住宅里有人吗?”

“没有,那里是办公区和商业区,没有住户。”

“没有餐馆吗?”

“有几家,但都只在午餐时间营业。”

“有建筑工地吗?”

“街南面有一个大楼正在翻新。”

“当时人行道上有人吗?”

“没有。”

“有没有开得很慢的车,很可疑的那种?”

“没有。”科布回答。

丹斯能够隐约感觉到,屋内的其他警官正看着她和科布。和大多数人一样,他们都有些心焦地等待着,等着审讯对象最后的坦白时刻,丹斯无视了他们。在她的审讯过程中,除了她和她的审讯对象,其他人都不存在。她正处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她儿子韦斯的话来说,丹斯已经进入了“华境”(丹斯的儿子是家里的运动员)。

丹斯看了看自己记下的笔记。然后合上了笔记本,从包里拿出了另外一副眼镜换上,好像结束了阅读的人换上远视眼镜。两副眼镜的度数是一样的,不过款式不同,之前的那副镜片又圆又大,镜框颜色鲜艳,丹斯现在戴着的眼镜则不同,这副眼镜镜片狭窄,是黑色金属镜框。让她看起来更加严肃且有侵略性。丹斯给自己的这副眼镜起名“终结者眼镜”。她身体略向前靠,科布将腿交叉了起来。

丹斯用一种明显尖锐的声音问道:“阿里,那些钱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从——”

“钱?你根本不是从提款机里取出来的。”在刚才的问询中,丹斯注意到,在提到那笔钱时,科布的反应出现了异常,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但是眼皮却有些低垂,改变了呼吸的频率。这些都与他基准压力下的反应大为不同。

“我就是从提款机里取的。”他反驳道。

“哪家银行?”

科布愣了一下,说道:“这种信息我没必要告诉你。”

“但是我们能开传票调查你的银行记录,而且,在我们调查出来之前就得一直拘留你,这大概得花上一两天时间吧。”

“我他妈的真的是在提款机取的钱!”

“我问你的不是那笔钱。我问的是你钱夹里的现金,是从哪儿来的?”

科布的目光垂了下去。

“你没跟我说实话,阿里,你这样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的,好,我再问一次,那些钱哪儿来的?”

“我不知道,有一些可能是我从公司的小额账户里取的。”

“是你昨天取的?”

“我想是吧。”

“取了多少?”

“我——”

“我们也可以去调查你客户的账户。”

丹斯的话吓到了他,于是立刻回答说:“一千美金。”

“剩下的呢?钱夹里有三百四十美金,剩下的钱在哪儿?”他沉默了一会儿:“我放了一些在家里。”

“家里?你妻子出差回来了吗?她能证明你说的话吗?”“她不在家。”

“那我们就派人去你家找,说吧,你把钱放在哪儿了?”

“我忘了。”

“六百多美金,你忘了?这么一大笔钱,你怎么可能忘记放在哪儿了。”

“我不知道,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丹斯再次靠近他,进入了空间上更具威胁性的距离:“你在柏树街究竟做了什么?”

“我从那儿去地铁站啊。”

丹斯抓过一旁的曼哈顿地图。“汉诺威酒吧在这里。地铁站,在这里。”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大力点着地图上的位置,发出刺耳的响声,“你若是想从汉诺威走到华尔街地铁站,根本就不可能走柏树街。你为什么走了柏树街这条路?”

“我想多走几步锻炼一下,消化一下肚子里的酒精和鸡翅。”

“在气温那么低的户外,在结冰的人行道上锻炼?你总在柏树街锻炼吗?”

“不,就昨晚,碰巧而已。”

“如果你不是总去柏树街,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你对那条街这么熟悉?你怎么知道那里没有住户?还知道餐馆的营业时间,甚至是翻新的建筑工程?”

“我就是知道,你问这些到底是要干什么?”科布的额头开始冒汗。

“你丢钱夹的时候,是摘下手套去掏的地铁卡吗?”

“我不知道。”

“我想你应该是摘了,戴着厚手套是没办法把手伸进口袋的。”

“好吧,”他呛声说,“你无所不知,你说是就是吧。”

“当时气温那么低,为什么,你还没到地铁站,就提前十分钟在外面拿出了地铁卡?”

“你不能这样说。”

丹斯用一种坚定而低沉的声音说:“而且,你不是在站台上看的时间,对不对?”

“不,我看了时间,时间是九点三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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