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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杰拉德·邓肯坐在路沿上,身侧站着萨克斯和塞利托。此刻,他双手被铐住,帽子和眼镜被摘了下来,警察还从他身上搜出了几副米色的手套、钱包,还有一把带血的美工刀。
然而,与丹尼斯·贝克不同的是,他的态度十分温和,也很配合——尽管他刚刚被三名警察按在地上搜身,且铐上了手铐。萨克斯就是其中一名警察,从她刚才动作的力道和行动的果决上,完全感觉不出女人的柔弱,尤其是碰上像他这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时,下手狠厉,毫不留情。
从他身上的密苏里州驾照得知,他住在圣路易斯。
“上帝啊,”塞利托说道,“你是用了什么神通,怎么发现他的?”
然而,莱姆能判断出街边的旁观路人就是钟表匠,却并不像塞利托所说那般有什么神通。他在注意到小巷口那里有人之前,就已经想到,钟表匠很可能并没有离开现场。
普拉斯基说道:“我联系到他了,法医。”
莱姆微微侧过头,普拉斯基戴着手套,将手机举到他的耳旁,莱姆与电话对面的法医简短地聊了几句。法医确实告诉了他一些十分耐人寻味的信息。莱姆向他道了谢并点了点头,表示通话结束,普拉斯基随后将电话挂断。莱姆摇着轮椅,靠近了邓肯。
“你是林肯·莱姆。”犯人说道,似乎是很荣幸能够见到这位刑侦专家。
“是的,没错。而你就是传说中的钟表匠。”
男人露出一个了然的笑容。
莱姆打量着他。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但表情满足——甚至还带着一些恬淡的平和。
莱姆也罕见地面露微笑,问道:“所以,小巷里的那个被害人到底是谁?我们可以在资料库里搜索西奥多·亚当斯的资料,不过,那么做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对吧?”
邓肯点了点头:“你连这个也想到了?”
“亚当斯怎么了?”塞利托问。随后意识到,他应该把眼前的情况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林肯,你们在说什么?”
“我在问我们的嫌疑人,昨天早上在小巷中发现的那个男人,被碾碎喉咙而死的被害人——我想知道那人到底是谁,是怎么死的。”
“就是这个混蛋把他杀死的。”塞利托说。
“不,他没有。我刚刚和法医聊过了。最后的尸检报告还没出来,不过他告诉了我尸检的初步结果。被害人死于周一下午的五点到六点之间,并不是夜里十一点。而且死因与他脖子上的碾轧没有关系,是因为瞬时发生的内部器官重伤,更符合高空坠落或是车祸造成的致死重伤。但发现尸体时已是第二天早上,当时尸体已经彻底冻僵了,所以法医不能在现场得出被害人确切的死亡时间或是死因。”莱姆说到此处,皱起眉头,问道,“所以,邓肯先生,他到底是谁?怎么死的?”
邓肯回答说:“是一个死于车祸的倒霉鬼,就在韦斯切斯特那边,出了车祸。他叫詹姆斯·皮克林。”
莱姆催促道:“继续说。而且,你要记住,我们会不惜任何手段挖出真相。”
“我从警用频道听到了那场车祸。救护车把他的尸体拉到了扬克斯的县医院停尸房,尸体就是我从那里偷出来的。”
莱姆对萨克斯说:“联系一下那家医院。”
萨克斯打了电话,简单询问了几句后,报告说:“周一下午五点左右,一名三十一岁的男子开车冲下了布朗克斯大桥。事故发生原因是汽车在一块冰面上打滑失控。当事人因为致命内伤当场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当时,尸体被运到了医院,但之后就不见了。医院以为尸体是被其他医院不小心转走了,但他们最后也没找到。可以想象,死者的亲属难以接受,当时还闹了一阵。”
“我很抱歉,造成这样的麻烦。”邓肯说,而且表情似乎确实有些愧疚,“但我当时别无选择。他的随身物品还都在我这里,我会把它们还给家属的。而且,我个人愿意承担葬礼的所有费用。”
“那我们从他身上找到的身份证明和钱包里的东西呢?”
“那些都是伪造的。”邓肯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虽然,仔细检查那些东西的话,肯定会露馅,但我也只想拖延两天时间而已。”
“你偷了一具尸体,开车把他拉到那个小巷,把他摆在那里,然后在他脖子上布置下铁梁,让他的死亡过程看上去十分缓慢。”
邓肯点了点头。
“接着,你又在现场留下了时钟和字条。”
“是的。”
朗·塞利托又问道:“但是,码头那里呢?在第二十二大街的那个码头上,你在那里杀掉的人,又是怎么回事?”
莱姆看向邓肯:“你的血型,是ab阳性吧?”
邓肯笑了起来:“你真的很厉害。”
“码头那里从来就没有出现任何被害人,朗。甲板上都是他自己的血。”莱姆看向这个嫌疑人,说道,“你把字条和时钟放在甲板上,然后把你自己的血洒在了上面,还有那件外套上——那件后来被你扔进河里的外套。甲板上的指甲划痕和指甲碎片也是你自己弄的吧。你是怎么弄到那么多自己的血的?自己抽的吗?”
“不,我是在新泽西一家医院抽的血。我告诉他们说我计划要做个手术,手术前需要储备一点血液。”
“所以,我们才会在血液中检测出抗血凝剂。”血库中贮存的血液常常会含有少量的稀释剂,防止血液凝固。
邓肯点了点头:“我曾猜测过,你们会不会查到这一点。”
“那片指甲呢?”
邓肯举起自己的无名指,指甲缺了一截,那是他自己撕下去的。他又说道:“还有,我想文森特应该告诉过你们了,说我可能在教堂附近杀死了一个年轻男孩。不过,我并没有。美工刀还有垃圾箱旁报纸上的血迹,同样,都是我自己的。”
“那是怎么回事?”
“当时场面有些棘手,文森特以为那个孩子看见了他的刀。所以,我不得不假装杀了那个男孩。不然的话,文森特便会对我起疑。我当时跟着那孩子在街角转了弯,然后,偷偷走进了一条小巷里,用那把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臂,把血涂到了刀上。”说着,邓肯将小臂上一处新近的伤口露了出来,“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做dna测试。”
“哦,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们会做的……”莱姆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那次劫车呢?你偷那辆别克车时,根本没有杀人,是不是?”现在想想,他们没有收到切尔西区任何学生失踪的报警信息,也没有接到车辆失窃且司机被害的报告。
朗·塞利托忍不住再次问道:“这到底见鬼的是怎么回事?”
“他不是一个连环杀手,”莱姆说道,“他什么杀手都不是。他将所有事情设计成这样,好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连环杀手。”
塞利托问:“死于车祸的妻子呢?也是假的?”
“从来没有结过婚。”
“你是怎么知道的?”普拉斯基问莱姆。
“是你说的一些事情,让我开始思考的,朗。”“我?”
“首先,你提到了他的名字,邓肯。”
“所以呢?我们早就知道他的名字了啊。”
“的确如此,是文森特·雷诺兹告诉我们的。但邓肯先生是个为了不留下任何指纹,全天二十四小时都要戴手套的人。他这么谨慎小心的人,不可能会轻易地把名字这么重要的信息告诉文森特那种家伙——除非,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们知不知道他是谁。”
“后来,你又说他没能杀掉这次的被害人和阿米莉亚,是我们走了大运。刚听到你这样讲时,我有些生气。但我仔细地想了想你说的话,觉得你说得没错,我们没有救下任何一个被害人。那个花艺师?乔安娜?我的确猜到了邓肯会对她下手。不过,却是她本人在听到工作室里的响动后,拨打了报警电话。而那阵声响,可能是他故意弄出来的。”
“你说得很对,”邓肯同意说,“而且,我之前就在地板上放了一个线轴,警告她,有人闯进来了。”
萨克斯说:“在格林尼治村的女兵,露西——我们接到一个目击者的电话,报告说看到有人闯进了她的公寓里。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目击者,对吗?那个举报电话,是你打的。”
“我对文森特说,街上的一个路人瞧见了我,并且报了警。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是我在一个电话亭,报警举报了我自己。”
莱姆朝着他们一旁的办公大楼点了点头,说道:“那这里呢?那个燃烧弹,我猜,也是个哑弹吧。”
“那东西完全无害。我只是在它外面倒上了一点酒精,里面装的都是水。”
塞利托拿起电话,打给了纽约警察局的防爆组总部,第六分局。片刻后,他挂断电话,说道:“他说得没错,就是普通的水。”
“同你给贝克的那把枪一样。他打算用来在这里杀掉萨克斯的那把枪,”莱姆看了一眼边上已经被拆卸开来的点三二口径手枪,说道,“我刚刚查过了——枪里的撞针被折断了。”
邓肯对萨克斯说:“我把枪筒也堵上了,你可以检查看看。而且,我知道,他不会用自己的配枪杀你,那样一来,你的死就会和他脱不了干系。”
“好了,”塞利托突然大声说道,“我受够了。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莱姆耸了耸肩,说:“我只能把大家带到这一站,朗。整个旅程还得要邓肯先生带我们完成。我觉得,他本来也是打算将一切都告诉我们的,所以,才会大马金刀地站在街对面看戏。”
邓肯一边点头,一边说道:“你全说到点子上了,莱姆警探。”
“我已经退休了。”莱姆纠正他说。
“我所做的整件事情,只有一个目的——而且,没错,我很享受看到这一幕:那就是看到丹尼斯·贝克那个狗娘养的被抓起来扔进监狱。”
“接着说。”
邓肯的表情沉了下来:“一年前,我来到纽约做生意——我有一家公司,做工业设备租赁业务。搭档是我最好的朋友——二十年前,我们都在军队服役,他救过我的命。那天一整天,我们都在起草整理文件,然后,我们回到酒店,打算收拾一下,去吃晚饭。但他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晚被人枪杀了。警察说是抢劫杀人,但我觉得事情不对劲儿,我说,什么样的劫匪能准确地在被害人的脑门上连开两枪?”
“哦,是的,在抢劫案件中,极少会发生枪杀被害人的情况,根据最近的……”普拉斯基的话音消失在了莱姆冰冷的瞪视中。
邓肯继续说道:“后来,我想起来,最后一次见到我朋友时,他对我说了一些奇怪的话。他说,昨晚他去了市中心的一家俱乐部。在他从俱乐部出来的时候,两个警察把他拉到了一边,说看见他买毒品了。他从不吸毒,我可以很确定这一事实。他知道,他们这是在陷害勒索他,所以,他要求见他们的上级。他打算打电话到警察总部,举报这件事。但之后,俱乐部里又走出来几个人,那两个警察就放开了他。第二天,他就被射杀了。
“这两件事情里巧合太多了。我去了那家俱乐部好几次,想问出些消息。最后,我花了五千美金,找到了一个人,让他把丹尼斯·贝克和他的同伙在城里搞勒索骗局的事情告诉了我。”
邓肯解释了贝克的勒索骗局的细节,就是将毒品栽赃到一些富商或是他们的子女身上,然后以撤销指控为筹码,敲诈他们一大笔钱。
“用一一八分局丢失的毒品。”普拉斯基说道。
萨克斯点了点头:“虽然量少,不够拿出去卖,但用来栽赃已经绰绰有余。”
邓肯补充道:“我听说,他们的大本营就在曼哈顿市中心的一个酒馆。”
“圣詹姆斯酒吧?”
“就是那里。他们在警局下班后,都会去那里碰头。”
莱姆问道:“你的朋友,被枪杀的那位,他叫什么?”
邓肯给了他们一个名字,塞利托打给重案组核实,发现确实有这么一起案件。男子死于疑似抢劫杀人案,犯人至今没有找到。
“我通过在俱乐部里的关系——花了一大笔钱,将我介绍给一些认识丹尼斯·贝克的人。我扮作一个雇佣杀手,向别人提供专业服务。起初,我什么消息都没听到。我以为他罪行暴露,被抓起来了,或者是已经回头是岸,我再也等不到他上钩了。那可太糟心了。但最终,我等到了,他联系了我,我们安排了见面。原来,那段时间,他之所以没有立刻联系我,是因为他在查我的底,看我是否可信。显然,他对我的情况很满意。当时他没有说得很细,只是大致说明他有一个生意安排出了问题。他和另一个警察已经处理了其中的一部分‘麻烦’。”
萨克斯问:“是克莱里和萨科斯奇吗?他提到过他们吗?”
“他一个名字都没有提过,但很明显,他说的就是杀人的勾当。”
萨克斯摇着头,恼怒道:“我本来以为,一一八分局的人从黑帮组织拿回扣已经够让人火大的了,没想到,他们本身就是杀人凶手。”
莱姆看了她一眼。他知道,萨克斯是想起了尼克·卡瑞里,想起了她父亲。
邓肯继续说:“之后,贝克又说,他们又有新的麻烦了。他还得处理掉另外一个人,一个女警探。但这次他们不能自己动手。一旦她在这个时候死亡,所有人都会知道,她的死与她手头在查的案子有关,那么高层就会更加紧急地查这起案子。所以,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我扮成一个连环杀手,编了一个名字——钟表匠。”
塞利托说:“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钟表匠组织里查不到任何线索。”他们在所有相关的钟表匠组织里都查不到杰拉德·邓肯的名字。
“没错,这个人不过是我虚构出来的。但我需要你们买账,得让你们相信,我真的就是一个变态杀手。所以,我需要找个人把这条信息告诉你们,于是我找到了文森特·雷诺兹。然后我们开始干了几票所谓的‘行动’。文森特不在的时候,我伪造了前两个杀人现场,而文森特和我一起的这几次‘行动’,我都设法搞砸了。”
“我必须让你们看到那盒子弹,这样,你们之后才能把钟表匠和贝克联系起来。我本来打算把它扔在哪里,让你们发现。结果——”邓肯笑了笑,“根本用不着。你们自己发现了那辆探路者,还差点抓到我们。”
“所以,你才把那盒子弹放在了车后座上。”
“是的,还有那本书。”
莱姆忽然又想起来另一件事:“当时调查车库现场的警员说,很奇怪,你没有把车开到出口那里,而是毫无遮掩地停在了正中央。那是因为,你本意就是要我们发现那辆车。”
“不错。我犯下的其他所有罪行,都是为了将你们引到现在这个案子上——让你们看到贝克打算杀掉她,抓他个现行。这样一来,你们就有了正当的理由,去搜查他的车、房子,然后就可以找到足够的证据,把他关起来。”
“那首诗呢?‘寒冷满月……’”
“那是我自己写的。”邓肯微笑,“我更适合经商,而不是作诗。不过,那首诗似乎已经够吓人了。”
“你为什么会挑选出这几个被害人?”
“我没有特地选人。我选的,是犯案的位置。我要确保我们能安然逃脱。最后这个女人,之所以选择她,也是因为她的办公位置。我需要说服贝克,把他引出来。”
“你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给你朋友复仇?”萨克斯问他,“很多人不会这么麻烦,他们会直接把人杀掉。”
邓肯却表情凝重地说:“我不会伤害任何人,我做不到。我也许钻了一些法律的空子——我承认,有些地方,我的做法的确违法。但所有的案件里,并没有任何被害人。那辆车也不是我偷的,是贝克搞来的——从一个警局停车场里。”
“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声称自己是第一位被害人姐姐的那个女人。”萨克斯又问道,“她到底是谁?”
“是一个我请来帮忙的朋友。几年前,我借给了她一大笔钱,但她到现在也没办法还给我,所以她答应了帮我。”
“当时在她车里的那个女孩儿呢?”萨克斯问道。
“那真的是她的女儿。”
“那女人真名叫什么?”
邓肯遗憾地笑了笑,说道:“我不会说的。我对她发过誓,不会把她供出去,还有那个在俱乐部介绍我和贝克认识的男人,我同样不会说出他是谁。那是我们之间交易的一部分。我是个守诺的人。”
“一一八分局的人,除了贝克之外,你还知道哪些人参与了勒索陷阱?”
邓肯歉然地摇了摇头说道:“我很想告诉你,让你们把他们也抓起来。我试着打听过,但是贝克从来不提勒索陷阱的事。不过我能感觉到,涉及这件事的警察,不单单只有一一八分局,还有别人。”
“别人?”
“是的,更高层的人。”
“是马里兰州的吗?还是在那里有房产的人?”萨克斯追问说。
“我从来没听他提起过这些。他确实信任我,不过也是有限的信任。他觉得我不会把他供出去,他担心的是我会贪图那笔钱。从他的语气中能听出,那笔钱数额巨大。”
这时,一辆黑色的政府用车停在了警戒线旁,一个身材消瘦、秃顶的男人,穿着一件薄大衣,从车内走了出来。他径直来到了莱姆等人身边。来人是一位高级助理检察官,莱姆曾多次给他的庭审案件出庭做证。刑侦专家对他点头打过招呼后,塞利托向他说明了当前的进展。
检察官认真听着案件中这一戏剧性的转折。大部分被送进监狱的犯人都是一些蠢货,一些像托尼·索普兰诺那样的黑道分子,还有一些更没脑子的笨蛋和混混。所以,眼前这个极其聪明的罪犯让他很感兴趣,而且他的罪行似乎远远没有看起来的那么严重。当然,更让他兴奋的是,比起处理一起连环伤人案,能够起诉一起牵扯到警局内部尤为深入的警察腐败案,显然更有利于他的仕途高升。
“这件案子有内务部的人插手吗?”他问萨克斯说。
“没有,都是我一个人在查。”
“谁批准你的调查权限?”
“弗莱厄蒂。”
“警监?那位负责特勤部的高级警监?”
“是的。”
他开始一边问问题,一边拿出笔记本记笔记。这样问了一些问题后,他工工整整地写了五分钟,随后停下了笔,说道:“好的,我们可以控告的罪行有非法闯入,非法入侵……但没有入室盗窃类。”
入室盗窃类是指怀有重大罪行目的的非法闯入,比如盗窃和谋杀。邓肯除了非法入侵他人土地或房屋并没有任何其他罪行。
检察官继续说道:“盗窃尸体罪……”
“是借用,我从没打算留着那具尸体。”邓肯出声提醒他说。
“这个嘛,就要交给韦斯特切斯特那边判断了。不过你还犯下了妨碍司法公正、干扰警方调查程序——”
邓肯皱眉说道:“当然了,你也可以这么想,因为最开始根本就不存在凶杀案,所以警察的调查根本就没有必要,也就谈不上什么干扰警方调查了。”
莱姆忍不住笑出了声。
然而,检察官却并没有理会他的话,继续道:“非法持枪——”
“枪管被堵住了,”邓肯反驳说,“根本就是一把废枪。”
“那么你偷来的汽车呢?都是哪儿来的?”
邓肯解释说,车是贝克在皇后区的一个警用停车场偷来的。他用下巴指了指一旁他的随身物品,里面有一串车钥匙,说道:“那辆别克就停在第三十一大街上。和探路者一样,都是贝克从同一个地方偷来的。”
“你是怎么拿到车子的?还有其他人牵扯进来吗?”
“我和贝克一起去停车场找到的。它们都停在一家餐厅的停车场里。贝克说,他在那里有些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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