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第2章
吉纳瓦·塞特尔在奔跑。
为了逃生而奔跑,就像她的祖先查尔斯·辛格尔顿。
她喘着气,和辛格尔顿一样。
但是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一百四十年前她的祖先在逃亡中表现出的尊严。她一面啜泣,一面呼叫求救,而且在惊慌中重重绊了一下,撞上一面墙,手背都擦伤了。
她在那儿,她在那儿,那个皮包骨的假小子……抓住她!
经电梯逃命的想法让她感到恐惧,觉得自己有可能会被困在里面,于是选择了逃生楼梯。她用力撞开门,力量大得把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一片黄色的光跃入眼帘,她继续往前,从楼梯平台向下一跃,跳到四楼,伸手去转门把。但这是安全门,从楼梯间无法打开。她只能从一楼的大门逃走。
她气喘吁吁,继续沿着楼梯往下冲。她很想知道:为什么?他在追什么?
皮包骨的小黑母狗,没时间理会我们这样的女孩……
那把枪……就是让她起疑心的地方。吉纳瓦·塞特尔并不是什么帮派不良少女,但是作为一名哈莱姆区中心地带兰斯顿·休斯高中的学生,从小到大至少也见过几把枪。当她听到清楚的咔嗒声时——与合上手机的咔嗒声完全不一样——她本以为这个发出笑声的男子只是来随便逛逛,有机会的话就找点麻烦。于是,她故作轻松地起身去喝水,准备逃跑。但是当她从书架间偷看时,看到了他的滑雪面罩。她马上就明白,除非把他的注意力引到桌子上,否则她不可能经过他身边溜到门口。于是她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将几本书堆起来,偷偷将附近一个模特的衣服脱掉,给它穿戴上她自己的帽子和运动衣,再将它放在缩微胶片阅读机前。然后就等着他慢慢接近,他一走上前,她便从他身旁溜走,冲向逃生门。
抓住她,抓住这个母狗……
吉纳瓦跌跌撞撞地朝下一层楼逃去。
上面传来脚步声。天哪,他追来了!他跟着她一起进了楼梯间,现在离她只有一段楼梯的距离。他的脚步声越来越接近,她护着擦伤的手,跌跌撞撞地冲下楼梯。快到一楼时,她一步跳下四级台阶,落到水泥地上。她的双腿已经失去了力气,而且还撞上了粗糙的墙面。听着他的脚步声,看到他投射在墙上的影子,这个十几岁的少女忍痛站起身来。
吉纳瓦看着逃生门,倒抽了一口气,门把手上居然缠了一条铁链。
不,不,不……那条铁链不应该在那里,但是,这并不表示管理这座博物馆的人不会用它来阻挡窃贼入侵;或者,也许是这个家伙想到她可以从这里逃脱,于是自己在门把上缠了铁链,将她困在这个幽暗的水泥陷阱里。但是,门真的被锁住了吗?
只有一个方法可以知道答案。冲吧,姑娘!
吉纳瓦从楼梯处往前冲,一头撞上门把手。
大门啪地打开了。
哦,谢天谢地——
忽然间,一阵巨大的噪声充斥双耳,疼痛烧灼着她的灵魂,她放声尖叫。难道是她的脑袋被枪击中了吗?但她很快就明白这只是大门警报发出的尖锐声音,就像基莎小堂弟的哭声一样刺耳。接着,身后的大门砰的一声关上,她便置身于外面的小巷里了。现在必须要找出最佳逃跑路线,是向右,还是向左?
按倒她,戳她,戳这个母狗……
她选择了向右,跌跌撞撞地走到了五十五街,一头冲进上班的人流里。她的模样引起了路人关怀而谨慎的注视,不过大部分人都对这个神情慌乱的女孩视而不见。攻击者推开了大门,她身后的火警铃声越发响亮了。他会逃走吗?还是会追上来?
吉纳瓦一路直奔基莎所在的街道。这时基莎正站在路边,手里边拿着希腊熟食店的咖啡纸杯,一边在风中点烟。基莎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着像摩卡咖啡般的皮肤,她化着精致的紫色妆容,戴一顶瀑布般的金色假发。但和吉纳瓦同龄的她比吉纳瓦高出一个头,也丰满得多,身材凹凸有致,穿着打扮就像一名推销员。这个女孩就这样站在街边等着,她对于博物馆或任何建筑物都没有兴趣,因为那里都是禁烟的。
“吉恩!”她的朋友一把将咖啡杯扔到街上,冲上前来,“怎么回事?有人找麻烦?”
“那个人……”吉纳瓦上气不接下气,觉得胃里在翻腾,“里面有个男人,他攻击我。”
“哦,妈的!”拉基莎向四周看看,“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刚才还在我后面。”
“镇定一点,姑娘,你不会有事的。我们快离开这里。快,一起跑!”这个身材高大的女孩开始慢跑起来。她在学校里,每一节体育课都逃课,而且烟龄长达两年。此刻她气喘吁吁、手臂在身体两侧摆动着,全力奔跑。
但吉纳瓦跑了半个街区就慢了下来。接着她停下来,说:“等一等,基莎。”
“吉恩,你要干什么?”
惊恐已经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感觉。
“快点,姑娘,”拉基莎喘着气说,“快跟上来。”
吉纳瓦·塞特尔下定了决心,愤怒取代了恐惧。她想:绝不能放过这个混蛋。她转过身,上上下下看着街道。最后她看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就在她刚刚逃离的那个巷口。她往那个方向冲了回去。
在离非洲裔美国人博物馆一个街区的地方,汤普森·博伊德在拥挤的高峰人流中停下小跑的脚步。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汤普森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中等长度的棕色头发、中等体重、普通的面貌、中等体格(在狱中人称“凡人乔”),人们常常会忽略他的存在。
不过除非是赶公共汽车、出租车或火车,否则一个男人在中城区奔跑还是会引人注意的;所以他放慢脚步,做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没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会口等红绿灯时,他想了一下,然后做出了决定。他脱下雨衣,将它搭在手臂上,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掏出武器。接着他转过身,开始向博物馆走去。
汤普森是个一切都按照书本行事的手艺人,他现在的举动——回到刚才攻击未遂的现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毫无疑问,警察会很快赶来,而且数量应该不少。
不过他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当到处都是警察时,人们会因为放松警惕而导致疏忽。这时你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他们。这个中等个子的男人不紧不慢地穿过人群,朝博物馆方向走去,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行人。“凡人乔”要开始工作了。
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头脑中或身体某处,当一个刺激产生时,不论是心智还是身体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须扔掉烫手的热锅——都会造成一个神经脉冲,沿着全身的神经细胞膜传导。与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这种神经脉冲不是电流,而是神经细胞的表面迅速从正极转变为负极时产生的波动。神经脉冲没有强度的变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时二百五十英里。
神经脉冲到达目的地——肌肉、腺体及器官——之后,那里产生回应,于是我们的心脏跳动、肺叶充气,我们的身体可以跳舞,双手可以种花、写情书以及驾驶飞船。
一个奇迹。
除非,某个地方出了差错。比如说,你是犯罪现场鉴定小组的组长,在地铁的一处建筑工地勘查凶案现场时,一根橡木横梁从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并压碎了第四节颈椎——从头盖骨底部往下数的第四块骨头,就如同林肯·莱姆几年前所经历的一样。
如果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击没有当场砸断脊髓,流经的血液造成的压力也会将它们压碎,或使它们得不到所需的养分。而毁灭性原因是,当神经细胞基于某些不明原因死亡时,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氨基酸,杀死更多的神经细胞。最后,即使病人活了下来,结疤的组织也会充满神经周围的空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像坟墓中的泥土一样。因为脑部与脊髓的神经细胞和身体其他部位的神经细胞不同,它们是无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远麻木了。
根据医学界的谨慎说法,经历过这样一次“灾难性的意外”后,一些被称为“幸运儿”的病人会发现,控制着心肺等主要器官的神经细胞会继续发挥功能,因而他们也就活了下来。
也许他们是“不幸儿”。
因为有的人宁愿心脏早已停止跳动,让自己免受感染、褥疮、挛缩和痉挛之苦,免于自主神经异常反射的攻击以及由此造成的中风,也使他们免于恐惧,免于连阿司匹林和吗啡都无法消除的、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毛骨悚然的痛苦幻觉。
更不用说他们生活上发生的重大改变:理疗师、护理人员、人工呼吸机、各式各样的导管、成人纸尿布,以及对他人的依赖……当然,还有沮丧。
在这样的情形下,有的人选择放弃,一心求死。自杀永远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只不过并不容易(设想一下在只能转动脑袋的情况下杀死自己)。
但是有的人会反击。
“够了吗?”向莱姆发问的年轻人身材修长,穿着便裤和白衬衫,打着一条酒红色的花领带。
“不,”他的老板由于运动而上气不接下气,“我要继续。”位于西中央公园大道西侧一幢房子二楼的备用卧室里,莱姆被固定在一台复杂的健身自行车上。
“我认为已经够了,”他的助理托马斯说,“你已经运动了一个多小时,心率已经相当快了。”
“这就像骑自行车登上马特洪峰,”莱姆喘着气,说:“而我是兰斯·阿姆斯特朗。”
“马特洪峰可不在环法自行车大赛的路程内。它是一座山,你可以去登山,但你不能骑自行车上去。”
“谢谢你来自espn的内幕消息,托马斯,我可不喜欢咬文嚼字。我骑了多远了?”
“二十二英里。”
“再骑十八英里。”
“不行,五英里。”
“八英里。”莱姆讨价还价。
那位英俊的年轻助理无奈地抬起一边的眉毛。“好吧。”
莱姆原本就想骑八英里,但他兴高采烈,他是为了赢而活的。
自行车在继续转动。是的,他的肌肉驱动着自行车,但是这和你在金吉姆健身中心看到的那些固定的健身自行车有很大不同。刺激沿着神经细胞传导着脉冲,只是它并非来自莱姆的大脑,而是来自一台用电极连接到他腿部肌肉的电脑。这套设备被称为fes肌力测量自行车。fes指功能性电刺激疗法,即用电脑、电线及电极装置模拟神经系统,将微弱的电流传送到肌肉,让它们像受大脑控制一样地产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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