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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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萨克斯,情况怎么样?”

“不错。”她通过无线对讲机回答莱姆。

她刚结束了走格子——这是对犯罪现场进行搜寻的一种方法:就是像割草坪一样,从场地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然后转身,往旁边移一步,回头再做一遍相同的事,如此反复。第一遍搜寻结束后,在同一块场地上,沿垂直方向再走一次。同时还要上下看,从天花板到地板都要注意。这样,每一英寸、每个角落都不会遗漏。搜寻犯罪现场的方法有很多,但是莱姆坚持这一种。

“‘不错’是什么意思?”他有点急躁。莱姆不喜欢笼统宽泛的概论,或是他称之为“愚蠢”的评估。

“他忘了那个强奸用品袋。”她回答。莱姆和萨克斯之间的摩托罗拉无线电连接,是用来代替他本人亲临犯罪现场的一种方法,不过他们通常会省略纽约市警察局无线电通话的惯例,比如说在每段通话结束时说一句“完毕”。

“是吗?这也许可以像找到他的皮夹一样有用,可以查到他的身份。那里面有什么?”

“有些诡异,莱姆。它有一般常见的水管胶带、开箱用的小刀、安全套,但还有一张塔罗牌,图片是一个吊在绞刑架上的男人。”

“不知道他真是个疯子,还是只是在模仿别人?”莱姆陷入沉思。过去几年里,他见到很多杀人凶手都会在犯罪现场留下塔罗牌或其他玄妙神秘的纪念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数年前的华盛顿狙击手案。

萨克斯继续说:“好消息是他用的是一个完整光滑的塑料袋。”

“好极了。”虽然嫌疑犯可能会想到在犯罪现场戴上手套,但他们常常会在他们随身带来的物品上留下指纹。丢弃的安全套包装曾经让许多强奸犯被定罪,尽管他们都极其小心地避免在犯罪现场留下任何指纹或体液。在这个案子里,嫌疑犯会想到用清洁剂来清洗胶带、刀子和安全套,但他很有可能会忘记擦拭这个袋子。

她把那个袋子放进一个装证物的纸袋中——在保存证物时,纸袋通常比塑料袋好——然后放在一旁。“他把它放在靠近那个女孩座位的书架上。我现在要搜索那些隐藏的证据。”她在书架上撒上荧光粉,戴上橙色护目镜,然后用多波域光源器照射这一区域。多波域光源灯光可以将平时看不见的血液、精液及指纹痕迹显现出来。她一边将照射器上下移动,一边说道:“没有指纹,但是我可以看出来他戴着乳胶手套。”

“嗯,这很好。有两个原因。”莱姆的声音带着一种专业的腔调。他要考考她。

两个?她心里琢磨着。她马上想到第一个:如果他们能够找到手套,可以从手套的内部采集到指纹(这也是嫌疑犯常常忘记的地方)。但是,第二个是什么?

她问他。

“很明显。这表示他有前科,所以只要我们能找到一枚指纹,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就会告诉我们他是谁。”以州为单位的指纹识别系统和联邦调查局的联合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都是电脑资料库,只要花几分钟就可以将相符的指纹比对出来。这和以往要花上数天,甚至数周时间的旧式人工比对已大不相同。

“是的。”萨克斯说,她为没答出考题而懊丧。

“其他还有什么可称为‘不错’的?”

“他们昨天晚上刚给地板打过蜡。”

“而这起攻击事件是今天一大早发生的,所以你已经取得了一个完整的鞋印。”

“没错,这里有一些明显的鞋印。”她跪下来,取得一张男子鞋印的静电图像。她很确定这些鞋印是他的:她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从哪个方位走到吉纳瓦坐的桌子边,调整好站姿,抓稳棍子袭击她,然后又追着她下楼到了大厅。她还将这些鞋印和那些今天早上唯一曾经到过这里的人留下的鞋印做比较:(那些由)普拉斯基亮如明镜的办公用鞋所留下的鞋印与之完全不同。

她又解释了那个女孩如何使用人形模特来误导杀手,让自己有机会逃脱。对于女孩的足智多谋,莱姆轻笑了几声。她又补充道:“莱姆,他是用一根钝器用力打她——呃,打那个模特——甚至把毛线帽下的塑料和玻璃纤维都打碎了。他上了当,想必气疯了,连缩微胶片阅读机都砸烂了。”

“钝器,”莱姆重复着,“你可不可以取一个压痕?”

莱姆出意外前,还在担任纽约市警察局犯罪现场小组的负责人时,曾经汇编整合了一些资料库档案,以协助辨识在犯罪现场收集到的证物及痕迹。在“钝器”档案中包含了成千上万的照片,展示各种各样的物品——从轮胎撬杆、人骨,到冰块——留在皮肤或无生命物体表面的接触痕迹。但在仔细察看了人形模特及被摔坏的读片机后,萨克斯说:“不,莱姆,我找不到任何痕迹。吉纳瓦戴在模特头上的帽子——”

“吉纳瓦?”

“那是她的名字。”

“哦,继续。”

她忽然有点恼怒,她常常会这样,因为他竟然没有表达出任何一点关注,或是想知道那名可怜女孩和她的心理状况。莱姆总是与犯罪行为和被害人保持距离,这常使萨克斯感到不悦。而他却说,这是作为一个刑事鉴定专家必备的素质。你不会希望你的机长因为太陶醉于美丽的夕阳,或是被暴风雨吓得心惊胆战,结果一头撞到山上。她了解他的观点,但对阿米莉亚·萨克斯来说,被害人就是人类,而犯罪行为也不是科学实验——它们都是恐怖的事件。尤其,被害人还是一名十六岁的女孩。

她继续说:“她戴在模特上的帽子分散了那一击的力量。读片机也碎了。”

莱姆说:“好吧,将他打坏的东西带一些碎片回来,也许会告诉我们点什么。”

“当然。”

莱姆那头出现了一些声音。他以一种奇怪的、带着烦恼的声调说:“萨克斯,赶快结束,尽快回来。”

“我快结束了,”她告诉他,“我还要去逃脱的路线走一遍格子……莱姆,你那里怎么了?”

一阵寂静。当他再开口说话时,听起来似乎更烦恼:“我必须走了,萨克斯,我似乎有一些访客。”

“是谁——?”

但是他已经关机了。

那个专家,那个一身白衣的女人,现在她的身影从图书馆的窗户里消失了。

但是汤普森·博伊德却不再对她感兴趣了,转而从他那六十英尺高的藏身处注视着街上一个年纪较大的警察径直走向几位证人。这个男人已届中年,身材肥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外套。汤普森也了解这类警察:他们并不聪明,却像牛头犬一样,没有任何事可以阻止他探索到案子的核心。

当这名胖警察对着另一名从博物馆走出来、穿着褐色外套的高个子黑人点头时,汤普森离开了这个位于对街建筑物六层的有利位置,匆匆下楼。他在一楼停留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检查了一下,确定枪管和弹匣都没有被卡住。他在想,在图书馆时,是否就是这种弹匣开关的声音让那个女孩警觉到他是个威胁。

现在,即使周围似乎都没有人,他仍然毫无声响地检查着手枪。

从错误中学习。

按书上说的做。

枪放好了,藏在外套下,汤普森走下光线暗淡的楼梯,穿过建筑物的大厅,从另一头的出口上了五十六街,然后拐进可以让他回到博物馆的巷子。

这条巷子的另一头和第五十五街交会,入口处没有任何人在警戒。为了避免被发现,汤普森躲在一个破破烂烂的绿色垃圾箱后面,闻着腐败食物的臭味。他小心地观察着。街道已经重新开放,让人车通过,但人行道上仍聚集了几十个来自附近办公室和商店的人,他们希望能看到一些刺激的场面,可以回去告诉办公室的同事或家人。大部分警察都已经离开了。那位一身白的女人,那条咝咝作响的响尾蛇,还在楼上。外面有两辆巡逻车及犯罪现场鉴定厢型车,还有三名穿制服的警察、两名便衣警探,其中包括那个穿着皱巴巴外套的。

汤普森紧紧抓着枪。射击是非常低效的杀人手法,但有的时候,比如现在,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标准程序教导你,射击时要瞄准心脏,而不是头部。在许多情况下,头颅的坚硬程度足以使一颗子弹偏离,再加上头盖骨的范围比较小,相对难以射中。

永远要对准胸部。

汤普森锐利的蓝眼睛注视着穿着皱巴巴外套的大个子警探,后者正在看着一张纸。

冷静如枯木,汤普森将枪放在左前臂上,小心瞄准,用稳定的手射出了最后四发子弹。

第一颗子弹射进了人行道上一名女子的大腿。

其他三颗子弹击中了他的目标。那人的胸膛中央冒出三个小小的点,而当他摔倒在地时,他的胸膛已经变成了三朵血蔷薇。

两个女孩子站在他面前,虽然她们的身材完全相反,但林肯·莱姆第一眼注意到的,却是她们双眼中的不同。

丰满的这一位——身穿艳俗的服装,戴着闪闪发光的首饰,长长的指甲涂成橘色——有一双像受惊昆虫般跳动的眼睛,无法在莱姆或任何东西上停留超过一秒。她充满疑惑的眼神扫视着他的实验室:那些科学仪器、烧杯、化学药剂、电脑、显示器以及满地的电线。当然,还有莱姆的腿和轮椅。她大声嚼着口香糖。

另一名女孩,又矮又瘦,像个男孩,却有一股沉静的气质。她沉稳地注视着莱姆,仅快速瞥了一眼轮椅,眼光就回到莱姆身上。实验室一点都没有吸引她的注意力。

“这是吉纳瓦·塞特尔。”冷静的女巡警詹妮弗·罗宾逊向莱姆介绍说,同时朝那个眼神坚定沉稳的瘦女孩点点头。罗宾逊是阿米莉亚·萨克斯的一个朋友,在萨克斯的安排下,她驾车将这两名女孩从中城北区分局送到这里。

“这是她的朋友,”罗宾逊继续道,“拉基莎·斯科特。把口香糖吐掉,拉基莎。”

那女孩露出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但还是将那一小块口香糖从嘴里拿出来,塞进她的大皮包里,甚至没有想到要先将它用什么东西包起来。

女巡警说:“她和吉纳瓦今天早上一起去的博物馆。”

“只是我什么也没看到。”拉基莎抢着说话。这个大女孩是因为见到攻击而紧张,还是因为他是个残废而不自在?两者都有可能。

吉纳瓦穿着一件灰色t恤和黑色宽松裤子,脚上是一双跑步鞋,莱姆猜想这就是目前高中生的流行装束。塞利托说过这个女孩十六岁,但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拉基莎的头发被梳成一大把黑金两色的小辫子,由于扎得太紧,头皮都露了出来;吉纳瓦的头发则剪得短短的。

“队长,我刚才告诉了女孩子们你是谁,”詹妮弗解释道,还用多年前的称谓,“并且说了你将会就发生的事问她们一些问题。吉纳瓦想要回学校,但是我告诉她最好等一下。”

“我有考试。”吉纳瓦说。

拉基莎从她洁白的牙齿中发出吸气的声音。

詹妮弗继续说:“吉纳瓦的父母不在国内,但是他们会乘下一班飞机赶回来。他们出国期间,她的舅舅住在她家里陪她。”

“他们在哪里?”莱姆问道,“你的父母。”

“我的父亲在牛津大学做一个专题讲座。”

“他是一位教授?”

她点点头,“教文学,在亨特学院。”

莱姆不禁自责起来,自己竟然会因为一个来自哈莱姆区的女孩有一对全世界跑的知识分子父母而感到很惊讶。他固然对刻板印象很生气,但更恼怒的是自己做出了一个有破绽的推论。没错,她是打扮得像一个在街上混的不良少女,但是他应该能想到她有教育基础——她是一大早去图书馆查资料的时候遭到的攻击,而不是在街头闲荡或上学前看电视时。

拉基莎从她的皮包里摸出一包香烟。

莱姆开口:“这里不——”

托马斯穿过门廊。“不能吸烟。”他从那个女孩手中拿走那包香烟,塞回她的包里。托马斯对这两名少女的突然出现毫不惊讶,他微笑道:“要喝汽水吗?”

“你有咖啡吗?”拉基莎问道。

“是的,我有。”托马斯瞥了一眼詹妮弗·罗宾逊和莱姆,他们都摇摇头。

“我喜欢浓一点的。”大女孩宣称。

“是吗?”托马斯说,“我喜欢。”他对吉纳瓦说:“你要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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