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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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个瘦小的亚洲女人戒备地看着萨克斯。

也难怪她会如此不安,警探想,她被六个体格是她两倍的警察包围,另外还有六个警察在她店外的人行道上待命。

“早上好,”萨克斯说,“我们在找这个男人。我们必须找到他,因为他可能犯下了一些严重的罪行。”她说话速度比平时慢,她以为这是正确的做法。

结果,却变成了一种小小的失礼。

“我知道,”那个女人的英语非常好,带一点法语腔,“我已经把所有能想到的情况告诉了那些警察。我当时很害怕。就是他试戴毛线帽的时候,你知道。他将它拉下来,就像面罩一样时。可怕。”

“我想是的,”萨克斯说,说话也恢复了正常的速度,“嗯,你是否介意我们采下你的指纹?”

这是要用来比对在图书馆现场找到的收据和商品上的指纹。那个女人同意了,然后他们用便携分析仪证明了那些指纹果然是她的。

萨克斯问道:“你肯定不知道他是谁,或者他住在哪里吗?”

“完全不知道。他只来过这里一两次。也许更多吧,但他是那种你永远不会注意的人,普通人。不笑,也不皱眉,什么也不说,非常普通。”

萨克斯想,对一个杀手来说,他长得还不赖。“那其他的员工怎么说?”

“我问过他们了,没有人记得他。”

萨克斯打开箱子,将指纹分析仪放回去,并抽出一台东芝牌的电脑。一分钟之内电脑便启动完毕,并且打开了efit软件。这是电脑化的拼图认人系统,用来重新建构嫌疑犯的面孔。过去的手动系统是由警察将事先印好各种脸部特征和头发的卡片进行组合后拿给证人看,制作出一个与嫌疑犯相似的肖像。而efit使用软件来做这件事,产生像照片一样的影像。

萨克斯在五分钟内就做好了一张组合相片,上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男子,下颌线条分明,胡子刮得很干净,一头淡褐色的短发。他的样子像你会在大都会地区可以看到的任意一个生意人、承包商或商店店员。

普通人……

“你是否记得他穿什么?”

这是efit的配套程序,它可以让嫌疑犯的影像穿着各种不同的服装——就像替纸娃娃穿衣服一样。但是,除了一件黑色的雨衣外,那个女人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加了一句:“哦,对了。我想他有南方口音。”

萨克斯点点头,把这条信息录入她的笔记本电脑里。然后,她接上一台小型激光打印机,很快就印出二十多份五英寸乘七英寸大小的纸,上面有不明嫌疑犯一〇九的长相,简短说明了其身高、体重、可能穿着雨衣,有南方口音,还警告说这名凶手会袭击无辜者。她将这些印出来的图片交给鲍尔·霍曼。留着平头,发色灰白的霍曼,以前是训练中心的教官,现在是纽约警察局特勤小组(也就是特警队)的队长。他立刻就将这些图片交给他手下的警察,以及和搜寻队一起来的制服巡警。霍曼将巡警和火力强大的特勤小组警察编制打散重组,让他们开始在社区进行查询。

十几名警察马上散开了。

纽约市警察局,这个时尚之都的警察部队,并没有将他们的战术部队变得像军队一样,由个人携带强大的火力,而是将武器放在巡逻车和厢型车中,装备放在一辆大型蓝白二色的特勤小组卡车里,跟着他们到处跑。现在,一辆这样的卡车就停在这家商店附近。

萨克斯和塞利托穿上了胸口有防震片的护甲,然后向小意大利区走去。在过去的十五年里,这个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这里是意大利裔劳工移民的聚居地,现在由于南边中国城的扩大以及北部和西部年轻专业人才的发展,这个区域越来越小,几乎就要消失了。在莫贝里街上,两名警探经过了象征这种改变的一个标志:这幢建筑物以前是拉文奈特社交俱乐部,是以约翰·高蒂为首的甘比诺家族的大本营。这家俱乐部后来由政府控制,不可避免地有了“联邦俱乐部”的绰号,但现在,它只是寻找租户的一幢商业大楼。

这两名警探挑选了一个街区开始调查。他们走向街上的小贩、商店的店员、逃课在星巴克喝咖啡的学生、坐在屋前台阶或椅子上的退休老人,亮出警徽及不明嫌疑犯一〇九的图像,挨个儿询问。他们有时还会听到其他警察的报告。“没有……格兰德街没有,完毕……知道了……赫斯特没有,完毕……我们现在正向东……”

塞利托和萨克斯继续沿着既定路线行进,运气并不比其他任何人好。

身后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萨克斯倒吸了一口气——不是因为那个声音,她立刻就知道那只是卡车逆火——而是因为塞利托的反应。他听到声音,立刻就往旁边一跳,躲在一个电话亭的后面,手扶在左轮手枪的枪柄上。

他眨着眼,咽了咽口水,无奈地笑了笑。“该死的卡车。”他咕哝着。

“是啊。”萨克斯说。

他抹了抹脸,然后他们继续。

汤普森·博伊德坐在他的安全屋中,闻着附近小意大利区一家餐厅传来的蒜香味,正专注于一本书,他仔细阅读上面的指南,然后检查一个小时前他在五金行买的东西。

他在一些书页上贴上了黄色的方便贴,并且在空白处写了一些笔记。刚才读的那个程序有些棘手,但是他知道自己可以完成。不管事情难易,只要花时间,没有任何你做不到的事。他的父亲曾经这样教导他。

问题只在你将小数点点在哪里……

他推开桌子站起来。这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和一张小床,是这间屋子里仅有的几件家具;另外还有一台小电视、冰箱,以及一个垃圾桶。屋里还有一些他工作需要的物品。汤普森将乳胶手套从右腕处剥下来,扔掉,让皮肤透透气。然后是左手(你总是得做一个安全屋也会随时被抄的准备,所以你要小心预防,要戴手套或者设陷阱,总之不能留下能将你定罪的证据)。他今天用眼很多。他眯起眼睛,在里面点眼药水,刺痛感逐渐消退。他闭上眼睛,轻声吹起电影《冷山》里的那首狩猎之歌。

士兵们对着士兵开枪、大爆炸、刺刀,那部电影中的种种画面在他脑中闪过。

嘶……

那首歌,还有那些画面,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段古典旋律,波莱罗舞曲。

旋律从何而来,他也弄不清楚,就好像他的脑袋里有一台已经排好播放顺序的cd播放机。但是,他知道这首波莱罗舞曲的出处。他父亲的一张唱片上有段旋律。在工作棚里,那个大个子、留着平头的男人,一遍又一遍地在那台绿色塑料唱机上放着这段旋律。

“听这里,儿子。它转调了。等着……等……就是这里!你听到了吗?”

那个男孩相信自己听到了。

汤普森睁开双眼,又回到书上。

过了五分钟:嘶……波莱罗消失了,另一首旋律从他噘起的嘴唇间流淌出来:辛迪·劳帕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唱出名的歌曲《一次又一次》。

汤普森·博伊德一直很喜欢音乐,很小的时候就想学习乐器。好几年中,他母亲都带他去上吉他和长笛课。在她出了意外后,他的父亲即使耽误工作,也会亲自开车载他去。但是汤普森要有进一步的发展却很困难:不管对于吉他上的指板、长笛的按键还是钢琴来说,他的手指过于粗短,而且他完全没有唱歌的天分。不管是教堂的唱诗班、西部歌曲,还是乡村歌曲,都不行,他的声音还比不上一个破音箱里发出的杂音。所以,过了一两年,他就把音乐丢在一旁,而把时间花在得州阿玛利诺大多数男孩做的事上:与家人相处,在他父亲工作的工作棚里敲铁钉、画设计图、抛光,还有玩橄榄球、打猎、跟害羞的女孩约会、在沙漠中步行。

他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和失落都隐藏了起来。

但这种东西通常不会藏得很深,迟早会再冒出来。

在他身上,这件事发生在几年前,当时他在监狱里。在安全戒备最严格区域的一名狱警忽然跑来问汤普森:“那个,他妈的是什么?”

“你说什么?”这个一向不起眼的“凡人乔”问。

“那首歌,你刚才吹的那个。”

“我刚才在吹口哨吗?”

“妈的,当然是。你不知道吗?”

他对狱警说:“只是不由自主吹的,没过脑子。”

“该死,挺好听的。”那名狱警走开了,汤普森在那里对着自己发笑。怎么样?自出生以来,一直都有个乐器跟随着他。汤普森到监狱图书馆查阅这方面的资料。他知道,人们将会称他为“口哨演奏家”,以区别于一般吹口哨玩的人。比如说在爱尔兰乐队里,口哨演奏家很稀有,大部分的人吹口哨的音域都很窄,这些专业音乐家生活得很好,他们开音乐会、拍广告,还有电视和电影(当然,每个人都知道《桂河大桥》的主题曲。你甚至想都不用想,就可以吹出前几个音符,至少在脑子里浮现)。甚至还有吹口哨竞赛,那是最著名的国际大奖赛,会有数十位口哨演奏家参加,他们中很多人都会和交响乐团定期在世界各地演出,还有他们的单独表演。

嘶……

另一段旋律进入他的脑中。汤普森·博伊德慢慢吹出那些音符,吹出了一个轻柔的颤音。他注意到自己把点二二手枪放到了手拿不到的地方。这样可不是在按书上说的做……他将手枪移近了一点,然后又将注意力集中到那本技术手册上,在书页上贴了更多的方便贴,不时看一看购物袋,确定他有了所有需要的东西。他知道自己有需要的技术。但是,和他以前接触到新东西时一样,在动手前要把所有不熟悉的东西学会。

“什么都没有,莱姆。”萨克斯对着她丰满嘴唇旁的麦克风说。

他先前的好情绪早已像蒸汽一样挥发了,急切地问道:“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见过他。”

“你们在哪里?”

“我们基本已经覆盖了整个小意大利。朗和我在南端,坚尼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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