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湖(1 / 2)

加入书签

第二日一早,陈老太爷便被请到了宜庄。

老太太今日穿了一套纯黑的夹棉褂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发髻盘在脑后,插了一根桃木簪。陈老太爷和老太太在分坐在正中的太师椅上,中间隔了一道长条几。

陈泽元和冯京墨都不见踪影,只有慕白术坐在老太太下手的椅子上。紫苑和珍杏跪在下面。

才一个晚上,紫苑已经憔悴地不成样子了。衣裳皱得像被翻来覆去揉搓过一样,发髻散了,披头散发的,沾了满头的稻草。脸上的妆花得不能看,眼睛又红又肿,嘴唇开裂着。碧玉的耳坠子掉了一只,只剩一只孤零零地垂着。紫苑人软地跪不住,一手死撑着大腿,一手捂在小腹上。

往日里的繁花似锦二太太,如今看着,竟是一副残花败柳的颓废模样。精神气早就没了,一脸的灰败之色,反倒是一旁的珍杏,虽也狼狈,却比紫苑好了不知多少。

“老太爷,今日请您来,是有一桩事要知会老太爷。”老太太慢悠悠地开口说话,声音淡漠,像是在说不想干的事。“宜庄不幸,出了辱没门楣的丑事。偏房紫苑,不守妇道,与人私通,珠胎暗结,按族规,要浸猪笼。请老太爷示下。”

紫苑听见浸猪笼三个字,猛地抬头看向老太太,眼睛瞪得浑圆,似是不敢相信。她的嘴唇发着抖,脖子上的筋爆出来,青紫的血管狰狞地攀爬上皮肤,

陈老太爷来之前,便料到是为了何事。如今老太太说话,言辞凿凿,不容置喙,说是请他示下,早已无转圜余地,他又怎么会听不出来。只是紫苑的模样实在可怜,想起那日她陪着冯京墨拜访时的讨笑,不由还是动了几分恻隐之心。

老太爷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事关重大,还是要审问清楚。”

“是,”老太太答应着,“昨日家里已经审清楚了,人赃俱获,再没有冤枉她的道理。”

“老太太!”跪在下头的紫苑突然一声尖叫,手脚并用地朝老太太爬去。“老太太,我没有,我冤枉啊。我没做对不起当家的事,孩子是当家的,是宜庄的血脉啊,老太太。”

她想去抱老太太的腿,可又不敢,只好攥着老太太的裙裾,哭求着。老太太厌恶地扯回自己的褂裙,小脚一抬,尖尖顶在紫苑肋骨下面的软肉上。紫苑吃疼,歪倒在地上。

陈老太爷不愿再看下去,他捋了捋长袍的下摆,说道,“既然如此,宜庄的家务事,老太太和当家的商量着办吧。”

说罢,站起来就要走。紫苑哭叫起来,“老太爷您别走啊,我是冤枉的,我真的是冤枉的。”说着,在青砖上嗑起头来,额头一下一下撞在地上,嗵嗵直响。

老太爷心里发紧,脚下加快,连头都不肯回,好似后面有恶鬼追他一般。

“老太太,”紫苑眼见老太爷指望不上了,又回过头来跪老太太,额头的皮已经撞破了,鲜血淋漓的。她在老太太的脚跟头磕头,老太太脚边的砖上竟然红了一块。

“我是冤枉的,当家的知道,老太太,求求您让我见见当家的。我肚子里的真的是宜庄的种啊,是您的孙儿啊。老太太,求您让我把孩子真下来,您要是觉得有一点儿不像当家的,我抱着孩子自个儿跳河。”

老太太皱起眉,厌烦得很的样子,似是连看都不想再看紫苑一眼了。她大喝一声,“来人,把紫苑拖下去,看好了,明日便浸猪笼。”

“不要啊,”两个小子上来,架起紫苑就往外拖。紫苑挣扎着,绣花鞋掉了一只,躺在厅堂的正中间,脚尖上沾着血,弄脏了鞋面上的喜上梅梢。

“老太太——”紫苑凄厉的惨叫在宜庄上空盘旋,像沙漠中的秃骛,沙砾碾磨过嗓子一般,带着血淋淋的凄绝。

陈泽元手一抖,茶杯落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文祥听到动静,进来查看。

“关门,快关门。”陈泽元慌乱地挥着手,文祥听说,连忙回身把门关得严严实实的。

“还有窗,窗。”文祥又慌忙去关窗。

日光被全部挡在外面,屋子里变得漆黑一片。文祥转回身,一时不适应,一眼竟没找到陈泽元。

“关窗啊,全关上,快关!”陈泽元的声音从侧前方传来,文祥转向声音的方向,“当家的,都关上了。”

不可能,都关上了怎么还能听到声音。陈泽元推开文祥,自己冲到窗边,关上了,关上了,关上了…门,门呢,门!也关上了,那怎么会,怎么会…..

老太太——当家的——老太太——我冤枉——当家的——

不要叫了,不要再叫了。陈泽元捂住耳朵,用尽全部的力气挤按着。

老太太——当家的——老太太——我冤枉——当家的——

“不要叫了!不要再叫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陈泽元疯了一样,将桌上的东西往地上砸去,砚台,笔架,书屏,盆景,花瓶……瓷碎瓦裂的声音暂时掩盖住了女人的哀嚎。陈泽元疯狂地砸着,一刻都不敢停,唯恐一停,那声音又来了。

宜镇的正中间有一泊湖,换作宜溪湖。只因源头仅溪水宽,由山间引入,入了宜镇,倒宽阔起来。

湖上有一条长廊,连接南北,廊上有廊顶覆盖,两边是连着的青石坐凳。长廊的中间有一段十几米的凸起,上面建了个亭,叫宜溪亭。

宜溪湖最宽处有百余米,将宜镇一隔为二,南边俱是商贾人家,北边都是贫门小户。那些个不上台面的赌坊呀,妓院什么的,都在北边。两边泾渭分明,极少往来,除了偶尔去北边偷个腥的,还有去南边讨生活的,平日里长廊极少有人走。

慕白术家也是在北边的,他爹也是苦出生,机缘巧合学了医,又因为医术高明,日子才好过起来。但也只是替北边的人看病,实在是后来名声大了,连南边都听说了,才开始请他去出诊。但他住惯了北边,也就没有搬去南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