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东幽明珠(2 / 2)
由于李母没有什么危机处理的经验,眼界也不算开阔,最终导致了无事变小事,小事变大事;直到现在,十里八乡的人都‘欢聚一堂’,此事已绝无善了的可能……
最终,这件有辱李家门风的‘丑事’,还是以一个‘体面并且公正’的方式解决了:那位‘教子不严’的樵夫,最终被罚了三百两白银;而那位‘勾引良家女子未遂’的少年,最终被判了一个斩首之刑。
当然了,这笔白银三百两的‘罚款’,对于那位樵夫来说,大概是需要不停工作一百五十年,才能攒出来的一笔巨款!所以毫无意外的,失去了儿子又背上了巨债的樵夫一家,便在当天的晚饭里,放入了足量的砒霜……
死上个把人,就对于今天的李家来说,也算不得是什么大事。毕竟对于李家的财富权势来说,就算是无缘无故当街杀人,也翻不起半点浪花来;但是,当那个小伙子被推出大荒城的西门、一刀剁下了脑袋之后,还是给偷偷溜出府门前去观斩的李怜,带来了很强烈的心理阴影。
她倒不是害怕枭首刑罚的血腥场面,而是怀着无穷无尽的自责与悔恨,同时也恨上了这个令人所不齿的混账世道。
这事若是放在寻常女子身上,最多也就是叹上几口气,随后就彻底认命了;若是放在寻常富家大小姐身上呢,也就是多熬过一些时日,自然就会把那位说话风趣、死于非命的‘小伙伴’抛诸于脑后了。
可惜,有些女子,天生就是不能用常理来揣度的!
李怜费尽思量,花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都未能从这次的心理阴影当中走出来。公平的说,倒不是因为李怜心思深重,而是因为她天天被关在家里,也实在没别的事可干了……
所以,年幼的李怜,便满怀着对这个世道的无尽愤恨,毅然决然地做出了只有同时处于叛逆期与青春期的少女、才有可能办出来的‘糊涂事’……
在某一个月黑风高、四下无人的子夜时分,十四岁的李怜,偷偷溜进了李登的书房之中……
没过多久,犹如惊弓之鸟的李母便发现自己的宝贝女儿,已经断了好几个月的天葵;这下可好,整个李府的男下人、包括周围邻居在内,全都遭到了牵连;直到心虚懊恼的李少爷实在看不下去、亲自找到父亲‘自首’之后,事情的真相才彻底浮出水面!
这次李父亲自在家主事,没有把这件事跟任何人透漏,更亲自下了一道封口令,把所有可能参与此事之人分门别类:能杀的杀、不能杀的就流放千里之远。这种行为,或许在外人看起来有些没头没脑;但至少在短时间内,他便把所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扼杀了在了摇篮当中;接下来,他又亲自前去恳求了当时的神婆大萨满,由她亲自出手、帮李怜引下了那个本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婴孩……
紧接着,犯下了大错的李登也被父亲以外出游学为借口,赶出了幽北三路;而根据他们父子之间的约定来说,除非他‘学满十年’、或是李怜出嫁,才能算做自动废除。
可能是李父被妻子、子女‘连番轰炸’;也可能是他常年被公事所累;所以他送李怜入宫之后没过多久,这位李家家主的生命,便彻底走到了尽头。
值得一提的是,李大老爷在弥留之际,留下的遗嘱也非常奇怪。除了认定李登游学归来之后,自动继承家主之位以外;还坚定不移地要求,要他的发妻李母为他殉葬!活埋殉葬之事,听起来的确有些残忍血腥;但是,在‘义理之学’的范畴之内,妻子为亡夫殉葬守节,乃是‘忠贞洁烈’的表现!
于是,李母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几个李家外门的小伙子,活埋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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