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216(2 / 2)

加入书签

“怕个啥!大丈夫生在人世,顶天立地!轰轰烈烈活一场,远胜窝窝囊囊活千年!”赵承安见大哥终于有了松口的意思,破泣为笑,非常豪迈地一挥手,“再说你又不是自己去,咱们各个军营的实力还用得着怕谁吗?也就是人还不够多,不然我看谁敢不服!哥你别忘了我以后也要进炮兵营的,要是都这么怕危险,是不是我也得在家缩着啊?”

赵承志给弟弟喷了一脸口水,嫌弃地理他远了点。

赵承安也不在意,笑道:“我说真的,哥,咱们是赶上好时候了,大人还缺人手,咱们是第一批班底,要是不抓紧机会,冒出头来……等以后越来越多的能人上来,还有咱什么事儿啊!富贵险中求,反正咱们这一支就剩下咱们两兄弟了,不趁机会给子孙后代挣个前程,我真是死了都闭不上眼了!”

赵承志骂他:“媳妇都没有呢,说什么子孙后代!”

赵承安就笑:“我还小呢,不着急,倒是你,哥,倩倩姐现在还没消息呢,要不然你别等了,给我娶个嫂子……”

倩倩姐是他哥以前定下的未婚妻,比他哥小四岁,所以一直没完婚。本来没这场水的话,他哥早就能成家了。现在倩倩姐一家都没了踪影,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他哥重情,这两年凡是有人给说亲,都推了。

赵承志表情淡淡的,眼神中有几分怅惘:“再等等……许我这次出去,就能打听到信儿了呢。”

赵承安眼睛一亮:“哥你同意去报名啦?!”

“连你这臭小子都这么有志向,我这当哥哥的,总不能缩了?”赵承志呼出胸腔里一团热气,他向来平静的心跳突然不受控制的激烈起来,砰砰砰砰砰,如同一场欢快的鼓点,血色漫上脸颊,连指尖都酥酥地麻起来。也是直到这时,他才知道,自己心里原来藏着这么多的渴切与不甘。

半个月后,一个新组建的船队开始,一路向北,经渤海湾,绕过辽周边界线,从后世的京津入海口长驱直入——

他们这次最主要的目的,是与辽国促成一笔金额十分庞大的羊毛贸易,除了羊毛以外,人参、东珠,只要有利可图的生意,都可以做起来。

如今辽国的国土包括了后世的东北,一部分华北,一部分内蒙古,一部分外蒙古。在这个年代来说都是“苦寒之地”,毕竟没暖气没空调,粮食产量低,文化上也比较弱,缺盐缺铁,底层人民比大周的底层人民过得更苦一点,相当大比例还处于游牧状态,一场寒流就是一场打击,所以才看大周就像看肥肉,时不时就想咬一口。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好几个朝代都是北面的民族南下,最终建立大一统政权的。比如元朝、清朝,苦寒之地的人最不缺狼性,骑在马背上,来去如风,相比起来农耕民族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守势,为此明朝的时候更是干脆迁都北京,“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跟丫死磕了!

这个痼疾好不好解决?

站在后世的高度上看,还真有取巧的办法。

比如做羊毛生意。

对,就是这么不起眼的羊毛生意。

逻辑也很严谨——首先,羊毛本来算养羊的“副产品”,不咋值钱甚至大多数干脆当垃圾丢掉了,牧民养羊主要靠卖肉卖皮赚钱,都是一锤子买卖,经济效益一般。羊毛就不同了,割完一茬又一茬,牧民们觉得赚钱了,势必会扩大养羊的比例,如此一来,养马的比例就降低了,间接降低了攻击性。

其次,正所谓“穷横穷横”,你见哪个有钱人天天撸袖子跟人玩儿命的?等牧民有钱了,肯定就不想打仗了。这时候要是再能定居下来,不四处游牧了,有了根,就有了归化的可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