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那便一去不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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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之下,以王禀亲军为刃的锋矢阵,冲破了金人的防线,消失在了茫茫的草原之上。

完颜宗翰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包围圈,被扎了一个大口子,看着远去的烟尘,手中的马鞭跌落。

他以为王禀会像当初固守太原城一样,竭尽全力的守住临潢城!

关内的人不就是擅长守城吗?否则金人怎么会在山海关前,吃一鼻子的灰?

他王禀,凭什么不守城?

就这样走了?

王禀凭的是胯下的马。

这匹马,个头非常矮小,其貌不扬,头大颈短,胸宽鬃长,皮厚毛粗。

高头大马方为骏马,这是王禀一贯的认知,也是一般人的认知。

青塘马就是这等模样,大宛的汗血宝马也同样高大。在战场上,高,就会有压倒性的身高优势。

胯下这匹马,是因为自己本来携带的军马不够,临时从耶律余睹手中拿到的劣马。

契丹人的日子也不好过,高头骏马哪里能凑那么多?

但是劣马就很好找了。

上次金人的云中路,百万军马场被孙翊破掉之后,金人的马倌们并没有找回马匹,云中路就被大宋的官家所收复了。

包括捷胜军的两万人,每人都配了两到三匹这样的劣马。

因为这种马长的其貌不扬,草原人都用来牧羊。

但是王禀发现这些马的好处。

这些马,既不需要精美的马厩,也不会对食物有更多的挑剔,而且还十分耐寒,自己从云中带来的青塘马冻的打摆子,这些劣马反而无事。

最主要的是,耐力极强!

跑上半天,居然只是身上发烫,汗都不是很多。

可能是在狼群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的缘故,这些劣马的力气极强,王禀亲眼看到过自己座下的这匹劣马,踢碎过胡狼的脑袋。

铜头铁腿豆腐腰,打狼打腰是常识,可是这群马,能把狼头给踢碎了。

这是一种不适合短距离冲锋,不适合接触战,但是适合长距离行军、长时间战斗的马。

有缺点,但是优点更多。

当然,王禀看上他们的理由,是它们真的好养活,随便给把豆豉,都能欢生好长时间。

青塘马,你给它谷粮,它还嫌你没给它捣碎。

听说这些马的马种都来源于塔塔尔部。

孙翊将自己的行装放在了另一匹马上,问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王禀看着北方,说道:“怎么不信某?”

“那没有!”孙翊赶紧否认!

这段时间,孙翊是真的对王禀心服口服,按照王禀的军阶,现在去朝堂里,享受美人在怀的汴京生活,才是应该有的待遇。

在这草原上风餐露宿,吃苦受罪,何苦呢?

王禀看了一眼身后影影绰绰如同鬼魅一样的捷胜军。扭头对孙翊说道:“你怕了?”

“这从何说起?”孙翊摇头,举起手中铁槊说道:“只要能杀金人!到哪里都不怕!王将军说打哪里!某绝不犹豫!”

“你刚才问什么,再问一遍。”王禀笑着说道。

孙翊想了想说道:“这从何说起?”

“不是,是上一句。”王禀摇了摇头,不是这个。

孙翊试探的说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

王禀点头,说道:“随某直捣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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