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头疼每一天的少萌主_5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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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的生命来得猝不及防。

叶云裳想过一死万事休,想过若是运气好说不定睁开眼睛就是现代,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竟是又穿越了一把。

扬州还是那个扬州,只是物是人非。

茶馆里,叶云裳坐在靠窗边的位置。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交领齐腰襦裙,梳着单螺髻,发髻边上插着一柄巴掌大小的粉色小扇饰品。她这身衣服与大唐时候七秀坊的门派服装相似,但保守许多。她不是游戏穿,她的一身武功是她二十年习武不缀外加药浴不停得来了,七秀的衣裳也不像是游戏里那样有着防御提速的功能,她自然犯不着穿得清凉,被本地人指点。

未免自己这张脸惹祸,叶云裳还特地带了一个白色的兜帽,将自己的脸严严实实地遮了起来。

可饶是如此,茶馆中最引人目光的还是她。

虽然看不见长相如何,但以着陆小凤阅美无数的眼光,这一位绝对是个大美人。若不是她气质清冷,身后背着两柄套着古朴剑鞘的长剑,明显不是好招惹的,茶馆里早就会有人搭讪。

陆小凤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不过是瞧见那姑娘姿态优美地……用剑抽飞了拦路的一伙强盗,半点没给他英雄救美的机会,他就鬼使神差地跟了过来,还吭哧半天没有搭上一句话,简直堕了他风流浪子的名声。

陆小凤认真思考:有什么话题跟一个姑娘提起来,既不会让她觉得自己不怀好意,还能顺理成章地心生好感呢?

在茶馆中静坐了片刻,听了一耳朵西门吹雪、叶孤城、陆小凤的传奇故事,叶云裳正在思考今后应该如何生活。

她“死”过来的时候正在打仗,除了手中双剑以外,身上半枚铜板也没有。好在她身上有寥寥几件首饰,放在如今妥妥的唐朝古物,典当了二百两银子。

明朝的白银购买力不错,五十两银子能够买下一间二进小院,一两银子能买大米两石,约370斤大米。可以说,她手头的二百两银子足够她生活好一阵子。但坐吃山空不是叶云裳的性格,她仔细琢磨了一下今后应该如何赚钱。

叶云裳认真地想了想她这些年点亮的技能,有些遗憾自己没有回到现代。不然,她那些经由大师调教出来的琴棋书画,不说在现代成为艺术大家,最起码能到学校教个学生。

叹了口气,叶云裳又仔仔细细想了想。

烹饪?算了,这么多年她只会下面。

锻造?她是不受穿越大神眷顾的穿越者,没有传说中的系统加持,别说铸剑,打造一把菜刀都不容易。

行医?别搞笑了,这不是游戏,手一点药就出来了。想要行医,没个十几年的苦学是不成的。

刺绣?叶云裳忽然心生绝望,她这些年最多会给衣裳补个窟窿,还是最没有艺术性的补丁,绣出来的鸳鸯像烂草,是秀坊姐妹中最令人摇头叹惋的。

若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叶云裳都想咬手指头了。

其他的手艺拿不出手,叶云裳叹了口气,看来她只能卖艺了。

她的武功不错,《冰心诀》第八层,先天第八重,在浩气盟里也算是一高手。实在不行,去某个有钱人家当客卿也不错。客卿不行,护院也成。

叶云裳在心中泪流满面,比起穿越之后或是争霸天下或是母仪天下的同胞们,她实在是太逊了,简直拉低了穿越者的档次。

叶云裳定了定神,客卿也好,护院也罢,她不偷不抢,只无愧于心便好。

思及此,她也没兴趣听茶馆里的说书了。

还是找工作比较要紧。

她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叶云裳努力回想了一下《陆小凤传奇》的细节,在心中圈定了几个命长的候选主公,决定先回自己小院休息一晚,然后就去上门自荐。

刚起身,就听到茶馆里有人高声道:“刘先生,别整日西门吹雪叶孤城了。我听说最近那个什么‘盗帅’、‘侠盗’的名声响亮得很,你可知他们的消息?”

“说得对,就听盗帅的!我听说盗帅全书斋三日前留下书笺,于子时要京城王家的白玉观音。那王家请来无常剑肖昌,混元手霍海等十数个高手守了王家一整夜,可嘿嘿,第二天一早他们一看,白玉观音早就被偷走了!”

“还有侠盗的。听说侠盗萧十一郎半个月前将卧虎山那群杀人如麻的强盗都宰了,嘿,真是大快人心!”

茶馆中众人一阵起哄,那坐在茶馆中央的说书先生手中折扇一合,当即拍板道:“好嘞,诸位听好了。”

叶云裳:“!!!”

叶云裳默默地做回座位上。

这说书先生显然口才不错,明明没有亲身经历的事情,他讲得那是绘声绘色,让人身临其境。众人听得那叫兴致勃勃,但叶云裳已经懵逼脸了。

她默默地,默默地抬眼看向恰巧和她拼桌的陆小凤——你不是主角吗?为什么盗帅全书斋和侠盗萧十一郎都冒出来了?

难道,这个世界就是传说中高手遍地走,宗师不如狗的综武侠世界?

叶云裳的内心是崩溃的。

敏锐地感觉到了叶云裳的目光,陆小凤不禁抬头挺胸,听着说书先生正在讲盗帅和侠盗,陆小凤忽然找到了话题的切入点。

他清了清嗓子,道:“这位楚小香帅其实人相当不错,兴许他很是崇拜百年前的那位香帅全书斋,就连名字和行盗的手法都与那位前辈很是相似。只除了一点……”刻意停顿了一下,陆小凤笑嘻嘻地道,“百年前的楚前辈是风流浪子,红颜无数,但这位楚小香帅却是早就有主的。”

在江湖上刚冒出来这么一个全书斋的时候,司空摘星这样的香帅资深脑残粉无疑是愤怒的。要知道,司空摘星打小就崇拜全书斋,十分珍惜自己偷王之王的名声。如今冒出来一个同行,还是占了他偶像名字的同行,他能不愤怒吗!

而陆小凤作为司空摘星的死党,理所当然地被他拉去助拳。谁知道,一来二去,司空摘星那个混蛋反而拜倒在那个全书斋的裤腿下,连他这个死党都要往后排。

当然,陆小凤倒不是小气的性子。坦白说,他也十分欣赏这个全书斋,欣喜于自己交到了两个好朋友。

是的,两个好朋友。

第75章

那个盗帅全书斋和侠盗萧十一郎,一个衣着考究,身上还熏着浓郁的郁金花,每每盗宝的时候还要先留下书笺,骚包得跟百年前的那位全书斋前辈一模一样。偏生得风流倜傥,笑起来的时候眼底含情,啧啧,最招美人了。就拿当初那个伪装成上官丹凤向他求助的上官飞燕,明明对他眼波含情,回头见了全书斋,哼,别以为他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眼神。

祸害!

而另一个,显然就不怎么注重生活上的细节,虽然俊美但是不修边幅。他就像是江湖上最常见的落魄刀客,又像是荒漠里的孤狼,别有一番与全书斋不同的魅力。他手中不吝人命,江湖上时不时就传出他端了哪家强盗祸首的传闻。

萧十一郎的杀伐果断,与从不杀人的全书斋截然不同,江湖上从未将这两人联系在一起。然而,这看似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人,关系竟是极好。

要陆小凤说,就是太好了,瞧着就觉得腻歪。

嘿嘿,别以为他瞧不出那个全书斋看萧十一郎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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