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 / 2)
姜水一怔,立刻又警觉起来。
毛不思没松手,她的手心覆盖在姜水的手背上,感到了她身体里透出来的不同寻常的冷意。
靠近了一步,毛不思刻意压低嗓音,眼角瞥向姜水身后,“你身边,有脏东西。”
自古以来,电视剧里的神棍都是这么哄人的,毛不思觉得这方法甚是好用。
果不其然,颤动从手心底下传来,毛不思再接再厉,“他与你,似乎有姻缘未断。”
“那是什么”姜水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试探道。
“我不光能看得到他,我还能看到你手腕上的链子。”隐形红线虽然还在,但链子是真没有,毛不思没这么大的本事看到早已不存在的东西,她只是需要姜水停下来,想从她的口中套取到更多关于高维峰和吴老板的信息,有时候,令人恐惧比令人信任更好使,毛不思装模作样的在姜水手边的空气中拨动了下,“还有根红线。”
红线,是她和高维峰的,没有错。冷汗瞬间冒出,姜水的手指抖得更厉害了,抽了半天也没把手从毛不思手心里抽出去,只好恶狠狠的高声,“胡说。”
“小姐也别生气,我瞧着你身边还有高人相助。”毛不思垂着眼胡乱点了下手指头,明显感觉到了姜水紧张的视线,继而又摇摇头,“只是可惜啊……”
“可惜?可惜什么?”吴老板的确给她请过法师作法驱邪,手上的银花镯子,就是那时候求来的。
“可惜那位高人驱鬼的时候粗心了点。”毛不思用拇指和食指比了点小距离,“我看红绳抖得厉害,想必那位阴间人又找到你了。”
面前的女孩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双大眼睛圆溜溜的挂在脸上,模样看上去并不像那些记忆中的道士法师,偏偏她说的每一句都对,令姜水不得不相信。
“你能把它灭掉吗?”姜水眼里的犹疑逐渐变成坚定的寒,“我受够了。”
她受够了这种躲在富鸾大厦的日子,受够了像只笼中飞不出去的鸟雀。
“可……”
“可以。”毛不思刚吐出一个字,就被身边沉默的马明义横空打断,他瞧着姜水,顺手从口袋掏出手机,按下几个数字,“这个数,不议价。”
二十万。毛不思顺着马明义的胳膊望去,差点没咬到自个的舌头,先不说她如今是免费劳动,就是真开价,这价格也太高了点。
“挺便宜。”姜水搭眼一瞧,又把目光落在了马明义身上,跟女方普通的打扮不同,男人身上的穿戴,更让她熟悉,都是些品牌的高订,上上下下扫了一圈,姜水觉得,他开的价格,都不够他佩戴的手表的零头。
这三个字,显然给了毛不思极大地冲击,便宜,哪里便宜?她辛辛苦苦好几趟都赚不到这些钱。
“事后结清,不可赊账。”马明义笑着收回手机,拍了下身边的毛不思,“她刚出师,没什么名声,不敢定价太高。”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花钱买来的平安,永远要比他人白送的好意,更会令人感到可信,对于姜水也不例外,理直气壮的要笔钱,反而更容易让她放心。
“那你呢?”姜水收回打量的视线,他这身的衣服穿戴,不是普通有钱就可以概括的,只装不明白的问道,“你也是捉鬼的?”
“哈哈哈,我就是游手好闲的普通人,因为家人的关系跟她也算认识。”马明义睁眼说瞎话从来不带脸红嘴拙的,“正巧他师傅在我家有事要忙,我就带着她出来转转,然后就碰到了你。”
有时候,有钱也是一种优势。起码这些话从马明义嘴里说出来就可信的多,毕竟不缺钱的人没必要贪这点钱,而有钱人最是迷信,找的法师自然也都是最好的。
姜水在听懂马明义话中隐含的信息后,越发的心动。或许,她真的可以让眼前的女孩试一下,万一成功了呢。
☆、铺天盖地
“惹是生非的东西。”
漆黑的地窖内,女人抚摸着棺材内沉睡老人的脸颊,老人已经睡了好多年了,多到她也有些记不清具体的年份,花白的头发紧紧地贴合着头皮,皱巴巴的皮肤上长满了老年斑,如不是若有似无的呼吸,真的像死去一般。
她的手指划过老人的喉咙,只要这么轻轻一掐,就能让这个脆弱的生命结束在须臾间。
“霍冬青。”女人轻唤着他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工夫,才让你躯体不死,在世上活的像个人。”
“等价交换而已,不比自诩伟大。”吴老板孤身立在富鸾大厦的窗户边,落地的白纱在夜晚显得一片凄惨,窗台上放着两只红酒杯,一杯几乎见底,一杯未被人动过。
扑哧——安静的空间传出女人不合时宜的笑声,她先是压抑着自己,轻哼出声,继而放声大笑,仿佛吴老板说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跟我等价交换,你也配!”笑声在高-潮处骤然收紧,女人语气冷的如寒天腊月的河水,她目光垂垂,正对上棺材里的老人脸,指尖敲击着他的脖颈,“你知不知道,在我眼里你就像是苟且偷生的蝼蚁,只要我动动手指头尖……呵呵,之后的事情,想起来,就很有意思。”
他身体死去的瞬间,躲在吴老板皮囊后的灵魂就彻底变成了无主的游鬼,散发出死亡的气息。这个味道,会引起同类的注意,也会被捉鬼师察觉。他会开始变得惧光,开始看着不属于自己的身子渐渐衰败下去,开始不停地寻找一个又一个的寄主,堂堂连锁酒店的最高领导者,居然是只附身而生的鬼祟。
“我没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吴老板这两年越发的没了讨好她的心思,有时候连面上的功夫都不愿意做,“我死去的瞬间,富鸾大厦的煞气就会冲天而起,而你也没有把握能立刻令我魂飞魄散,你是知道我的秘密不假的,可这么多年过去,我对你也并非一无所知。”
“你威胁我?”女人就着棺木撑起身子。
“是提醒你。”吴老板把面前的红酒一饮而尽,“同坐一条船,船翻了对谁都不好。”
“好不好我不清楚。”女人起身踱步,没有丁点声响,“我只知道,你的船快翻了。”
夜幕下的永川,灯火辉煌,吴老板没有回应,他知道,对方也不耐烦听他的回应,手边的红酒已经空了半瓶,红酒倒落在酒杯里,溅起小小的水花。
肩头有些冰凉,一只灰白的手落在吴老板的右肩膀,玻璃窗反射出人影,依旧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
“放心。”吴老板放下酒杯,伸出左手,轻轻拍上自己的肩头,像是在自语,又像是在安慰,转身的瞬间,笑容挂上嘴角,“我一定会让你活过来。”
“你眉心的‘川’字又重了。”大红色的嫁衣十分刺眼,依旧保持着她死亡时候的模样,她抬手轻点吴老板的眉心,“我记得你小时候从不皱眉的。”
“都一百多年前的事了。”吴老板只有面对她的时候,才会前所未有的柔和,他握着她的手放在唇边,她的手真冷啊,比他碰过的所有东西都冷,“再等等,再稍微等几天,你就能回来了,不必整日泡在冰凉的河水中,也不必穿着这碍人眼的衣服,咱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永远,这真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她曾经日日跪在菩萨面前祈祷,都没能遇见,如今她成了这副鬼样子,哪里还配得上永远这么美好的东西。
“可我觉得仿佛就在昨天。”北杏摇摇头,早就没了记忆中娇俏活泼的神情,她欺身向前轻轻抱住了吴老板,安静的跟他回忆斑驳的当年。
三间青瓦老屋,父亲一早就去村子的学堂里教书,母亲会准备好几道可口的小菜,每天早上都是被温暖的太阳唤醒,阿黄生了一窝小奶狗,在院子里不停地吠,她就和霍冬青一起围在狗窝旁,偶尔用指头戳戳狗儿的尾巴,或者去村头的小溪边捕鱼玩,等夕阳西下,炊烟袅袅,俩人才背着小鱼篓回家,偶尔遇见卖糖人的走商,霍冬青总会掏出父亲给的老钱,挑一个最大的给她。大肚子的猪八戒,昂首阔步的小马驹,还有记不清模样的别的,每一个都那么好吃,麦芽糖的味道至今都回荡在脑海里。
那时候的霍冬青,是从来不会皱眉头的,他虽然顽皮但是心肠极好,但凡村里有人需要帮忙,总能在人堆里看到他的影子。在北杏的记忆中,他总是笑嘻嘻的眯着眼,忍不住让人一起跟着笑,什么忧愁烦恼统统都能抛在脑后。
如果那天霍冬青没有在河中潜泳,如果之后他没救那个昏倒在山林边的道士,如果……如果……可是,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如果,只要发生了,就是命运的必然。
“北杏。”吴老板把她从怀里拉起来,双手捧住她的脸,让她跟他对视,“这些以后都会有的,等事情结束,我就带你回家,咱们哪也不去了。”
家,哪里还有家,他们的家,他们的爸妈,以及她自己,早就没了,一百年前就没了。北杏眼睛里包着团晶莹,她想让霍冬青清醒过来,让他从自己虚构的幻想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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