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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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二郎被骂得不吭声了。

鹿小鹊笑道:“娘别生气,爹是重情义的人,他为的是我死去的大伯。”

苟良才忙道:“二爷对大爷是真好!不过,这个丫头她并不是大爷亲生的啊。”

提起这个,鹿小鹊精神了,“苟大哥,你方才说的可是真的么,这死丫头她真是侯府千金?”

“什么侯府千金?”鹿二郎吓了一跳。

“她也配?”钱氏不信。

苟良才压低声音,一脸神秘,“平远侯府寻找他家千金小姐的人已经到县衙了。我也是偷听到的,才知道平远侯府十五年前丢了个孩子,就是在咱静县丢的……”

“堂堂侯府,咋就把孩子丢了?”钱氏想不通。

苟良才忙解释,“十五年前,是成嘉三年,胡人一直打到咱静县,二奶奶忘了?兵慌马乱的,丢个孩子不稀奇。”

鹿二郎叹道:“那些年我和你在灵州开铺子,不在家,倒是躲过了一劫。听大哥说,那场仗打得惨啊,街上到处是死人,胡兵疯了一样,见着人就砍……”

鹿小鹊满心想着侯府千金的事,不想听这个,“爹,先不说这个了。苟大哥,这都过了十五年了,平远侯府的人要找回他家千金小姐,不易吧?”

苟良才盯着床上的陆姳,眼中闪过饿狼般绿幽幽的光,凶狠恶毒,“过了十五年又如何,有她在,一切好办。”

“她?”鹿二郎一家三口的目光都随着她落在陆姳身上。

苟良才笑道:“小鹊妹妹曾对我说过,这个臭丫头有一个婴儿穿的小肚兜,肚兜上绣着只啃花的白羊,绣工极好。这可巧了,平远侯府的人要找他家小姐,凭的就是这样一个肚兜……”

“老天爷!”鹿二郎和钱氏瞪大了眼睛。

鹿小鹊激动得两腮绯红,急切问道:“可还有别的凭证?”

苟良才指指陆姳的脸,“真千金眉心有颗红痣。”

鹿二郎一家三口倒吸冷气。

床上这安静睡着的死丫头眉心恰巧有颗红痣,如朱砂,如鲜血,美丽妩媚。

“她,她,她是侯府千金?”鹿二郎声音发颤。

“不,我才是侯府千金!”鹿小鹊贪婪又兴奋。

“对,我女儿才是侯府千金!”钱氏错着牙,发着狠,志在必得。

苟良才拍掌,“对极,小鹊妹妹才是侯府千金!二爷,二奶奶,你们想想,平远侯府凭的就是一个肚兜,和眉心红痣。这肚兜咱们翻箱倒柜的,总能给找出来。眉心红痣咱们设法点上一个。只要能认回平远侯府,小鹊妹妹便是千金小姐了。平远侯府是什么人家,他家千金小姐的嫁妆,一万两都不止!到时小鹊妹妹……”

“到时小鹊带一万两银子嫁给你,咱们一家四口过好日子!”钱氏叫道。

鹿小鹊激动得发抖,“爹,娘,苟大哥,我发财了,是不会忘记你们的。”

鹿二郎惊慌不安,“这,这不好吧?”

钱氏和鹿小鹊已经在翻柜子了,鹿小鹊在箱底翻到一个婴儿肚兜,母女俩乐得咯咯咯的笑出了声。

“带上肚兜,点上红痣,我就是侯府千金。”鹿小鹊紧紧捧着肚兜不撒手。

钱氏目露凶光,“你自然是侯府千金,至于这个死丫头,却是留不得了。”自门后取下门栓,便要往陆姳的头上砸。

“不可。”苟良才忙拦住她,“二奶奶,不可。咱这儿可是客栈,人来人往的,真要杀了她,尸体往哪儿埋?再说了,县太爷是精明人,若被他破了案,咱们都得死。”

“留着她,恐坏了小鹊的好事。”钱氏咬牙切齿。

苟良才笑了笑,“不杀她,也不留她,咱们把她送到西楼,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不会污了咱们的手,累咱们吃官司。这死丫头她自己爱慕虚荣,自己要往肖侯爷身边跑,二爷二奶奶做叔叔婶婶的如何管得了?二奶奶,西楼那位是什么人,您知道吧?让人闻风丧胆的恶魔啊,姑娘家若是落到了他手里……”

钱氏和苟良才得意的笑起来,笑声邪恶。

鹿小鹊笑着趴到陆姳脸前,“姐姐别怪我。我也是没办法。”

陆姳忍着恶心,继续装睡。

鹿二郎啰啰嗦嗦的,“这,这不好吧?”钱氏和鹿小鹊哪里听他。

信物虽然有了,但眉心的红痣还是个问题。毕竟天生的红痣是水洗不掉的,点上的红痣却不是。苟良才认识一位炼丹师,知道他有丹药能令朱砂不退色,自告奋勇到郊处寻丹药去了。

钱氏拍拍陆姳的脸,冷笑道:“这大白天的,不方便往西楼送人,再让你自在半日。”

触手一片细腻滑嫩,钱氏气得拧紧眉毛,“这死丫头整天吃不好穿不好的,怎地还会皮子雪白,像用了上等脂粉似的。”

鹿小鹊心里酸溜溜的,哼了一声,沉下脸不说话。

堂姐眉目如画,姐妹俩站在一起,鹿小鹊总被比下去,提起容貌、肌肤,鹿小鹊便没好气。

钱氏还有事情要料理,和鹿二郎、鹿小鹊一起回去了。但是,叫来了仆人在外面守着。

屋里又恢复了宁静。

陆姳不再装睡,下了床,取出一方朴素的净色帕子,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帕子上写下两个字。

鹿大郎在世时,陆姳日子过得不错,还上过闺学。养父养母去世后,钱氏刻薄,她被赶到后院这简陋小屋,屋里没有笔墨纸砚,也没有胭脂眉笔,要想写字,只能用自己的血。

她写的这两个红字是古篆体字,和楷书差别极大,若是学问不深的人看了,还以为是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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