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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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陆惊风确认自己今天是遇上了一朵特立独行的奇葩,哭笑不得,“那你卜出点什么来了吗?”

林汐涯故弄玄虚地沉吟良久。

“火泽睽卦像,上离下兑,离为体谋事可成,兑为体有血光之灾。观阁下三庭五眼,所谋之事未成,血光之灾不可避。然,看你四肢健全,毫发无损,当是避过了血祸。只是……”

“只是?”

“想必是有旁人代你受了吧。”

陆惊风面上划过一点不自然,他掀起眼皮,冷冷地盯着化身神棍的“五百块”,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没搭腔。

林汐涯被盯得有些发毛,原本纯粹就是试探一下,但当他瞥见陆惊风瞬间冷下来的神色,以及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时,暗自庆幸起自己来的对。

他得把误会澄清了,再离开。

“其实……”林汐涯打完一通流畅的腹稿,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来一波真情实意的“投案自首”,对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率先开口。

“神算子,那你有没有算出来,我这人,别的不说,唯独命特别硬?几次三番该轮到我人间历完劫的时候,总有好心人跳出来,劝退黑白无常,自己代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玄幻小说里自带主角光环的大人物,所以一定要拼死成全我,让我活下来好去拯救世界。”

“可我就是个普通上班族,真的没什么大能耐,活着就是活着,也没活出多大的意思。”

“他们干嘛想不通,要替我呢?”

林汐涯暗暗接话:因为是你举手之劳先救的我啊。

但说出来的话却变了音,扮神棍上了瘾:“凡事有果皆有因。一切都是因缘使然,你坦然接受就好。不必怪罪自己。”

“坦然不了,这他妈让我怎么坦然?”陆惊风满脸颓丧。

人际关系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我们总是更倾向于跟“陌生人”坦露真实的心迹。

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事。跟身边亲密的人说不得,因为有太多顾虑,嘴巴一边说,大脑还在一边思考,是否有故意粉饰太平的弥补,是否有加大痕迹的倾向。而“陌生人”通常离我们本身的生活很远,他与你的各种社交圈毫不相干,他不知道现实中的你穿上了什么样完美的伪装,也不了解你的过往和一贯的秉性,你们甚至都没有互通姓名,也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你只是闲来无事,慷慨地抠出一段人生经历与他分享,而他可能带着你的秘密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转头就忘。但他们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让你控制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第一个傻子几乎跟我一起长大。”陆惊风看着挡风玻璃上肆意流淌的水柱,低低地打开话匣,“跟我相比,他算得上是个很有板眼的正经人,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较真,什么都要争个高下。上学的时候跟我比分数,上了班跟我拼业绩,连玩个赛车,也要趁我休息偷偷练上几把,发誓要超过我的记录。而我天天嘴上说着要让他,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懈怠过,因为跟他比,都比成习惯了。习惯很可怕的,一旦养成了就跟抽烟一样,很难戒。”

“有一天出任务,案子史无前例地棘手,性质特别恶劣。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那次我们要对付的东西,很邪性,存在的时间大概比我们当时在场所有人的寿命加起来都要长,咱们设了埋伏请了外援,出门之前还特别烧了平安香。本来以为万事俱备,没想到临场还是出了纰漏。”

说到这儿,陆惊风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像是习以为常的痉挛,他自己都没发觉。

“当时我跟一位外聘的天师搭档,是主力,几乎承担所有攻击。那东西被逼急了,天师惨遭暗算,我去了半条命,战略一下子从消灭敌人变成能捞一个是一个,全面撤退。战斗力尚存的我负责殿后,那个傻子本来可以走,却坚持陪我留了下来。说什么,要比一比,看谁撑得久。”

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陆惊风没讲,林汐涯也没问。

怕把没愈合好的伤口再血淋淋地揭开,平白又疼一遭。

“事后我想了想,可能真的是出门没看黄历。”陆惊风姿势没变,像是被融进倒模做成了一尊不会动的雕塑,“小子走了,留给我一个恋了差不多三年的爱人,让我好好照顾她。我能怎么照顾她?总不能娶她吧?所以就想着留在她身边,直到看着她结婚生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离开。这两年我都帮她物色好一个合适的人选了,人家也眼巴巴地等着她走出来,我成天跟说媒拉纤的似的,净跟着帮忙撮合,可是臭丫头吃了秤砣铁了心,揪着一点希望的影子就不肯放手。”

“前两天看杂志,说是医学上有一种臆想症,截肢后,患者仍能感知到已被拿走的那部分手脚上的疼痛、痉挛和瘙痒。我一寻思,这不就像那丫头失去他的感受一样吗?虽然人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在那里。是不是觉得挺悲情的?咳,你看到她本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她比我还会演戏。”

林汐涯抵着下巴,手指按在唇上一言不发,像条搁浅的鲸鱼,在昏暗的光线下缓慢呼吸,存在感几乎降成零。

“第二个傻子。”难得有人愿意当垃圾桶,陆惊风接着往下絮叨,倾倒废料,这次他有些困惑地眨眨眼,“其实我拢共也没认识她几天。直觉上是个秘密很多的女人。当然,也可能是我的错觉,本来我对女人也一向摸不透,她们都很高深莫测,感觉就像是……比我们男人高级一点的物种。”

林汐涯手下按着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我现在想了想,神棍……哦不,神算子先生,你说她能舍命救我,是不是一直暗恋我?”

“……”

林汐涯差点维持不住优雅的坐姿,忍不住恶寒地抖了抖腿。

然而这条诡异的思绪一旦开启,结合之前种种不堪入目的画面,陆惊风迅速就脑补出一段感天动地的虐恋情深。

“如果真是这样。”他表情凝重地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眼中的悲戚和庄重不似作伪,“虽然对她没有怀抱任何不单纯的想法,但我陆某,倒是愿意与她冥婚,为她终身不娶。起码,不负她一片丹心。”

闻言,林汐涯几乎呕出胸中一口剧毒的狗血,再也忍不住,弹跳起来,恶声恶气道:“对不住。少自作多情了。你愿意娶也不问问我乐不乐意嫁!”

陆惊风:“???”

这语气,隐隐有股不一样的味道,但用的是同一种配方的熟悉感。

“神棍你说什么?”他怀疑起自己的听力,歪头拍拍耳朵,“犯病了?身上带药了吗?你拿出来我喂你。”

林汐涯冷笑一声,“犯病的是你陆惊风。自恋也是一种病。有钱就得治!”

陆惊风当场石化,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瞪得眼珠子酸疼,无言半晌,最后冷静地蹦出国骂:“我了个大草,你他妈该不会是……”

“你想的没错。”林汐涯挺直了腰,居高临下觑着他,“我林谙。男人。嫁个屁。”

第29章 第 29 章

“不是……”晴天霹雳过后, 陆惊风一边凌乱着一边犹自挣扎,迅速整理整理头发飞出一抹假笑,“是你吗林小姐?嗯……性别问题咱们就先搁一搁,活着的时候没少争,没意思。你有什么遗言,托梦给陆某就行,假借他人之口转告这种方式……有点瘆得慌, 哈、哈、哈,你还真是跟生前一样,皮这一下很开心?”

林汐涯没跟着一道自欺欺人哈哈哈, 他环着胸,神情无比认真,严肃的目光中施舍出一点怜悯。

陆惊风与他对视了一阵子,挂在脸上的皮笑肉不笑濒临解体, 垮得比哭还难看。他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扒开记忆的闸门, 有关林谙的一切泄洪般冲破堤坝,奔腾而出。

真换个角度去看,如果林谙是男人这一假设成立的话,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性别认知障碍?不不不, 不是他有障碍,是别人对他认知障碍。

裸上身时毫无心理负担?那当然,这基本是男人专利。

地铁上耍流氓,还有那些痞里痞气的行为举止?这些就都再正常不过了, 上学的时候男生之间就有一种叫阿鲁巴的、跟生殖器过不去的游戏曾一度风靡一时,彼此互相耍流氓简直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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