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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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伸出手,正揽到他宽厚坚实的后背,却因着强忍痛楚而阵阵颤动。

“韩天遥!”

十一再唤,声音却已柔和许多。

枣似曾相识(六)

她安抚地拍着韩天遥的背,右手的手指却已按上几个有止痛静心作用的**位,努力帮助他安静下来。

韩天遥扶着她粗布衣衫下纤细的腰,**片刻,方才放开她,竟自己躺了下去,“我们……继续!”

小珑儿已惊得跌坐在地上,看着面无人色的韩天遥,颤声道:“要不……先敷一只眼,等好些再敷另一只眼?”

十一额上亦满是汗水。她起身重新在清水里细细洗净手,才道:“我急着到绍城来,其实并不是怕宋家有奸细透露我们行踪。宋昀气度才识远非常人可比,但宋家不过寻常人家。他们不敢救韩天遥,当然更不敢与灭了韩氏满门的凶手有所牵扯。”

救了韩天遥固然可能得罪暗中主使之人;但出卖韩天遥却会成为不折不扣的帮凶。

韩天遥祖父韩世诚军功赫赫,且有救驾之功,扬名天下,封异姓王;父亲韩则安亦是名将,虽曾一度被贬,但很快被赦,楚帝闻得归途病逝,懊恼不已,亦曾追赠列侯;韩家在君王心中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何况,谁不知盘踞鲁州二十余载的忠勇军,正是因为韩家才听命于南楚。那十万忠勇军,处于南楚与北魏之间,正是南楚抵抗靺鞨人南侵的有力屏障……

若忠勇军追究此事,那边主使之人背景强大,或许还拿他们没办法;但要灭了出卖韩天遥的几户平民,简直易如反掌。

韩天遥虽在剧痛之中,居然听清了她的话语,咬牙问道:“你急着赶来,是因为……我的眼睛?”

十一擦干手,才重去拈取那研磨好的药粉,答道:“不错。那晚我替你敷的药,最多只能拖延两三天。若三天内没能找到对症药物医治,眼球就会被毒药侵蚀,纵然华佗再世,也将无药可医。”

她向外看了看,“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我几乎把全城的药店跑遍,终于把药配齐。希望……不会耽误你复明。”

纤白的手指已将药末洒入他右眼。

剧痛袭来时,韩天遥双手猛地攥紧了软榻上的垫褥,齿间居然勉强却清晰地蹦出了两个字。

“谢……谢!”

然后,他晕了过去。

十一怔了怔,然后轻笑,“如此,倒也少吃些苦头。”

她仔细地敷好药,另取干净布条,替韩天遥将双目束住时,小珑儿忽道:“十一夫人,你的手腕……要不要上药?”

十一抬起手,才注意到方才被韩天遥捏住的手腕已经青肿了一大圈。

也亏得她是习武之人,若换了别的女子,只怕连腕骨都该被捏碎了。

“也是个狼心狗肺的!”

十一咕哝着,拿出酒袋来饮了一大口,散漫笑道:“若说药么……难道美酒不是天下最佳良药?一醉解千愁,万般烦恼休……”

枣似曾相识(七)

她走向另一间收拾好的卧房去补眠,随口向小珑儿道:“你继续收拾着,晚点我摘红枣给你吃,不削你……”

小珑儿笑道:“我就知道十一夫人也就嘴里凶我几句,心地最好了……我便是真的踩坏了枣树,十一夫人也不会削我吧?”

十一没回答,自顾关门喝酒睡觉。

小珑儿却大是快乐,蹲到草丛边,和狸花猫四目相对,对着它“喵喵”乱叫了几声猫语,才挽起裙角开始收拾庭院。

傍晚时,宋昀果然派人送来了几样蔬菜,还有蘑菇、木耳,及两斤肉,一只鸡。

十一于烹调一窍不通,好在小珑儿虽才十四五岁,倒也学得一手好厨艺。十一依然只许给韩天遥食清粥,自己却吃得很是尽兴,遂跃上枣树,摘了大大一包熟枣送予小珑儿以示奖励。

慑于十一之威,小珑儿眼巴巴地看着韩天遥吃白粥,到底没敢自作聪明送些菜肴过去,遂愈发勤恳地收拾芳菲院,以示自己正忙,注意不到韩天遥的委屈。

好吧,也许也不委屈。十一夫人虽然待他古怪刻薄,但的确是他自己说要吃粗粮淡粥的……

第二日午后,宋昀来访时,小珑儿已兢兢业业将小小庭院收拾得颇是整齐。

宋昀目光扫过小院,已微笑道:“原来这才是小院本来的模样!果然像是幽人雅士所居!”

杂草拔除后,枣树、芙蓉、青枫,并小小的石桌、石椅都已显露出来,格局小而玲珑,原先更当精巧雅致。

十一听他夸赞,甚是开怀,且将酒袋放到一边,笑道:“那么,宋公子且来尝尝幽人雅士手植的红枣味道如何吧!”

宋昀微笑道:“好。”

阳光下,这少年素衣凝云,清眸蕴采,在阳光下散着玉雕般温润的柔辉。

十一眷恋地凝望他片刻,见他俊秀的双颊浮上红晕,才觉出自己的失态,忙走到枣树前,摘了几枚大的递与宋昀,再看那些熟透干瘪或过于瘦小的红枣便觉不顺眼,遂跃到树上,只挑那饱满鲜艳的红枣摘了,掷给下方的宋昀。

宋昀不会武艺,有接住的,有没接住的,不一时手上便满了,遂提起一幅衣襟来,将红枣尽数兜于襟内。

十一暗器高明,此时摘了红枣往宋昀衣襟内掷,自然百发百中。

宋昀甚至能腾出手来,取了一颗红枣,在袖口拭去灰尘,细尝了尝,赞道:“果然清甜得很。”

十一摘了许多,却从未尝过。闻得他说,亦坐于枝丫上,懒散地支起一条腿,潇潇洒洒地掷了一颗在自己口中。

果然很甜,但口感又比刚成熟的鲜枣少了几分脆爽,多了几分绵.软,忽然便让她想起那一年的龙眼来。

枣似曾相识(八)

南方刚刚进献入宫的新鲜龙眼,个大味甜,但数量不多,后妃诸王一分,到朝颜那里的不过一两串。太子宋与询明知小妹妹爱吃,遂将自己那份送了过去。

那样尊贵秀雅的男子,用他白净修长的手指一颗颗专心剥着龙眼,将那半透明的果肉放到红玛瑙的盘子里,无奈般劝道:“朝颜,龙眼虽好吃,多食易滞气,不可太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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