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狭小的一条公路,笔直伸入荒漠腹地。偶有一两块路牌为过往车辆指引方向。
两侧都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黄沙漫天,日光映照下来,金光灿烂。入目皆是耀眼的黄,寻不见绿色。
人烟稀少的地方,信号微弱,导航都成了摆设。路边立着的路牌成了指路的唯一工具。
晏竟宁照着路牌一直往荒漠深处开。他们要去的地方是羌溏村。那里有着最美的塞北风光,也是司濛成名作诞生的地方。
他一手打着方向盘,扭头对司濛说:“还没那么快到,你可以先睡会儿。”
“我不困。”司濛趴在窗户上外面的景色。
一望无际的荒漠,漫无尽头。除了有恢宏壮丽的气势,景色倒也不是真的特别漂亮。
租的这辆越野车性能好,能跑很远。
两人去租车的时候,租车公司的老板就告诉他们:“你们要去羌溏,一定要把邮箱灌满,路上如果碰到加油站,一定要加油。切记天黑之前要赶回来。羌溏一带夜间多沙尘暴,也会有狼出没,安全第一。”
带着租车老板的叮嘱,他们上路了。路上碰到两个加油站,晏竟宁都停下来加了油。
虽说只有一天的行程,但他还是备了三天的食物和水,以防不时之需。
一离开市区,周边的景致都是一样的,除了荒漠还是荒漠。只是有些地方还会生长一些低矮的植被。
司濛不知道,早年晏竟宁就来过这一带。
读大学那会儿,他是个野外探险爱好者。加入了很多探险协会,跟着那些人去过很多地方。深山老林,西北荒漠,热带丛林,他都去过一些。
不过大多是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后面大学毕业,专心创业,这些都给荒废掉了。
羌溏他五年前来过一次。也就是那一次他偶遇了写生的司濛。
瑰红的落日,风中立着的画架,女人纷飞的大红色裙角,那抹娉婷羸弱的身影,带给他的视觉冲击无疑是致命。
司濛说:“我有点闷,想开下窗。”
“风太大,会把沙子卷进来。”他当即减速,将车子停在路边,“先休息一会儿吧。”
司濛这才把车窗摇下来。
车窗一开,长风灌进来,司濛的头发瞬间变得凌乱不堪。她一只手搭在车窗上,脑袋靠着座椅,整个人都懒洋洋的,看着没什么精神。
这个女人好像一直都是这种状态。总是没有精气神,好像永远都睡不够,对周围的一切也都不上心。很少看到她笑,就算是笑,也不能开怀大笑。这种人一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周围其他人格格不入。
明明是二十来岁肆意张扬的年纪,又出生司家,衣食无忧。照理说完全可以任性疯狂,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为自己而活。可她倒好,几乎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被心魔纠缠,走不出来,把自己折腾成这副鬼样子。
有些时候看她那么轻贱自己,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他就容易生闷气。真正成熟睿智的人,最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他们懂得如何去化解苦恼,而不是成天怨天尤人,无病呻吟。
众生皆苦,谁身上不得经历点事儿?谁不是负重前行?没有人会是例外。
可很多时候看她那么痛苦,他又禁不住心疼她。一边埋怨她不爱惜自己,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关心爱护她。总是
这么自相矛盾。
晏竟宁私下也和好兄弟盛延熙聊过感情问题。
盛延熙提起自己和沈安素的初见,“她抬头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愣住了。满脸泪痕,脸色发白,眼神格外犀利凛冽,充满了戒备。她重重打掉我的手,冷冷地说‘别碰我’。像是防备,又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歇斯底里的宣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
说起来兄弟两个的经历是如此相似。他第一次见到司濛的情形也是这样的,她在嚎啕大哭,他走上前替她遮雨,可她毫不犹豫就打掉了自己的伞,狠狠地说了个“滚”字。
有些东西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初遇就已经注定了这一生都会和这么一个女人牵扯在一起。成为爱情的奴隶,不论做什么都甘心情愿。
他很想帮她走出来,也一直在为此努力。可如果她自己没那个觉悟,她自己都不想走出来。他就算做得再多也是枉然。
诚如天一大师说的那样——
“你帮不了她的,司小姐心魔不了,无所期许,更无以为生。”
“快中午,你饿不饿?”晏竟宁替她拧开一瓶矿泉水。
司濛没接,“我不渴。”
接着又是一句:“我也不饿。”
“你早餐都没吃,多少吃点。”他劝她。
“等我想吃了我会吃的。”
晏竟宁遂不再多言。
休息了近半小时,车子重新启动。
上午十点从市区出发的,一直到下午两点才到达目的地。
羌溏的景色比起其他地方之所以更为美丽,是因为它不仅仅是荒漠。它的周边还有群山。
那些山距离羌溏很远,但人的肉眼看过去,他们是和羌溏的荒漠连在一起的。群山包围荒漠,荒漠环绕群山,合二为一,密不可分。
这些山是绿的,苍翠欲滴,颜色分外鲜亮。绿色和黄色交相辉映,视觉冲击无比强烈。
司濛的成名作《鲜花盛开的季节》画的就是羌溏的风光。
那个人离开后的那几天,她总能听到怨恨的女声在自己耳边回荡,挥之不去。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一周暴瘦十斤,形容枯槁,完全不成人形。
不仅如此,她整个人也变得疯魔了。一会儿哭,一会儿又放声大笑,自己和自己说话,嘴里絮絮叨叨,停不下来。
家里人忧心忡忡,觉得她是被那个人的亡灵纠缠住了。于是请天一大师在头七那天做法事超度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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