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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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死了。”

我苦笑着看着漫天的星辰说:“是不是一旦我去了无寐城,那些跟我有关联的人都会死。”

莫云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定,只是随后一挥,所有的星云散去,我才发现,二人此刻正站在一处山间的宅院门前,只是宅院的大门上挂着一块匾,匾上有书两个大字:姚宅。

“怎么到这来了?”

接二连三的变故让我根本已经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木讷地看着莫云迈步走进宅前,伸手将院门推开,随即侧过身,目光所见,是院子中央的一个轮椅,和轮椅上的一个老头。

“二,二爷?”

我在看清楚那老头的面孔后,不可思议地跟着也走了进去,并且随着目光拉近,就见二爷头上的头发已经寥寥没有几根,满脸的皱纹中间尽都是一块块深褐色的老人斑,双目浑浊,脸上,脖子上包括露在袖子外的胳膊和手掌,已经瘦如枯柴,像极了一具干尸!

我能感觉到在二爷的身上还淡淡地散发着微弱的气息,他还没死,可离死也只是半步之遥,并且,他能看见我,也能看见莫云。

二爷浑浊不清的眼睛艰难地挪在我身上,他不能说话,但是余光里见他耷拉在轮椅扶手上的一根手指微微动了动,我急忙两步走到跟前,蹲下了身子看着他说:“二爷……”

但是一个“二爷”出口,我嗓子里便哽咽地无法再继续说下去。

功名利禄,过眼云烟,直到看见这个昔日里在偏门中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二爷变成眼前这副模样,我才深深地领悟到了说出这句话的人,究竟饱含了多少辛酸和感悟。

姚二爷依旧无法开口,但是眼睛却不断地像是在给我示意般地往下瞟,我见之一愣,顺着他的目光一路看向下方,随即就发现在他的右手中,攥着一样东西。

是一个吊坠。

坠链从掌心处落了出来,滴答在空中,我愣了愣,抬起头看向二爷,轻声问道:“二爷,您要干嘛?”

二爷嘴巴动了动,但终究张不开嘴,却在此时耳听得“啪嗒”一声物体清脆的落地声响,穆然低下头,就见二爷的右手已经张开,掉在地上的,是一枚裂纹斑斑的血色玉佩。

红鲤!

看清楚玉佩的鱼形模样,我心头猛然一颤,哆哆嗦嗦地伸着手将玉佩捡起握在掌心,可等我再度抬起头时,二爷双眼紧闭,脑袋歪向一旁,气息完无。

“二爷!”

亲眼看着二爷气断身亡,我脑子当时嗡的一下,整个傻立在当场,甚至忘记了怎么去哭,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看着这位昔日在偏门中叱咤风云的大掌舵,就此魂归西去。

“生老病死,轮回转世,你在九狱九泉呆了那么久,还会因为一个凡人的死亡而感到悲伤么?”

莫云的话在耳边淡淡飘来,才将我从迷离中唤醒,一滴清泪,从脸颊划过。

“他的一生虽然只有短短几十年,却活的十分精彩。”

莫云走到了我身边,一只手搭在我的肩头,淡淡道:“生如烟花绚烂,死如古佛闭眼,魂归九泉,却又给活着的人留下的诸多念想,说实在的,我很羡慕他。”

我喃喃地抬起头,看着莫云微微有些唏嘘的面孔,惨笑道:“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着自己远去却无能为力,你想要的,是这些?”

莫云沉默。

“还是说,你将生死离别看做是场游戏,不甘只当局外人,想要身临其中?”

莫云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综你所说,最可悲的,其实是没有参与这场游戏的资格。”

“你真的把人生当做游戏?”我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冷笑着说道。

莫云轻叹:“人生如梦,戏如人生,无法体会这游戏人间的乐趣,即便是长久驻世,又有何意义?”

我轻轻吸了口气,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姚二爷的尸体说道:“你不懂。”

“不懂什么?”

“不懂什么叫哀莫大于心死,不懂什么叫无能为力,更不会懂当你终其一生想要改变某些事情,可到最后你最重要的人却无法亲眼见证你取得成功的那一刻,命运永远只是将凡人当做蝼蚁一般在手中把玩,善良的人孤苦终生,卑劣的人却可以为所欲为,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天道,那么这个大道我宁愿不证,但倘若有一天给我白小乙一个选择,我愿成魔,而不是成圣!”

“所以抱歉,你的交易,我不能答应!”

我伸出手将二爷的身体从轮椅上抱起,然后转身走在了桂花树下,昔日破败的桂花树已经长满了绿叶,淡淡桂花香气四溢,正如我第一天来到姚宅所闻到的那股味道。

“二爷,既然您喜欢下棋,那么我就将您安放在这里,等小乙哪一天解决完身后之事,定会带着卫君瑶,还有红鲤,陪您好好下一局。”

将二爷的尸体放在了石椅上,掰开铺在地面上的石砖,徒手抛出一深坑来,随后将二爷安葬,我站直了身体,星云之力运转,化指为剑,在桂花树的树干上刻下一行字:盗门大掌舵姚二爷之墓。

“恭喜你,你突破了。”莫云在身后淡淡道。

我盯着二爷的坟墓沉默了片刻,随即转过头看向莫云,淡然说道:“把我送回南溟吧。”

“你还想去无寐城?”

我点点头:“你知道凡人和圣人,到底是什么吗?”

第五百六十五章 胜天一子

莫云看着我,不动声色地问道:“是什么?”

我笑了笑:“证得大道,与天地同寿,跳出轮回因果,却不知道自己和凡人究竟有何区别么?”

莫云摇摇头:“所谓圣人,自古以来的说法有很多,有称天地圣人,也有称天道圣人,在黄河千年古战之前,也一度被称作是混元大罗金仙,但不管它叫做,其实都只是一种修炼的境界,毕竟圣人并不是天地间最强的存在,成圣之后,要走的路依然很长。”

“所以,你走腻了?”我问道。

莫云点点头:“生无可恋,即便是长生也只是徒将这无趣的人生延长到了无限,你想变强去守护你想要守护的人,而我需要一具纵横十四世,而未得善终的怨侣之躯,来满足我弃圣的夙愿,各取所需,有何不好?”

“可即便是拥有圣人之能,救出君瑶却注定生生世世不能在一起,要这圣人之躯,又有何用?”我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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