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2 / 2)
等天渐渐发亮,曹非看到身边的人无不是把纸牍收藏在怀中,不叫它被雾气浸湿,而他们的肩上已经湿透了,头发上也挂满了细小的雾珠。
在很短的时间里,纸牍已经流行起来了。比起木牍,它的好处显而易见:便宜。而且对于某些腕力不足的人来说,他们拙劣的字迹换在纸牍上会不那么显眼,用墨写字也远比刻字轻松。
坏处也很明显,纸牍没有木牍结实。好的木牍好好存放的话,百年不朽,纸牍被水一浸就完蛋了。
所以现在很多世家人都称纸牍为“贫家之宝”,不无调侃鄙视之意。
曹非看了一圈,发现用木牍的十之一二,纸牍者却近九成。
贫家之宝,名不虚传。
公主做出了纸,真称得上是造福百姓了。
投书者都被好好的登记了姓名与住址,据说这样做是因为曾经有人投书,却没有留下姓名,等大王看到他的文章想与他深谈的时候发现找不到人!成了乐城的大笑话。
现在应该不会有人忘记在投书中写下姓名了。
但大王命侍童替投书的士子登记的“美德”依然被人所传颂。
所以,哪怕侍童手脚慢,写的都是儿童字什么的,也没人抱怨。
轮到曹非了,他上前客客气气的报上名字和籍贯:曹非,小名阿陀,商城人。
然后很是受不了的看侍童写的字缺胳膊少腿。
这就是公主造出来的儿童字,专为了给儿童开蒙用的,简单易学。
但他总觉得,公主此意不在儿意,不过是借着儿意的名义来做事。
他这一个月逛了两回市场,都发现市场里有街道的标牌,每一户商家店铺还都起了名字,全是很伤眼的儿童字。
但更叫他吃惊的是,街上的行人近半数都能认得出儿童字写的商铺叫什么名,店主怕新客人不知道,都会特意带到门前指着招牌说:“这就是我家,下回您直接来,我给您算个好价钱!”客人买的高兴,都连声答应:“好好好!”
他买粮的那一家门前招牌就是个斗大的“谷”字,这个字是上面四个点,下面一个象征嘴的口,意思是把粮食吃进肚子里。
这都是去学字的小童们背出来的,他们常常一窝蜂的冲到一家店门口,指着招牌齐声“上面四点是米粒,下面是嘴巴!把米吃下去!”然后轰堂大笑,再一窝蜂的跑掉。
店主人通常都很高兴他们在门前大声念招牌,他们这么一念,街上的人不是都看过来了嘛。
这要是在魏国,简直值得谱写一曲诗歌传唱了,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啊,这不就是书中所描绘的天堂之景吗?
人人都识文懂字,连街上衣衫最不堪的老人都是饱学之士,小儿游街穿巷,口中不是童言稚语,而是文章道理。
但这是鲁国。
曹非既羡又妒,深想之后,更添一份难以言表的恐慌。
他与公主定下约定之后,才过去了几年?鲁国怎么变得如此不同了呢?
现在的他还能跟公主同座言谈了吗?
行宫中,姜姬从投书名录中看到了熟人的名字。
每日的投书是送到姜旦那里给他的辩论大会提供素材,名单归她。
现在那些士子们没有别的好辩的了,就拿每日的投书来嚼舌头,有时还会冒出一些很意识流的东西,上回他们就为老天爷到底有没有眼睛辩了十天,最后确定如果天上真有天庭,那盯着人间的也不是老天爷自己,换成大王,那也不是由他去盯着街上百姓有没有偷鸡摸狗啊?所以应该有个专门的官员替老天爷盯着人间万象。
于是他们给这个天官起了名字,定了职位,连位列和出身都给一并定好了。
她听说后干脆照他们说的“承认”了这个天官,还让人发到街上去,替百姓们又造了一个神平时可以多拜拜。
“去请曹公子。”她放下投书说。
第377章 卫始
经年不见,两边都已大变样。
曹非记忆中的公主还是一个面带稚气, 口气却不小的少女, 装起大人样来带着一丝可笑和天真的残酷,那时他觉得摘星公主不愧是游荡在外的鲁王姜元养出的孩子, 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阴刻的权谋与利益, 所以才长成这样。
他甚至可以断言, 当摘星公主回到乐城后,她会六亲不认, 一心只爱权势,把权势当成她的命,谁敢跟她抢, 都会被她当成敌人。
果不其然。摘星公主回到乐城不到一年,鲁王就骤然离世。
现在看来,那个所谓的大王与太子也不过是摘星公主手中的棋子, 要他们生便生,死便死。
眼前的摘星公主长大了些许,一头乌云秀发,眉眼精明, 丰姿玉质。她倚在榻上, 侧首浅笑的样子,带有女人的妩媚与政客的锐利。
“曹大人,久违了,快坐。”她伸出一只纤纤玉手,含笑招呼道。
曹非却不敢小瞧她, 在门前先整冠整衣,迈步进来,先侧身施一礼,再上前,再行大礼参拜。
“曹公子,你真是太见外了。”姜姬笑道。
“不敢当公主厚待,我在郑多年,日夜都不敢忘了公主。”曹非低头道。
姜姬:“曹公子是担心我出耳反尔吗?”
曹非倒是不意外公主不加掩饰的话,她现在这个地位,只有他低头,没有她惧怕的道理。
现在已经不是她与他在商城定约的时候了。如今,她是一手遮天的鲁国公主,他还是一个流落在外的游子,手无寸铁,只盼公主还记得旧情。
但……听话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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