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碍眼的签字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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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好的酒总会让人极好地醉,入口绵柔气味醇厚,不知不觉就贪了嘴,再有反应时已是有了醉意。这就好比危险的男人,平静的外表使人失了警惕,等深陷其中方知已晚。

对于顾初来说,坐在对面那个高冷的男人成了她不敢去碰却又忍不住碰的红酒,而刘继强,是顾思心目中的那杯酒,可在顾初眼里,他只是毒瘤。

顾思醉了,嚎啕大哭,顾初只好扶她回房,听着她倒了一肚子的苦水出来。

遇上刘继强对于顾思来说也算是个意外。她所在的艺术院校经常会面向社会举办一些活动,顾思年轻漂亮,这种抛头露面的机会就多,也就是在一次活动中两人相识了。

年轻女大学生遇上风度翩翩事业有成的企业家,这原本就存在着一丝潜在的后续关系。刘继强对顾思的印象深刻,过了没几天就主动邀请她吃饭。

刚开始顾思对他是心存尊重,也许是存在年龄差的关系,她对他总不会产生那种男女爱情的感觉,更没想过要跟他怎样怎样。刘继强却经常来找她,每次都给她带各种各样的礼物,昂贵的、有趣的、唯独无二的。

她知道他常年在上海,对于每次来琼州看她也感到异样。

就这样,在几次相处后刘继强对她表达了心意。

他喜欢她,想让她跟他在一起。

随着几次的接触,其实顾思也察觉到刘继强的意图了,只是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刘继强在跟她表明心意后又说了句,以后让我来保护你。

也许就是这么一句话触动了她的心。

一直以来她都很崇拜父亲,也想找个可以像父亲一样给人带来安全感的男人,刘继强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却是一个拥有着跟父亲一样可以为她支撑起保护伞的男人,在她内心里,她是渴望这种安全感的。

她没说同意,但也没拒绝。

从那天起,两人接触得更频密了,刘继强更是舍得在她身上花钱,可很多时候顾思都不会要,刘继强就如获珍宝,对她愈发地迁让和*溺,而顾思也在他这种成熟男人的细腻和呵护下得到了心灵上的满足。

有一次她提到了顾初,说这么多年顾初一直在为家里还债时忍不住落泪了,刘继强二话没说开了张支票给她,从那一刻起她才觉得,这个男人好像就是自己的男人,平时话不多的他,总会默默疼着她的他,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那个人吗?

女人的情感总归是复杂,远不及男人世界里的简单。

更多时候,女人喜欢将感情视为爱情,将习惯当成依赖。渐渐地,她喜欢上了他,甚至几天见不到他就会想念。她知道他离了婚,是单身,这么一来更是对他倾心,她觉得他还是个有担当的男人,至少不会说在婚内这么做。

对刘继强的情感,她有感激,有尊重,有依赖,有爱恋,等等复杂得让她分辨不清。

可有一点她是清楚的,她总觉得顾初不会同意她跟刘继强在一起,刘继强对于她来说年龄相差太多,这也是刘继强想要她带他见家人而她迟迟没有行动的原因。

“我是后来才知道他和萧雪有关系。”顾思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可是,我没想到过他们两个之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

顾初就是默默地在听,默默地为顾思递纸巾,整个过程没有参与自己的任何意见。顾思哭得歇斯底里,她安静如钟,对顾思的怜惜言语表,止于语。

背后绵延的是大片霓虹,有游览的船只钉在了外滩的水面。这座浮华的城,让人一味地追求功名利禄,快乐就悄然丧失了。只剩躯壳,行尸走肉般点缀着这个愈发光鲜的城市,心里是空的,因为少了安全感。

可顾初一直知道顾思在向往着这里,有多少次她都在问她,姐,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上海?我们再也不回去了吗?

顾思的人在琼州,心却从未离开过上海。

那座有海的城市,如同老者,沉默寡言,用最厚重的情感滋养着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它可以大风大浪,却总会用平静来告诉人们什么是生活。而窗外的那片水域面积,不及琼州十分之一大,这里却挤满了人,挤满了怀揣梦想的人。

顾思,一直都是那个有梦想的人。

而她,只想留在那座海滨的城平凡到老。

顾思不清楚顾初的落寞,她心中太苦,被一个男人所累。她说,“其实在派对之前萧雪找过我,那段时间刘继强在琼州,萧雪一直在找他。后来她找了我,刚开始态度很不客气,但后来她跟我说,刘继强有暴力倾向,要我不想遭罪的话就离开他。我以为萧雪在乱讲,所以她的话我一直都不相信。”

而事实上,刘继强的确打过萧雪。

陆北辰曾经在尸检报告上就提到萧雪被人暴力对待过,她腿部有骨折,并且陆北辰推断出施暴者为左撇子。后来在做笔录的时候,刘继强承认了自己动手打过萧雪,只是为了能够摆脱她,那一次他用力多度,倒是萧雪住院,但碍于名人身份,这则消息被封锁了。

“萧雪死了之后,我就觉得刘继强的反应有点怪,直到我看见了你拿回家的报告,才知道警方怀疑他了……”顾思抽泣着,“其实我早就怀疑他了,只是不停地告诉自己还要相信他,我……我简直太傻了。”

顾初这才有了声音,借着窗外的霓虹低声问她,“你看见了报告?”

大脑不停地倒带,最后,定格在她从陆北辰下榻的酒店回家的那一天,当时他们在谈什么?似乎是在谈画像的事,顾思很好奇画像中的男人是不是陆北辰,当时她告诉了顾思,画像中的男人是陆北辰的弟弟。

然后,她落寞回房了,因为不想说太多过往。

也就是说,在那一天顾思看见了报告?

顾思点点头,“我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可是……可是我真的不想这个案子跟他有关啊。”

顾初的大脑一片空白。

“姐,我很蠢是不是?我爱上了一个混蛋!”顾思的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

是蠢,但在爱情里面,哪个女人又没蠢过呢?不曾真正蠢过一次的爱情那就不叫爱情,不曾动心的话,也就没了蠢心。轻抚顾思的头,顾初轻叹,“不,是你很勇敢。”

亲手清理一段爱情,是割心割肉的疼,不管对方是不是个人渣。

“一切都会过去的。”

如果成长的代价就是苦痛,这是人人都无法逃开的劫。

直到顾思哭累了哭睡了顾初才起身,关了*头灯,遮了窗帘,又为她拉了拉毯子,做完这些后她才离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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