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她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清洗了一把发热的脸蛋,试图使自己彻底缓解过来。冷水确实能让她得到短暂的缓解,用纸巾擦干脸上的水珠后,她才迈步走出洗手间。
没想到穆希辰还在,而且看着像是特意在等她的,其实她真不需要他那么好心把自己送回家的……。
“这就喝醉了?”男人双手环胸地冲她挑眉。
为了让他了解自己的想法,她迈步走到他跟前,望着他迟疑着开口道:“arno,很抱歉,今天是佳琪硬把我拉到这里来的,佳琪她也是一番好意,可我自己并没有想过要跟我老公离婚,更没有想过找什么备胎。如果有伤害或者得罪到您的地方,请您原谅。”
“对了,上回很感谢您的帮忙,我把医药费还给你。”她迅速地从包包里面抽出好几张钞票递到他跟前,咬了咬唇:“嗯……谢谢您,不过希望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
穆希辰身体微微后仰,靠在沙发上打量她:“还没开始就跟我提分手?”
“抱歉,刚刚我已经说过了,我是被佳琪强拉到这里来的,不是真心要交什么男朋友。”
“她拿刀架在你脖子上了?”
“……”
“开个玩笑而已。”穆希辰从沙发上站起,揽过她的肩膀:“走吧,我送你回去。”
林思绾没料到他会突然对自己做出这种动作来,脚步钉在原地动弹不得。不知为何,他这突然的靠近,独特的气息又一次使她觉得有种熟悉的感觉。
淡淡的,不似香水那般刺鼻,又不似烟草那么难闻,倒像是……森森里才有的那种清新感。
“怎么了?”见她发愣,他低头看着她问了句。
“我……可以把你的手臂从我身上拿下去么?”林思绾回过神来,不自在地说道。
“你别多想,我只是怕你摔倒。”
是啊,她现在连走路都不稳当,又穿着高跟鞋,随时都有可能摔倒。
可即便如此,她也还是不习惯被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陌生男子搂着肩膀走,并且坚定地拒绝道:“不会的,我很好。”
说完,她努力地稳了稳自己的身体,迈步往包房外面走去。
红酒的后劲总是特别大,在等出租车的时候,林思绾已经难受得快要站不住了。
身边不乏前来搭讪的男子,却怎么也等不来一辆出租车,即便是有出租车停下也是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就在她又气又无奈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缓缓地在她跟前停下,熟悉的帅脸又一次出现在她面前,随之而来的还有他一如即往的淡漠语气:“如果不想被人先奸后杀,那就赶紧上车吧。”
虽然对这个女人没有多少好感,也对她偷偷跑出来相亲的事情很不满,可他还是无法将她一个人扔在路边不管,毕竟她喝醉了。
☆、第52章 到底是谁
林思绾想了想,以她现在的状况被陌生司机拉到某个黑暗之地奸掉也不是没可能的,面子虽然重要但生命更可贵。她终于不再逞强地拉开轿车后座的车门坐了进去。
“麻烦你把我送到穆宅吧,送到路边就行。”她说。
要是直接送到穆宅大门口,被穆家的人看到她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回来,而且还是喝得醉醉的,肯定少不了一顿责备。
一路上林思绾都没有开口说话,就这么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起来,而穆希辰也没有开口,更没有听从她的指示把车开到穆宅附近的马路边。
不小心睡熟过去的林思绾也根本没法制止,甚至连车子驶入穆宅了都不知道。
在后视镜中扫了她一眼,穆希辰嘲弄地掀了掀嘴角,这么没有安全意识的女人居然能活二十四岁,也真是奇际了。
穆希辰将车子开入车库,并且将熟睡中的林思绾从后座抱出来的时候,刚好碰到穆泽洋从外面回来。
看到两人一起从外面回来,而且林思绾还睡在穆希辰的怀里,穆泽洋心底不自觉地涌起一抹妒意,不过在穆希辰面前他还是乖乖地唤了声:“小叔。”
穆希辰淡淡地瞟了他一眼,点了一下头,便抱着林思绾往楼梯的方向走去。
***
林思绾一觉睡醒的时候,差点没被眼前的环境吓晕过去。
原本还想再赖一赖的她在看清眼前的卧室后瞬间睡意全无,腾地从床上坐起,怔怔地盯着眼前的一切。
天啊,她居然是从穆希辰的卧室醒来的?而且还睡了他的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昨晚明明是坐着那个只有两面之缘,名叫arno的男人的车回来的,并且提醒她把自己送到穆宅附近的路边就好的。
后来她不小心在他的车上睡着了,然后再发生过什么事情也就一无所知了。
她是怎么回到穆宅的?又是怎么爬到穆希辰床上的?她居然毫不知情?总不可能是那个男人见她睡着了,直接把她送到穆宅的吧?这不是明摆也在坑他自己么?
半夜三更带着喝醉的穆太太回家,这放在穆家任何一个人眼里也是极度不合适的啊!
她环视一眼四周,并没有看到穆希辰的身影,又迅速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换成了睡衣,就连内衣裤也已经被脱去了。
小脸瞬间一热,她凌乱地抓了抓自己的头皮,心里有一千一万个声音在齐声同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把她送到穆希辰床上来的?谁帮她换的衣服……!
对了,问那个男人肯定知道,毕竟是他送自己回来的。
林思绾打量一眼四周,终于在沙发上看到自己的包,然后光着脚丫便冲过去将手机掏了出来,只是……。
要摁号码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根本没有那个男人的电话号码,这会想给他打电话也打不成啊!
无奈之下,她只好给姚佳琪打电话打听他的号码,姚佳琪大概是昨晚忙到太晚还在补觉中,根本没有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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