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1 / 2)
“你嫂子知道不知道,你都别管。让你哥跟她说去。”杜妈妈开始把菜下锅, 淡淡的说。
当时的情况是杜锦的婚姻不稳, 她就偏着杜锦, 先紧着儿子媳妇。现在儿子媳妇稳定了, 她这心又偏回杜绡身上来了。
儿子的钱原本是准备买房当首付的, 现在房买不成了,但是家里的房子给了他, 他把这钱补给妹妹,杜妈妈觉得完全可以。
这做父母的, 总是哪个孩子弱一些苦一些, 就想匀一匀,均一均。
而且杜妈妈觉得这个事里, 他们也算对得起于丽清了, 杜锦就算把手头的积蓄都给了妹妹做嫁妆, 说到底也还是他们夫妻占了大头。毕竟家里的房子在东三环,市价已经千万了。
杜绡就沉默了。
但这个事现在其实都是用嘴说, 离真的要实行还要好几年呢。具体几年, 看她何时结婚。而杜绡现在依然觉得, 结婚是一件遥远的事情。甚至经历了家里的事情,听过了曹芸对婆婆的吐槽,眼见了王梓桐和未婚夫的小心算计之后,她竟隐隐对婚姻有一点抗拒。
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完全是另一回事。
一个是童话一样甜美的世界,一个……骨感嶙峋,硌人又扎心。
杜绡晚上走出楼门,看见等在外面的石天。他个子高高,穿着运动款的薄羽,在昏暗的路灯中勾勒出一个挺拔的身形。
杜绡看见他,那嶙峋硌人的感觉就都没了。
她小鸟一般的扑进他怀里。石天脸上带着微笑,张开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然后规规矩矩推她站好。
“大哥。”他露出八颗牙的微笑冲站在台阶上的那个人打招呼。
杜锦走下台阶,跟他客气:“麻烦你了。”
石天也客气:“不麻烦不麻烦,应该的应该的。”
等杜绡上了石天的车离开的时候,杜锦还跟他们挥手,石天还放下窗户伸出手来回应。
杜锦转身上了楼。
回到家里,就看见婆媳俩坐在沙发上说话呢。
“七十万?”于丽清也有点惊讶,“那真挺能干的。”
杜锦换了鞋,走过来问:“什么七十万?”
于丽清说:“绡绡的男朋友啊,年入七十万呢。”
杜锦也吃了一惊:“这么多?”他看得出来石天收入应该不错,但没想到会比他都多。
于丽清把从婆婆那学来的杜绡的话再学给杜锦:“说他是主程,相当于senior manager。”
“是。”杜锦说,“看着就感觉是个挺沉稳的小伙子。”
“这个年纪能拿到这个薪水,是挺能干的。”于丽清不合宜的来了一句:“可他在北京租房住的,家又是农村的,至少几年内是买不了房的。绡绡可都二十五了。”
于丽清的言下之意全家人都明白。杜绡二十五了,家里人希望她找一个能结婚的,而不是随便谈谈恋爱的。既然谈到结婚,就避不开房子这个话题。二十五岁的杜绡等不了一个男人奋斗十年十五年再去买房。
杜绡应该或者只能或者必须找一个有房的男人,至少于丽清是这么认定的。
杜锦就皱眉:“你别瞎掺和。”
他看的出来,杜妈妈似乎有些被石天的能干打动了,但又被于丽清一句话泼了冷水。
杜妈妈沉吟了一下,说:“一年七十万的话,如果他一年能存六十万……”
她就琢磨着石天这么能挣钱,应该攒下不少,到时候杜锦和她再支援一些,或许能凑够首付买个小房子。
“妈——”于丽清扶额,“您想什么呢!他怎么可能一年存下六十万!”
杜妈妈就懵了:“他一个单身小伙子,一年花十万还不够啊?”她是觉得年轻人根本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钱都应该能存下来。
“什么收入什么消费。”于丽清给她解释,“这年入七十万的和年入二十万的人根本不是一个消费水平。这小伙子,我听杜锦说,他一个人在三环边上租房子住。三环啊,商品房小区,租金没有一万也得有八千。他开四十多万的车,一年的保养就得七八万。这还没算他日常的花销呢,十几万就没了。”
杜妈妈吃惊:“这么能花钱啊?”
杜锦见过石天好几次,看他的房子,车子和衣服、家里的摆设,就已经知道石天是个消费水平挺高的年轻人。他就说:“现在这物价,钱往哪扔不都跟打水漂似的。像他这样一年能赚七十万的年轻人,我估计他一年能存个三十万四十万不错了。”
那小伙子才二十六,工作四年,哪怕一年存四十万,也才一百六十万。杜妈妈自己都知道帐不是这么算的,石天现在年薪七十万,不代表他一工作就七十万,肯定也是一年年升上来的。所以保守估计,石天手里应该是连一百六十万也没有。
要攒到加上他们的钱可以足够付首付买个位置、大小都合适的房子,还得好多年呢!
杜绡的年纪可等不了。
“总不能结婚还租房子吧。”于丽清说。
于丽清知道,这世上或许有相当多女人可以忍受结婚后租房子住,毕竟好几年前报纸上就开始报道并鼓吹年轻人“裸婚”。但于丽清自己是绝不能接受也不能忍受的。
租房子,只能是年轻单身时候的一个过渡期,如果结婚了有孩子了还过着租房子的漂泊生活,那真是令人对生活感到绝望。
租的房子只是房子,不是家。
你不能在墙上挂好看的相框和装饰品,因为房东不允许你随便在墙上钉钉子。你也不能随便磕坏家具或者划坏木地板。而比这些琐碎的小事更难受的,是你随时可能面对房东以各种理由让你搬家。
比如他儿子要结婚了,所以收回房子做婚房。比如他需要用钱,所以把房子卖掉了。还有各种各样你想不到的理由。
有的房东为了让你搬走不惜赔偿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给你。但,那又怎样呢。拿了那么一笔违约金,也减轻不了找房子、收拾东西、搬家的心力憔悴。
从前于丽清单身一个人在北京打拼,真到了不得不搬的时候,她的全部家当收拾起来,就是两只超大号的旅行箱和七八只纸箱子。搬起来,也算干净利落。
可当于丽清成为了一个妈妈之后,她发现她已经丧失了应对这种生活的能力。
孩子的东西那么多那么多。而且她真的无法想象她抱着孩子带着一堆一堆的东西不停的从一处搬到另一处的生活。在这样的生活中长大的孩子能有安全感吗?能感受到什么是“家”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