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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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开!”谨欢毫不客气地踢了刘彻一脚, “吃了这么多还敢躺着,怎么着, 你是准备养肥膘呢?给我到外面晃悠去。”

刘彻嘿嘿笑了两声,这才麻溜儿地爬起来。

要说这一幕最近几乎是天天都上演, 可是刘彻偏偏就“记吃不记打”,每天吃完了都得被谨欢踢上一脚才肯起来动弹。天知道头一回谨欢踢刘彻的时候,一旁伺候的宫人们险些没给吓个半死, 刷溜溜跪了一地,就差抱着谨欢的大腿哭,殿下,你这是犯上啊!

不过到了现在嘛,他们早就是八风不动,见怪不怪了。

要按他们主子,公主殿下的话说,就是贱的,讨打。

至于说皇帝陛下这是贱得慌,还是就想这么干,谁知道呢?

任何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都有一个开疆拓土的心,刘彻自然也不例外。再加上前头几代皇帝对上匈奴都是采取“以和为贵”政策,刘彻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就等着开战了。

只是一开战,粮食军备倒还能往后放一放,有没有能征善战的精兵强将,是不是兵强马壮,这才是最主要的。

匈奴人为什么年年敢来打谷草,仗着不就是马上工夫好嘛,不然正儿八经的地上步兵拼杀看看,谁比谁差差啊!

此番谨欢带回来的几匹大宛马,算是又给了刘彻不少希望,他正琢磨着怎么才能让马匹更好呢。只是这术业有专攻,就算是皇帝,对上这些个专业知识,也不好使啊!

“大宛马虽好,可是骨架到底细了些,只怕负重能力不够,最好能结合两者之长,既有大宛马的速度,又能增加负重,这样训练出来的一支骑兵,当可同匈奴抗衡。”

要说当年为了她那三千骑兵,谨欢真是使了老鼻子劲儿了,她那些骑兵的马儿是从哪儿来的,那真的是到处筛选搜罗得来的啊。就这样,一开始那马的质量也还不够呢,若不是后来铠甲又改良变轻,马匹是真的负重不了。

幸而学宫里也有专司畜牧的人才,一代又一代选种,专挑好的杂交,后来又慢慢稳定,总算是得到了合用的军马。不过这件事属于长期才能见效的事情,短时间内必然是无用的。

想也知道啊,不说马妈妈怀孕生子,就是小马长成到可以配种,那也至少得要个三四年的时间呢。不过这也算是利在千秋的事情,现在开始做的话,要是见效果,有个十来年也能得到一些好马了。

谨欢说起这些事情更是头头是道,刘彻也只当她是在草原上无意中得知的,也不怀疑。

“不管时间多久,这都是一件重要的大事,朕明日就下令,责令他们全力负责此事。”这个年代可没什么法拉利迈凯伦之类的超跑,在男人们眼里,名马,才是让他们热血沸腾的好东西。

“民间亦有不少有识之士,不是都说高手在民间嘛,何况这样的事情,有经验的人可比那些个书呆子有用多了,这是实事,就得让干惯了活计经验丰富的人来,陛下不妨下一道集贤令,不一定要大才,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陛下认为如何?”谨欢原本还琢磨着怎么给暗卫里的那些技术工种找个合适的出身呢,现在正好说到这儿,她就顺嘴提了一句。

果不其然,刘彻听完后立刻点头,“阿姐这法子倒是可行,只是这名儿还是不怎么妥当,需得改上一改,也罢,明日一并提出来,看着弄个章程就是了。”

说完了正事,刘彻神色立刻就变了,谄笑着对谨欢道:“阿姐,你那马到底是哪儿寻摸来的啊?”

谨欢之前在路上想了个办法让她的里飞沙过了一下明路,毕竟她以后还得想办法去草原上打仗呢,这要打仗,不得有好马啊。论起匹配度来,什么马能有她的里飞沙好呢。

卫青也是个识马之人,当日一见里飞沙,眼睛就亮了,直称为“神骏”。不过再怎么夸也没用,她的马大爷只认她一个,其他人要是眼馋,甩飞没商量。

“想要啊?”谨欢幽幽问道。

刘彻急忙摇头:“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是阿姐的马,朕怎么能要呢,只是阿姐,你这到底是哪儿寻摸来的啊,告诉朕,朕也去给自己寻摸一匹回来。”

“没了。”谨欢摊手,故作无奈道。

“没了?”刘彻登时傻了眼。

我的亲姐啊,这怎么能说没就没呢?

“真没了呀!这好马又不是大白菜,长在地里想割就割,这马原也是我因缘际会得来的,若不是我有一身功夫,你当我能驯服它?这家伙可厉害着呢。”

“这倒是!”刘彻点了点头,心有戚戚焉。

里飞沙和那些大宛马一起送去了上林苑,谨欢心里清楚,旁人压根上不了里飞沙,也就忘了提醒众人一声。不少人看到里飞沙之后见猎心喜,想着这样的名马必定是要进献给陛下的,只是献归献,先让他们过过瘾也行啊。只可惜,但凡有这样想法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跌得是鼻青脸肿。原本心里也想试一把的皇帝陛下看到了众人才惨状之后,立刻打消了试骑一下的想法。

这马通灵,压根不让人骑啊!

只是越是没人能骑上去,一个个就越是好奇,眼看着要闹起来,刘彻想起来这马是谨欢的,着人澄清了一番,一个两个的这才蔫吧了。

蔫吧归蔫吧,可是想想居然能有人驯服这样一匹凶悍的马,这位长公主殿下,该是一个多么凶悍的人啊!

于是乎,在谨欢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她的赫赫凶名,再一次传扬开去了。当然了,现在还是小规模在上层各家中流传,之后会如何,暂且还不知道就是了。

“所以啊,里飞沙陛下你就甭想了。”说完这个,谨欢顺势又把她要开铺子的事情提了一嘴。

“铺子?”刘彻颇为不解,“阿姐可是不大趁手,还是有什么东西想要购置?”

谨欢虽说受封盐邑,但是这不还没到收赋税的时候嘛。但是刘彻怕谨欢手上没钱,一开始就赐了她大笔金银,按理说谨欢应该是不缺钱的,所以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谨欢要开铺子。

“深居草原的时候无聊,总得找些事情做来打发时间,正好我手上当时有不少香料,又找着机会和来往的胡商交易了些,鼓捣出了几样胭脂水粉,你们是不感兴趣,但是女儿家素来喜欢这个东西,如今既然回来了,我就让人开了铺子售卖这些东西,也算是不白费我当年花的时间吧。”

要不说远嫁还是有好处的呢,压根就没人知道她的“那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呀。反正谨欢现在甭管是什么事,都喜欢往“那些年”上推脱,老好用了。

不过谨欢也并不时常提到草原生活,毕竟大招放多了就没用了,总得挑着好用的时候说嘛。

果不其然,听完谨欢这话之后,刘彻的眼中下意识就浮现出几丝复杂的情绪,不过他掩饰的很快,几乎眨眼间就让人看不出来了。要不是谨欢长年累月的跟这帮浑身上下都是心眼儿的人混多了,早就成了习惯,也没办法察觉到刘彻此刻情绪的变化。

“倒也不错。”刘彻诚心实意夸奖了几句,这才转而问起了铺子叫什么,“可曾取了名?”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哦,叫伊人啊,好名字!”

谨欢登时就明白了当年嬴政被她梗住的感觉。

“不叫伊人,叫白露。”谨欢嫌弃说道。

“哦哦哦,白露也好,白露也挺好听的。”刘彻毫无原则地继续夸奖。

谨欢傲娇仰头,当然好听,传承百年的大秦风韵,跟你开玩笑哦!

十月初八,大晴,上吉,宜搬迁。

钦天监的人算了又算,才定下了这么一天给刘据迁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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