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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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王莹都快气炸了。

程梓月把手机调成静音,放回包包里,一颗心也落回原地了,这才抬眼看王莹。

王莹始终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凑到她跟前,仍不死心地小声说:“我得到消息,说最近上头要有大的人事调动。盛敏她爸爸可能也要被调任,管不了这摊子事儿了。不如就趁这个机会把她弄出剧组,咱们拍戏不也容易些?你写歌儿那么有水平,我们俩噼里啪啦说了这么多,你有没有再创作一曲的想法?”

程梓月微微一笑:看来是时候了。

她把里头的圣女果跟蔬菜挑着吃了,放下餐具擦了擦嘴,面露公式化的笑容:“没灵感。”

王莹的脸色一下就变了:“梓月,再考虑一下吧。我也知道灵感这种东西比较虚无缥缈,但是你可以不要太着急,回家酝酿几天也行……”

程梓月勾起唇角拎着小包站了起来:“另请高明吧。”

【微博更新0,新闻发布会50,日常交流60,待分配0。】

带着这样的余额,她潇潇洒洒地就往门外走。这时候,服务员刚刚才把她点的餐用食盘端上来。

于雪跟在程梓月身后,迅速用n次贴写了酒店地址贴在他食盘,说:“打包送到这来吧。”

然后,也跟着程梓月潇潇洒洒地走了。

晚上,程梓月挺早就回酒店了,看剧本看到八点多,白木头发短信给她,问她还忙不忙。

程梓月知道他打字慢,就直接一个电话回过去了。那边秒接通,然后白木头的声音激动得都颤起来了:“程、程姑娘,你怎么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我我还怕你忙着打扰你呢。”

“托谭景之的福,我今儿还算闲呢。”程梓月往后一倒,把自己丢在了大床上。

“啊?哦。”白木头大概有点慌乱,沉默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再起个什么话题。

程梓月静静地听着他的呼吸声,就陡然有安全感升上心头。然后,她隐隐约约在听筒里,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是那首最终被取名为《乱芳华》的歌儿。

她眼眶有点发热,心里就一个想法:上辈子她肯定是做了好多好多的好事儿,这辈子才能有个那么可爱的白大侠,一直拿她当价值连城的宝贝。

过了会儿,她笑着问他:“你买了什么宠物啊?”

“一个没尾巴的老鼠。”白木头的语气有点嫌弃,顿了一顿,又有点狐疑地小声说:“可我总觉得我买了一只斗鸡回家啊。”

程梓月彻底让他搞迷糊了:“你到底买了老鼠还是鸡啊?”

“老鼠。一会儿我发照片给你好了。”白木头叹了口气:“主要是老鼠不会汪汪叫,也不会咬人,不会跟我打起来。”

程梓月再次笑喷。

第51章 美救英雄

挂电话之前,她犹豫半天,还是拜托了白木头,在总部那边侧面打听一下王莹的情况。她还嘱咐他不要提她,就说是从网上看见的。白木头很欣然地就答应了,甚至还对她的托付感到有点小激动。

最后,她没忍住,小声说了一句,“白木头,我特别喜欢你。”然后没敢听他的回答,就赶紧把电话挂了,把手机关机充电去了。

转天早起,她一开机,看见了十几条短信:就为了她这没忍住说出的一句话,白木头激动得基本上一宿没睡觉。

其中,最典型的是一张照片——他跟“没尾巴小老鼠”的合照。

淡黄色的小仓鼠,虽然身陷豪华的鼠笼,却仍有一颗不屈的灵魂——它在鼠笼子边缘,两个小前爪抬起来扒着鼠笼的栏杆,一脸愤怒地看着外头的庞然大物白木头,仿佛在呐喊:“放老子出去!”而白木头蹲在鼠笼旁边,也用同样愤怒的眼神看着它。

程梓月终于理解了他所说的“买了一只斗鸡回来”是个什么意思。

只是,家里这不是多了一只斗鸡,而是多了俩……

后头白木头还附了一句文字:[程姑娘,你觉不觉得它成精了?随时要幻化人形出来跟我比划比划?]

程梓月飞快地回他:[早安。你得提高警惕性了,晚上竖起耳朵,别让鼠公子偷袭了去。]

心情很好地起来洗漱完毕,程梓月就赶往片场了。到那一听,才知道场次临时有变,宫里的戏都不能拍了。有一段街景空着没有剧组,郑启石当机立断带人过去看了看,说可以加温明筝跟连奔在江南初遇的那一段,然后就飞快叫人拎了一辆马车过来抢占,还将安抚工作跟协调工作完成得滴水不漏。程梓月惊叹于他火一般的速度,觉得大概宫里皇帝叫人备车,也不过如此。

郑启石不但是个反话狂魔,而且是个教科书式的刀子嘴豆腐心。宫里取景那是有瓦片掉下来,差点砸到人,才不能用了。负责维护的那方找了人来大面积排查,正好让郑启石看见。他连说带损地跟人家发了一通脾气,可最后还是贡献了两个剧组的工作人员在那帮忙。

昨天他刚说完肯定不会放秦颂远走的话,结果今儿一看秦颂远的戏拍不了了,就赶紧让他问《乱世》那边还能不能拍,不受影响的话就让他过去。

巧的是他的杀青戏还真没受影响,孙宛华立刻就打电话回来道谢,还说宣传时一定会带着《后宫》一块炒一下。

马戏这个东西很不好拍。不仅演员们没几个会骑马的,有的接近一点都会害怕。还好这次没人骑马,大家都是坐在马车上,象征性地拍拍屁股拉拉缰绳。底下真正牵马的人是有经验的,躲在镜头外头拉着马,所以不用怕。

程梓月原来骑过几次马,还算不怵头,几下爬上马车坐了进去。坐惯了汽车飞机,乍一回归原始,她既陌生又熟悉。所以说现代人为什么总那么痴迷穿越?要知道在古代,坐上半个时辰的马车,屁股都能颠碎了……

艺程出手向来大方,请的都是还挺有经验的群演。烟雨蒙蒙的江南小镇,街头巷尾一片繁盛之景,一群群演在那像模像样地装小贩跟路人,有的还三三两两给自己安排剧情设定呢。过了几遍走位,在地上做好标记,这场就开始了。

镜头从远景拉过来。豪华的马车在街那头缓缓行过,路人跟小贩纷纷往两头避让。待马车过去,大家又都回到街上。

这时,切换到特写。

连奔是个逃兵,本是穿着盔甲逃出来的。离了南疆,他便把盔甲脱下,只穿着破破烂烂的中衣,上头还有好多刀口,露出血肉模糊的伤疤。

这样一个满身腥臭的男子跟着马车闯上街头,刚刚合在一起的人群再次像被利剑劈开一样让向两旁。

眼见被马车越落越远,连奔索性撞开人群,吃力奔跑,甚至吃力地运起了身法来。终于追到马车前,拔剑伸手便拦:“温小姐,不可入京!”

马儿受惊嘶鸣一声人立而已的镜头在程梓月上车之前已经过完。

外头驾车的是温府两个侍卫。二人此时应大喊一声“什么人”,然后跳下去把他按在地上。接着,程梓月就要在他们出手打伤他前掀开车帘喝止这两个家奴。可她在里头什么也看不见,总是掌握不好出去的时机,一连ng了几次,最后总算是将将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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