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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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禺没有在苗苗家待多晚,白泽就准时的来接他们了,向苗爷爷道谢,和苗苗道别,林禺牵着白泽的手慢慢地往回走。

路途悠长而寂静,怕他害怕,白泽还给他讲关于妖兽的温暖人心的小故事。

“白泽先生。”林禺忽然开口。

白泽停下:“什么?”

“我爷爷……”林禺仰头看他:“宗先生说,他会帮我找我爷爷的,那现在……你们找到他了吗?”

“还没有。”白泽摸了摸他的头,索性将他抱了起来,柔声道:“怎么了?你想爷爷了吗?”

林禺趴在他的肩上,低低地应了一声。

“大哥没有忘记,一直在帮你找着。不过妖兽各自都有一些躲人的办法,你爷爷大概是躲起来了,不愿意让我们找到,不过我们继续找下去,迟早有一天你能再见到他的。”白泽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和我们一起生活不好吗?”

林禺不吭声。

虽然已经和白泽先生他们生活了那么久,可他心中还想着哪天能找回爷爷,和爷爷一起回到朱流山上去,继续过以前的生活。

可白泽先生他们对他这么好,给他遮风挡雨的屋子住,为他做美味的食物,还处处关心着他,把他当做家人来对待。如果他对白泽先生说离开的话,他们一定会很难过的吧。

林禺抱紧了他。

原先他一直有着那个念头,可现在却有点犹豫了。

第13章

林禺终于从白泽的房间里搬出去了,带着自己的东西回到了他自己的房间里。它的床单早就被换了,如今上面的印花是十分可爱的卡通图像,那套骷髅和血迹的床单套装反而被厉铮乐颠颠地抱了回去,给自己换上了。

忽然回到陌生的房间里,小鸡仔比他还要不习惯。搬回来的第一天,一人一鸡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仿佛又回到了第一天来到这里时的样子。

小鸡仔从枕头底下钻了出来,啾啾叫着用脑袋去顶他。

“不行的,阿宝。”林禺一脸严肃地抓起它,将它放在了自己的肚皮上,认真地对它道:“我们不能再和白泽先生一起住了。”

“啾?”小鸡仔茫然地歪头。

“我们以后要离开的,等我找到爷爷,我们就要回朱流山了。”

“啾?”小鸡仔低头轻轻地啄了一下他的手,很是不解:为什么要回去啾?

朱流山现在变成了一块焦土,就算是大火烧起来之前,那里风景虽然好看,但也脱离人类社会,什么也没有。习惯了这里每天可以放出不同画面的电视机,可以自由调节温度的空调,一打开开关就会出水的水龙头……在舒适便利的人类社会待久了,它已经是个现代鸡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想到回朱流山之后,它得飞好远的路去湖里和许多动物一起洗澡,食物要靠自己打,热水要靠自己的烧,每天除了看风景就只能看风景,阿宝顿时感觉鸡生灰暗。

“啾!!”它奋力地拍着翅膀,努力地劝林禺改变想法:“啾啾!!”人类社会可好啦!!

“可是……可是我想爷爷。”林禺低落地抱着它:“我还是第一次和爷爷分开那么久,他一个人在外面,也不知道在哪,他一定很担心我,白泽先生他们虽然好,可我还是想和爷爷待在一起。”他被爷爷抚养长大,不知道在朱流山度过了多少个年头,和白泽三人的相处也不过个把月而已。

三位家人对他太好了,他一不小心就沉溺其中,要不是今天看到了苗苗爷爷和苗苗的相处,一时之间甚至还把现在不知道身在何处的爷爷给忘了。一想到这个,林禺的心中就忍不住愧疚,越发地不敢去接近白泽,还直接从白泽的房间搬了出去。他怕自己再这样和他们相处下去,等以后找到了爷爷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留下来了。

“啾……”

小鸡仔看了他好几眼,失落地趴了下来,连头顶的呆毛都萎靡不振。

一想到以后还要离开,它就开始对现在的生活分外珍惜,连看饕餮都没那么不顺眼了,第二天早上见到厉铮时,还哒哒哒走到他的面前,十分主动地朝他啾了一声,当做打招呼。

反而是厉铮被它突如其来的示好吓了一跳,连平时最喜欢说的要把它做成爆炒鸡丁的话都没说出口,忐忑了一早上,看着小鸡仔十分珍惜地吃着碗里的食物,连一丁点渣滓都舍不得浪费的样子,更是感觉受宠若惊。

这这这……这鸡仔总算是见识到了他饕餮大爷的厉害了?!

厉铮又惊又喜,还敢在出门前即兴给它做了好多小零食。

和他相比,林禺就显得分外安静了。白泽担忧地看了他好几眼,想到昨晚的话,眉头皱得更深,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看着他和厉铮骑着自行车走远,反手将准备出门的宗方拉住,到书房里谈话去了。

小鸡仔躺在沙发上消食了一会儿,等撑得难受的肚子好受了一些,又站了起来,蹦蹦哒哒地往花园里跑,开始了今天一天的练习。

既然没有办法在这里待太久,那它可得抓紧时间跟着白泽学习,这样和林禺回去的时候,它就已经是一个厉害的大妖兽,可是保护林禺不被野兽吃掉啦!

安静的别墅群里,忽然传出了轻微的爆炸声,一声接着一声,偶尔还有火光出现,闪了一下,又很快的消失了。

……

今天的算术课难得的没有上课,老师给大家放起了安全教育片。林禺看得心不在焉的,偶尔瞟一眼,额前的头发有些挡住视线,他下意识地拨了拨。

旁边同样走神的苗苗注意到了:“你的头发是不是长太长了?”

“咦?”林禺抬眼看了一下发尾的长度,不知不觉已经长到他眼睛旁边了。

上一次剪头发还是白泽先生帮他剪得,那时候他才刚到这里,头发也是乱糟糟一团,盖住了大半张脸,他和爷爷都不讲究这些,平时长了就胡乱剪掉,还是白泽先生主动提出来要给他剪头发,给他修了一个好看的发型,就连刘海也剪到了眉毛上面,只不过现在又长长了。

苗苗从头上拿下了一下发夹,把他的刘海小心地抓在一块,然后用那个发夹固定在了头顶,这样子刘海就不会挡住眼睛了。“等你剪了头发之后,要把发夹还给我哦。”

林禺有些茫然地摸了一下头顶,摸到了一个陌生的硬物,如今他的额前光溜溜一片,除了造型有些好笑之外,的确是比之前方便了不少。

“这是我生日的时候,我爷爷送给我哒,我可喜欢它了,你不能把它弄坏,也不能把它弄丢哦。”苗苗紧张地和它要保证:“要是我把它弄丢了,我爷爷会很难过的。”

林禺连忙点头:“嗯,我会好好保管的。”

苗苗这才满意。

苗苗的小发夹是粉红色的,上面还有个可爱的蝴蝶结,林禺起初还有些不好意思,时间一久就习惯了下来,反而是其他同学看到了毫不客气地嘲笑了一通,不等林禺发作,苗苗就叉腰和他们骂了回去,狠狠地为自己的小发夹找回了面子。

粉红蝴蝶结的小发夹在林禺的头顶待了一天,下午见到厉铮时,饕餮也丝毫不顾弟弟的面子大声笑了出来:“是谁给你的发夹?还粉红色蝴蝶结,你是男孩子啊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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