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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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本来不想带她,可甩不开,自从南越回来,这丫头生怕自己再跑了,时时都得盯着自己,根本甩不开,今天是好说歹说才把她留在车上,免得这丫头说话不防头,露了馅儿。

果然,昨儿这异族人就瞧出冬儿是女的了,正琢磨怎么圆过去,便听异族美男道:“昨儿那丫头虽生了几分姿色,可若是跟我们夜郎的姑娘比起来,可差远了,我们夜郎的姑娘可比昨儿那丫头漂亮的多,贤弟若喜欢,等你去了夜郎,为兄给你寻几个绝丽的丫头给贤弟暖脚。”

阿十咳嗽了两声,暗道莫非自己生了一副色鬼的形容,异族美男利诱不成,这又开始□□了,若是想□□自己,只怕漂亮姑娘不行,若是像他这样的美男许还有些希望。”

☆、第 44 章

既然异族美男自发的把冬儿想成了自己相好的丫头,倒省的自己费心编瞎话了, 只是呵呵笑了两声:“兄台说笑了, 说笑了。”

谁知异族美男却很是认真的道:“为兄并未说笑,女人嘛也就这点儿用处,多几个也无妨。”

这话说的阿十无名怒火心头起, 这话听着着实刺耳, 忍不住道:“兄台这话从何说起, 莫不是兄台被女人伤过心, 才如此瞧不起女人?”

异族美男嗤一声乐了:“这世上能伤我的女人还没生出来呢,为兄说的是实话,尤其你们大晋的女子,比我夜郎的更是无用,娇娇弱弱,走几步路都累的不行,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这样对女人除了在炕上伺候男人, 还能做什么?”

阿十:“听兄台的语气竟从心里瞧不上我大晋女子, 听说你们夜郎的国王近日就要来我大晋京城求娶公主,可见, 兄台之言论跟你们夜郎王的想法不大一致啊。”

异族美男:“贤弟倒是消息灵通,据我所知我们国主还未进京呢,想不到贤弟连和亲之事都知道了。”

阿十撇撇嘴:“你们夜郎这位国王可是出了名儿硬气,若不是今年夜郎那场瘟疫闹得民生凋敝,想来你们这位国主也不会来京朝拜了。”

异族美男看向她:“贤弟是觉得我夜郎国主是个没骨头的王吗?”

阿十摇头:“相反, 我倒很佩服这位夜郎王。”

异族美男挑眉:“贤弟这是嘲讽吗?”

阿十:“并非嘲讽,是真心佩服,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更何况,你们国主这屈尊朝拜还是为了你们夜郎的百姓,作为国主有爱民之心,体民之情,便称得上一代明主。”

异族美男目光闪了闪:“我以为你们大晋的人对我们国主都不待见呢,这几日在街上走动,人们见我穿着夜郎的服饰都远远避着,窃窃私语说的都是我夜郎国主野心勃勃,此次来京也是未安好心,贤弟倒与他们不同。”

阿十侧头看着他:“我只是说佩服你们国主,立场跟大晋的百姓还是一致的。”

异族美男:“莫非,贤弟也觉得我们夜郎国主此次来京不怀好意。”

阿十:“我可没这么说,不过,若不是此次夜郎的一场瘟疫,想必你们国主也不会想起和亲来,你这样一个夜郎的商人都如此瞧不上我大晋女子,更何况你们那位硬气的国主了,所以,你们国主心里惦记什么,还用明说吗。”

异族美男哈哈笑了起来:“贤弟果真聪明。”

阿十:“不是我聪明,而是你们国主的目的本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谁瞧不出来呢。”

异族美男:“如此,依着贤弟说,你们的皇上能否答应和亲之事?”

阿十看了他一眼:“我是当伙计的干好自己的差事就得了,你是做买卖的,有银子赚就好,这些国家大事跟你我有什么干系。”阿十可不想再跟他讨论这些,万一不防头说露了可麻烦,想着便一指前头:“前头有耍把式的,咱们去瞧瞧。”

从街头逛到街尾也差不多晌午了,日头正大,晒的地上白花花的,秋傻子的傻劲儿上来,能热死人,阿十可不想在日头下再逛下去,见前面临着河边的树荫下有个茶摊子,便直接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摇着手里的扇子说了句:“这里要一壶茶。”

老板娘应一声,提了个大茶壶过来,估摸是见他们三个人便拿了三个碗。

异族美男的随从是个黑大汉,热的顺着额头往下滴答汗,却仍一动不动的站在异族美男身后,阿十招呼他坐下喝茶,也没反应,最后还是异族美男微微点了点头,黑大汉才端起桌上的茶碗仰脖喝了,然后又站到了一边儿。

阿十的目光落在黑大汉身上,这会儿才发现如此训练有素的下人,可不像是商人能调,教出来的,怎么瞧着有些像跟着冰块男的那些侍卫呢,阿十知道冰块男那些侍卫都是当兵的出身,别看一个个长得厚道憨实,估计到了战场上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这个黑大汉的气场可不像寻常随从,寻常随从哪会如此有规矩,若他并不是寻常随从,那么这异族美男又是何人?若他是商人,刚才从街上过来,却对那些商铺买卖毫无兴致,反倒是那些耍把式打拳的,瞧得津津有味,而且……

阿十的目光从黑大汉身上移回来落在桌子上,异族美男端着茶碗的手,能清楚瞧见虎口处厚厚的茧子,这茧子阿十很是熟悉,她阿爹,她的哥哥们有,冰块男有,自己也长过,后来是阿娘说女孩子家手上长茧子不好看,让冬儿给她做几幅羊皮手套,嘱咐她练骑射的时候戴上方才好了。

若不是行伍出身,常年骑射,断不会磨出如此厚实的茧子来,一个做买卖的商人是断不会有这样一双手的,听闻夜郎王长相俊美,精骑射,善韬略,如此说来跟眼前之人倒颇吻合。

那么,此人的身份莫非便是夜郎王,难怪他对自己评论夜郎王的话题如此感兴趣,而且细想起来,当日在南越王庭遇上他的时候,就不大对劲儿,自己是为了避开冰块男,才从宴席上跑出去的,他是为了什么,若果真是商人何必出去,便是内急也自有宫女引路,何必自己跑出去,必然是跟自己一样,为了避开什么人,想那宴席之上必有见过他的,怕露了行迹方才避出去,却不想碰上了自己,还看了冰块男跟那南越公主的一出好戏,顺道帮了自己一把。

若所猜不错,此人真是夜郎王的话,既进了京可不该如此无声无息,他是夜郎国主,便是来大晋朝拜,也该以国礼待之,皇上便不能亲自出迎,至少小粘糕儿这个东宫太子也的露面,以彰显泱泱大国虚怀若谷的气度。

绝不该如此只带了一个随从以商人的身份在街上溜达,若说想瞧大晋的风土民情,阿十可不信,这家伙明显对大晋想当了解,不是他的长相糊弄不了人,说他是大晋人,也没人说不是。

只是,自己的身份跟夜郎王扯上干系可不大妥当,更何况,还陪着夜郎王逛大街,这将来若是两国打起来,翻出此事,给自己扣个通敌叛国的帽子都不冤。

越想越后悔,自己还是赶紧撤吧,别跟着这家伙裹乱了,想到此,喝了碗里的茶,站了起来:“逛了半日,想必兄台也乏了,不若兄台回去好好歇歇。”

异族美男却道:“为兄倒未觉着乏,这会儿时辰尚早,吃茶却没意思,不若寻个酒馆,你我一醉方休岂不好。”

阿十虽说喜欢吃酒,却也知道跟眼前这位是万万吃不到一处去的,两人既非朋友也非故交,说白了也就一面之缘,更何况,他还是夜郎国主,自己跟他吃酒算怎么回事儿。

想到此,开口道:“不瞒兄台,在下最是怕热,偏今儿日头大,在街上逛了半日,便有些不爽利,恨不能立刻回去躺着,哪里吃的下酒,改日天气凉快了,在下做东请兄台吃个痛快,今日就算了,我这头晕,先告辞了,失礼之处还请兄台莫怪。”说着拱拱手快步走了。

夜郎王身后的侍卫低声道:“王,这小子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

夜郎王笑了:“他这般聪明,瞧不出来才奇怪,我本来也未想瞒他,只是先头在南越王庭碰上的时候,说自己是夜郎的商旅,便顺水推舟的扮了下去,更何况,他早晚要去夜郎,我的身份也瞒不住他。”

那侍卫:“这小子不过是荣昌号一个管事,王何以如此看重他,属下瞧这小子弱的跟个女的似的,去夜郎做什么?”

夜郎王:“身子强壮有什么稀罕的,脑子好使才最难得,就凭他这聪明劲儿当个商号的管事,实在屈才,到了夜郎大有用处。”

那侍卫:“可是,这小子说不想去夜郎。”

夜郎王目光一闪:“若不去那咱们就请他去,明儿一早你去荣昌号走一趟,就说我摆了酒谢他今日之情。”

侍卫应了一声,转天一早拿了帖子往荣昌号的总店去了,进了门就说找刘喜儿,伙计看了看他手上的帖子,嘿嘿笑了,扭头冲着里头喊了一嗓子:“刘管事您混出头了,今儿有人来给您下帖子呢。”

侍卫琢磨,这伙计怎么这个语气呢,就听里头一个粗嗓门传了出来:“谁这么不开眼给我下帖子啊,滚你娘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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