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判决(1 / 2)
十二月中旬,龙铁柱杀人一案在桂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耿成刚作为龙铁柱的辩护律师,替龙铁柱进行了辩护。
而纪新淮作为此案的证人出庭作证,至于他协助荒木正雄强暴苏小翠一案,将另案处理。
除了纪新淮之外,裴振彪等数位阳光大酒店的员工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纪新淮之所以答应出庭作证,是因为丁红星让人到看守所找过他,说他如果不把实情说出来,他的后果将不会比荒木正雄更好,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不过对纪新淮这种贪生怕死的小人却是很有用,他马上就答应了出庭作证。
而裴振彪他们,原本阳光大酒店的老板是不同意他们出庭作证的,可是裴振彪毅然辞掉了阳光大酒店保安队长一职,也要出庭作证,而跟随他一起辞职的也有好几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接连发生两起命案,阳光大酒店停业了一段时间,最近虽然重新开业了,可是生意一落千丈,因为客人们都觉得阳光大酒店这里风水不怎么样,才会接连死两个人,这段时间,往日红火的阳光大酒店虽然称不上门可罗雀,却也是生意萧条,日子相当不好过。
有了这些证人,再加上那些证物,特别是苏小翠生前留下的那封血书,以及日方出具的书面道歉信,已经足以证明荒木正雄确实强暴了苏小翠,这个被害人是有重大过错的,而龙铁柱的杀人行为也是因为荒木正雄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作出的冲动行为,这是情有可原的,再加上他杀人之后马上到公安局主动投案自首,因此,龙铁柱已经符合了从轻处罚的条件。
最重要的是,荒木正雄的家人并没有再叫嚣着一定要对龙铁柱从重处罚了,他们在法庭上显得出乎意料的安静。
而龙铁柱虽然意志还是有些消沉,但是他已经没有之前那种主动求死的想法了,他还是比较配合耿成刚的辩护的。
毕竟他还有那么多在乎他的家人,还有最好的战友一直在为他奔走,他也不是铁石心肠,怎么可能还一心求死呢?
最终,在种种因素作用之下,桂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判,龙铁柱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过并未限制减刑。
龙铁柱并没有提起上诉,而是接受了这个判决,耿成刚也没有劝他上诉,因为丁红星告诉过他,只要判决结果不是死刑立即执行,任何结果都可以接受。
死缓这个结果确实已经是可以接受的了,只要不是自己作死,死缓就等于是死不了了,两年以后,在监狱里没有新犯罪行的死缓犯人基本都会改判无期徒刑,表现好的话还可以提前改为无期徒刑,如果一直表现好,无期可以改成有期,总之,一般最多在牢里十几年,就可以出狱了,到那时候,铁柱也不过三十几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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