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 / 2)
与此同时,景盛南正在前往法院的路上。
案子一码归一码,虽然刘润则已经因为绑架罪被判刑,但离婚案还未尘埃落定,最终结果要看二审宣判。
二审开庭,景盛南特意向学校请了假,早早坐着公交车前去法院。
景盛南走到法院门口,只见法院前几十阶白石的楼梯上,坐着许多人,都清一色穿白色t恤,t恤上印着相同的字样,大意是为被迫害者加油。这些人大多是女性,也有零星几个男性。
这是因为这次的事件,网民自发组成的一个团队,成立主要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
景盛南红着眼眶,向大家致谢:“多谢各位关心,我们会振作的!”
那些白t的人们纷纷站起来鼓励她。
而蹭热点跑来抓新闻的记者则拍下了这画面。
景盛南与白t团队的组织人擦肩而过,那个组织人小声说道:“已经引导了一部分群众进入法庭,会在听证席上旁听施压。”
景盛南轻点了下头,然后就直接进去了法庭。
法庭内,听证席上果然已经坐着许多白t的群众,看起来颇有气势,群众见景盛南进来,整齐划一地对她点头以示鼓励。
景盛南对着他们柔弱而温善地笑了一笑,而后也坐了下来。
当女法官走进法庭的时候,看到这么多人,竟愣了几秒才镇定地坐到法官的席位。
刘润则作为已经入狱的被告,是被警官押着上来的,从小门走进来时,他向着听证席看了一眼,满目的白t中,景盛南的青花长裙显得格外瞩目。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交汇,刘润则咬了咬牙,景盛南却轻轻勾了勾唇。
前一晚,景盛南已经去探监过刘润则。
当时,警官将刘润则带到探监室,而后关上门守在探监室外。探监室里只有景盛南和刘润则两个人。
刘润则站在钢化玻璃这一边,而景盛南则坐在钢化玻璃另一边,修长的腿闲适地交叠,手搭在椅子扶手上,漂亮的眸子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景盛南轻飘飘地问道:“刘先生,坐牢的滋味怎么样?”
刘润则神色冰冷地坐了下来,目光怨毒地盯着景盛南,并未说话。
景盛南没在意他的不接话,继续说道:“明天是离婚案的二审,我是来告诉你,你公司的股价跌得非常厉害。”
刘润则骂道:“贱货。”
景盛南笑了一下,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现在除了骂人,还能做什么呢?不过是像丧家狗低吠一样,无关痛痒。”
刘润则气得想打人,扑到钢化玻璃上,用力推着钢化玻璃,却并不能够靠近景盛南分毫。
景盛南抬眸看着刘润则,像是在看他滑稽的表演一样,语气不紧不慢:“要是你在二审法庭上表现良好,说不定你的公司不会被波及得太厉害。你不是最看重你的公司么?虽然入狱以后,你已经不再是公司的执行总裁,可是你还是拥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的股权,为你的公司打算一下,明天好好表现哦。”
刘润则一拳锤在钢化玻璃上,像是在泄愤,而景盛南已经拿起包准备要走人了。
没走几步,她突然转过头娇笑一声,悠悠说道:“我的话你可能不愿意听,不过你公司股东的话,你不会不听吧?现在,你公司最大的股东就在外面,等我出去,就是换他来劝你。”
说完,景盛南撩了下自己的长发,对他眨了眨眼,而后转身走出了探监室。
刘润则手指抠在钢化玻璃上,恨不得越过玻璃咬死那个走出去的女人。
景盛南出去后,公司的大股东果然进来了,只有一句话:明天开庭有记者会去,一定要好好表现,摆出最诚挚的认错态度,以平息民众怒气,至少要使公司不再处在风口浪尖上。
法庭上,刘润则回想完昨晚的先后探监,冷哼了一声,收回自己盯着听证席上景盛南的目光,然后走到了被告席上。
正式开庭,齐禹哲作为原告方的律师,开始逐条对刘润则进行质询。
“刘先生,对于本案向你提出几点确认。首先,你在婚姻中对自己的妻子存在暴力行为。其次,你向景碧华小姐提出结婚的目的在于她的专利。以上两条,你承认吗?”
刘润则下意识地想反驳,但是瞥到听证席上的白t群体,还有正准备抓拍的记者们,知道这两点早就是所有人认定的,他反驳也没用,还不如低头承认更能博得些微好感。
景盛南看着被告席,轻笑了一下。
刘润则咬了咬牙,低头承认:“没有异议。”
齐禹哲继续不疾不徐地说道:“另外,你对景盛南小姐存在猥亵、暴力、绑架行为,证据确凿,警方也已经认定。”
这场二审本就已经毫无悬念,齐禹哲作为辩护律师也不过是走个过场。
刘润则继续低声回答:“没有异议。”
听证席上的人们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真是个社会败类!”
“就是!活该被关进牢里!”
“关进牢里还是轻了!”
齐禹哲推了一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镜面反光后,一双眼睛清冷而凌厉。
他面对已经被三言两语挑起情绪的庭下群众和记者,声音沉稳却不乏感染力:“对于这样的人,我方提出的条件过分吗?他对我方原告和被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无法估量,他摧残了两名可怜的女性,对她们造成了几乎毕生的心理阴影,仅仅要求这个数目的赔偿,已经是我方宽容!”
听证席上的人们纷纷点头,挥拳说道:“败类就该下地狱!”
记者也开始抓紧拍照。
同情、正义、愤慨,各种各样的情绪弥漫在法庭上,而所有的情绪都对景盛南一方有利。
这样狮子大开口的赔偿数目,虽然是女法官从业生涯中从未见过的,但这种情况下,她反而觉得这点数目并不算什么了。
法官宣读了最后的宣判结果,一切遵照原告的意愿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