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2 / 2)
……
几人分头风风火火这么一通忙,酷夏过完了,秋天走过了,已是冬月,下了第二场雪。
连卢栎与赵杼的婚期,都有皇上亲自下旨,订在了来年四月。
这天,卢栎敏锐的感觉赵杼情绪高涨,不由发问:“可是有什么好消息了?”
“咱们要成亲了么。”赵杼搂住他的腰,倾身过来印下一吻。
卢栎推开他,“少拿话哄我,成亲的高兴你早过去了,今天一准有事。”
“还是宝贝儿最懂我。”赵杼狠狠亲了卢栎一通,才喘着粗气说,“贪银案里有个重要人物举止不对,正在被组织追杀……我有机会了。”
重要人物,知道的内幕一定多,只要抓到他,这事才真顺利了!
“需要我帮忙么?”卢栎好心问了一句。
赵杼有心与卢栎多相处,握住他的手不放,“好。”
两人要出门时,遇到了沈万沙,沈万沙一听,高高举起手:“我也要帮忙!”
赵杼心想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他堂堂平王,怎么会带不了两个不会武功,还可能拖后腿的人?
“好。”
卢栎刚想说他可以和少爷去别的地方玩,赵杼已经答应了。
然后……平王找到了这个人,而这个人,死了。
第十二卷 血腥王座
第290章 不顺
赵杼想找的这个人,名叫秋坚。
此人官至枢密院中书侍郎,是枢密副使李昌得力下属。贪银一案的线索追查,最后落在李昌身上,赵杼手下收集线索相当顺利,如今手上的东西足够送李昌下十八回大狱了。
可李昌什么都没做。
他好像不知道有人在查他似的,该上朝上朝,该办事办事,人前未有半点异常。赵杼觉得不对劲,若李昌真的织就一张大网,侵蚀整个大夏官场,郭威下了狱,他怎么可能没半点异常?
说他太沉着也不像,暗卫们送来的消息说,李昌常在夜里惊梦,甚至还还开始悄悄写遗书,安排家人……明明是知道有危险的。
可他没半点反抗意思,赵杼甚至认为,若他现在带着人去李昌府上抓人抄家,李昌也不会跑,会当场认罪也说不定。
有时候事情太过顺利并不是好消息,因为有可能是别人故意做的局。贪银一案,赵杼与太嘉帝辛苦两年,暗中清查,悄悄调换官员,仔细盯着官朝动静,就为了一击必中,抓住幕后主使。
忙活这么久,若最后还是没抓到真正主使,才是可惜又丢人。遂越到后面,赵杼赵是谨慎,必须把那人揪出来!
他盯了很多人,想从这些人的行动中分析出什么,耐心等了很久,终于得到好消息:秋坚跑了。
做为李昌得力下属,两个人走的很近,若李昌真是贪银案幕后主使,秋坚不可能一点不知道,这是个很有份量的人物。可秋坚突然无故失踪,李昌还是没反应,只叹了两口气,通知上京府衙并五城兵马司寻找,就什么都没做了。
李昌什么都没做,秋坚还是受到了追杀……
赵杼心下一转,觉得这局面很有意思。
秋坚无故逃跑,像是要背叛谁,李昌没有不高兴,甚至露出担忧愁容,那是不是说,秋坚想背叛的,不是李昌?
造成此结果,是小集团内讧狗咬狗,还是贪银背后另有其人?
当然,秋坚行为也可能是其它原因,比如私怨恩仇,但贪银案,可能性更大。只要有一点希望,赵杼就不会放过!若他想的没错,这便是机会,秋坚背主,正好投他不是?只要用些安抚手段,保障其安全……
赵杼手下力量盯着所有贪银案相关人,秋坚逃跑后他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可秋坚非常狡猾,当然也可能是盯着他的力量不够,秋坚很快脱离赵杼手下的视线,手下们只通过追踪到的混乱场景及血迹,判断秋坚正在遭人追杀。
这件事于前日夜间发生,秋坚仍未露面,赵杼手下正在加紧搜查,如今已有确定方位传来,赵杼有些等不及,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亲自出手,务必把秋坚找到!
找人这事不是打架,只要腿脚不停,脑子里不要忘了追踪技巧,就能不停的进行,赵杼认为,以他能力,带上卢栎实在不算事。
单一重复的事做久了总会无聊,带着媳妇也是个调剂么。
赵杼狠狠抱着卢栎亲一顿就准备出门,哪哪都很满意。
卢栎也挺高兴,最近大家都忙,很少两个人在一起么。在门口遇到沈万沙,沈万沙提出帮忙要求的那一刻,卢栎其实是想拒绝的。
他不是不想要沈万沙跟,是想放下赵杼与沈万沙单独去玩。不知道为什么,少爷提出‘帮忙找人’时,他心里忽悠了一下,下意识觉得分开最好。
可赵杼已经答应了……
于是三个人再次一起上路。
起初很平静。找到大概地点后,赵杼与手下分析判断,确定每一个转向点,卢栎就与沈万沙赏景说话。
雪后初晴,周遭景致美的不行。矮墙上盖着厚厚的雪,屋檐上雪光反射着阳光,越发洁白无暇,屋顶脊兽顶着浅浅一身雪,向阳的脖颈地方略湿,背光的脊背雪厚,小小的吉兽憨态可掬,可爱的不行。
卢栎很有些叹为观止,饶有兴致的问小伙伴那些都是什么。
沈万沙是土生土长的古人,家世背景又不错,讲究也多,对于这些东西也是略知一二的。他高兴的拉着卢栎袖子,一边手指比划着到处看,一边欢快点评……
“可惜你瞿家哥哥们不在,他们对房子研究深,一准能告诉你这都是啥,比我知道的多多了!”
“如此足矣。”卢栎微微眯着眼,透过萧瑟的树梢看向湛蓝天空,阳光这么好,就算视野里出现的都是枯枝,也不会不美,更何况,他还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有趣知识……
“谢谢少爷啦!”他拍拍沈万沙的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