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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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她也没有一秒怀疑过自己是那个人一样,威尔森绝不是她的病人,她完全可以肯定,在这个案件以前,她从没接触过他——就算他整过容,她也能从步态把他认出来……

“刘老师——”张局也出现在办公室门口,冲她遥遥招手,刘瑕梦游一样地飘过去,完全忽略了沈钦的问题,只是含糊匆忙的摇摇头。

“……这到底是认识还是不认识?”

沈钦嘀咕了一句,又回头看看连景云:他没有走的意思,还站在原地瞪着自己,表情有点不可思议的样子。

他站得很近,身高对他造成压迫感,沈钦忍不住往后缩了一下,连景云似乎意识到这点,他退后一步,但这呵护又惹怒了沈钦,他努力地站直,迫近一步,想要直视连景云的眼神,但终究没这个勇气,只好看向窗外。

这对峙,气氛微妙,敌意与戒备又混合了来自案情的共同疑惑和深思,因为用力过度,沈钦的眼眶肌肉有丝颤动,他费了很大力气才控制住声音里的共鸣,努力祭出和对方相当的气势,“你知道……我喜欢她。”

“啊?噢……”对方反应过来了,显然,久远——其实也不是很远以前,两人上次交锋时的对话,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这个高大俊朗,充满爷们味儿,曾令他妒忌又忌惮,自惭形秽的情敌先是露出哂笑,似乎想要嘲笑他的缓慢进步,但随后,那笑里又带上了一丝苦涩,从各个方面来说,他都比他要好,他是……正常的,开朗的,他就像是那些幸福长大的孩子一样,好像一枚小太阳,即使见识过无穷黑暗,也从不畏惧散发自己的光与热,任何挫折,都打不倒他的正能量,他对她的爱慕,也丝毫不比他浅,他们之间的历史他永远也无法去比,这是一场他占尽了优势的对决,可眼下,他笑容中苦涩与疲倦,却仿佛诉说着一个完全相反的故事。

“那……挺好啊。”连景云说,他拍了拍沈钦的肩膀,“那就……祝你成功喽……”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啦~

好可怜的追求者,没人认领……

景云也挺惨的……我对他的怜惜已突破天际……这心胸……真男儿!大拇指给他!

☆、第78章 猫鼠游戏

“威尔森先生,你好。”

“你好。”

“很抱歉,又耽误你的时间了。”

“没问题,很乐意为警方服务——顺便说一句,女士,你的英文非常好,和上次的翻译相比感觉更能沟通,这一点让我很高兴,因为我真的很想为案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你的夸奖,也谢谢你的热心,威尔森先生。”

“不客气,这主要是因为那副画面——实在太残忍了,真令人作呕。我希望凶手很快被绳之以法,和公众隔离开来,越远越好。”

“是的,是的,我了解。”刘瑕说,接着改用中文和祈年玉确认,“可以全程都用英语,对吗?”

“嗯,只要有录像资料就是有效的。”在一边守着的祈年玉有点无聊地说——他的英语还没好到这地步。

“好——”刘瑕点点头,转回来正面对着威尔森,对方回给她一个有些好奇的礼貌笑容,从她刚才用余光注意到的表情来看,威尔森确实是真的一点都不懂汉语……

“威尔森先生,这是你第一次造访中国?”

“是我第二次过来,我之前跟着旅行团过来旅游过一次,对中国有很美好的印象。”很标准的回答,同时笑容开始有所保留:威尔森好像把她当成了那种热衷于卖弄英语,和外国人闲聊却不干正事的警察。

好吧,这和他的入境记录对上了,杰克.威尔森,37岁,某外企的技术支持,三年前来过中国旅游,这是他第二次到访,也是出公差,工作是为世纪公园附近的某家外企进行安全协议核查,确保符合保密规条。这间外企是全球闻名的大企业,在s市落户时还曾上过新闻,威尔森在这间企业已经工作了十年。从履历来看,完全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可尊敬的企业中工作的可尊敬员工……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的身材非常精干紧实,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最普通的运动也能不经意展示出肌肉的爆发感,不少小动作都显示,他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这也能和他的履历对起来,他在大学毕业后当了两年兵,曾在伊拉克驻扎。他完全有完成双杀的能力,伊拉克的严苛环境也有促进心理障碍发育的土壤……

但,这能让他成为一名警探追求者吗?如果不能的话,他为什么会来到s市,不由分说地杀害人海中的两个陌生人?如果能的话,他又是怎么锁定目标的?他不会中文,一定要有人帮他,不论是寻觅目标,还是确认监控,都不是威尔森一人能做到的事。

她可以肯定连景云在那些骗保案里绝对没和外国人打过交道,至于自己则更不必说,但沈钦真的对他毫无印象,可见他也没遇到过类似手法的案子,自己的猜测是否真的错了?如果威尔森是,谁在背后帮她?

她的目光落下来,对准了案卷中地图,在监控圈上标识着简单的小区和楼盘名字:不愧为s市发家的大企业,和上次的双硫仑案一样,这一次,在第二个被害人小区附近,那个建设中的楼盘,一样隶属于滨海集团。

“希望这件事不会让你对中国的印象变差,”她的眼神回到威尔森身上,仔细地端详着这个长相精干的外国人,他不帅,鹰钩鼻有些大,从特定角度看,气质有些阴沉,但总体说来,还算文质彬彬。“威尔森先生,能请你再对我描述一次案发现场吗,我的同事已经转述了,但我想要听听你的看法。”

威尔森扶扶眼镜,“当然。”

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该从哪里讲起呢……嗯,就从那天早上说起吧,我一般每天五点半起床,六点钟出门晨跑,在这里的时候也差不多,然后我到了公园以后,开始跑圈。”

刘瑕打断他,“从哪里到哪里的两圈?你知道,世纪公园是很大的。”

威尔森在地图上给她指出来,“这儿到这儿,我每天都绕着这一段路跑。”

“每天都能见到高先生——也就是受害者吗?”

她的问题当然没安好心,威尔森的眼神落到她身上,似乎在掂量着她的用意,片刻后他笑了,刘瑕有种感觉,威尔森对她的用意已了如指掌。“当然,他每天都会在这几个长椅上,不是在这里,就是在这个角落,这好像是他的习惯。。”

“但这一次,你过去时没有发现活人,而是发现了一具尸体。”

“是的,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是跑第几圈的事?”刘瑕盯着问,语速在渐渐加快。

“第二圈。”威尔森也不自觉跟上,语调没有半点迟疑。

刘瑕的瞳孔骤然缩紧,她猛抬起头盯着威尔森:这个问题,他回答得太快了。

说谎者最明显的一大特征,就是过快的反应速度,在正常的询问中,尤其是对于时间点的相关问题,人们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推敲、联想和回忆,因为一般人的时间感不是那么强,且在如此重大的事件刺激下,更容易忘记细枝末节。对于细节问题回答得过快、过仔细,都是事前做过准备的有力证据,真相往往是模糊的,只有谎言才仔细动听。

“威尔森先生,你的记忆力非常好……”她的语调变慢,眼神变冷,营造出一个渐起疑心的警探形象,“一般人很少能回忆得这么仔细的——”

她顿了顿,似乎因为对威尔森的好感,又给了他一个台阶,“是因为第一次询问中,我们也问过你这个问题吗?”

威尔森的眼神中出现少许笑意,随着刘瑕逐渐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他的态度也越来越从容,眼神中的礼貌渐渐褪去,像是有个新的他从这值得尊敬的衣服底下探出来,兴味盎然地打量着周遭环境——用句直截了当的话来形容,威尔森的眼神,是老司机的眼神。

“不是哦。”语调也压低了,变得更温柔,像是在玩个游戏,“第一次询问里没有问……我是个时间感很强的人,很注意细节,每天晚上我都会确认我的运动轨迹,从那个时段我的跑动距离来看,发现案发现场时,我刚跑到第二圈。”

“我可以看看你的运动记录吗?”

“当然,我可以给你发邮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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