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2)
谢芷默恍然明悟了一般,又不想搬弄是非又不忍心欺瞒的样子,结束拍摄的时候才私下里斟酌着说:“我认得他的,在圈子里挺有名的。他拍私房很出名,据说私生活挺混乱……”
明笙一愣。
谢芷默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你年纪挺小的,性格也挺单纯,不像……”她说着说着又不好说了。
她其实有点嘴拙,有时不吐不快的话,心里想着想要说得委婉,但总是不能成功。就比如此刻,谢芷默觉得她是一个很干净的小姑娘,不应该跟陆远那样的人厮混在一起。但是毕竟交浅言深,她犹豫,怕冒犯到她。
明笙爽朗地笑开,浓妆在她漂亮的眼角绽放出瑰丽的色泽,说:“谢谢你。”
谢芷默反倒怔住了。
明笙揽过她的肩膀,大笑着说:“你心地真好。其实我也知道他私生活很混乱的,不用翻他的手机,只要翻翻他的sns主页,就知道他这周约了几个姑娘了。”
谢芷默那时也是初出茅庐,虽然知道文艺圈的混乱,但大概还是不太能理解一个本身不混乱的女孩子为什么能容忍自己拥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
为了钱吗?也不像是。明笙看起来气质很干净,是那种爽快又明澈的漂亮,她是让女孩子都不得不喜欢的那种姑娘。要不是因为这样,谢芷默也不会多那一句嘴。
后来又有几次,两个人因为正事见面,交情也渐渐变好,因为同在一座城市,住得又近,两个人私下里也会约出来一起吃个饭喝杯饮料。
两个人渐渐地熟起来,明笙还是没有跟陆远分手。
谢芷默有一次约她去逛街,又见到陆远,想了想还是没忍住问她:“你喜欢陆远么?”
明笙漫不经心地答:“就那样吧。”
谢芷默的神情显然是不能理解这样的一段关系,劝她:“既然不怎么喜欢,为什么还一直在一起呢?”
明笙连片刻的愕然都没有,笑着说:“不跟陆远在一起,那要跟谁在一起?”
那时候谢芷默也才大学刚刚毕业,眼界并不广,想了想只能说:“我妈妈在音乐学院任教,音乐学院的男孩子不少都长得挺帅的,年纪也跟你差不多,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介绍?”
明笙谢绝她的好意,还是听之任之。
谢芷默也不好置喙。
虽然谢芷默要比她大上几岁,但是总觉得在处事阅历上,明笙不知比她高出多少。两个人熟起来之后,明笙才更像是年纪更大的那个。就比如过了大半载后谢芷默组建起团队,每次前往一个新的地方拍照,都要经受谢母的三令五申,而明笙则是轻装简行,有时候连旅行箱都不用带,一个包里塞了日用品和衣服,就能随叫随到。
而这时,明笙也终于跟陆远分手了。
谢芷默莫名地松了一口气。她有点遗传谢母的传统观念,觉得像明笙这样美好的女孩子,总是跟陆远那种人厮混在一处,其实是一件很令人惋惜的事。但是明笙毕竟算是失恋了,谢芷默再讨厌陆远,也对刚刚分手的明笙表示了安慰。
明笙却完全不放在心上,笑道:“分了就分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让我跟他分手的么?”
谢芷默咋舌:“可是你们在一起这么久,分开了总是会难过的吧?”
明笙表现得更加云淡风轻:“还好吧。谈得长是因为懒得换。其实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人说白了就是解决生理需求,有什么好难过的。”
谢芷默对这个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持有“男人说白了就是解决生理需求”这种爱情观的明笙绝望了,从此就很少插手她的感情生活。
而明笙的行动也很符合她的爱情观。从来只有被她拒了伤心欲绝说要等她一辈子的汉子,没有让她牵肠挂肚甚至哪怕分一点点心的对象。
女孩子在这么小的年纪就通透到一种自暴自弃的地步,谢芷默觉得,怎么样都不算一件好事。
谢芷默问她:“你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么?”
明笙其实仔细思量过这个问题。
但她闭上眼,想起的画面都是年少时的父母分离,到最后父亲因病去世,把自己交在继母手上。然后就是一段灰暗的时光。离家之后的艰辛,反而有点不足挂齿了。
有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呢?
有过吗?
一开始在酒吧做临时工,深秋的夜里穿着布料清凉又劣质的工作裙,走在酒吧后门狭长又黑暗的巷子里的时候,萧冷的夜风吹得胳膊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瑟瑟发抖却没有一盏温暖的灯光在等她。
那种时候,她想的是,要怎么过得更好。
她想要过得不再必须承受这样的寒凉,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巢穴,想要有钱。“真心”和“喜欢”这两个词都太干净了,甚至没有办法参与她如此世俗的梦想。
她自嘲地想,也许比起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她只想过找一个“真心有钱的人”吧?
☆、第49章 【番外】明笙(二)
但是谢芷默不是这样的人。
明笙一直都知道,谢芷默有一个念念不忘的初恋。在她刚成为谢芷默的好朋友的时候,恰好是他们刚刚分手不久。谢芷默表面装得平静,可是背地里时常伤心。
有时候她们两个一起逛街,在商场里见到一个跟那人相似的背影,谢芷默的表情都会突然变换,连笑容都收敛。虽然还是平静地一句一句答着她的话,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明显的心不在焉。
每逢纪念日的时候,这个情况更加严重。谢芷默连跟她吃饭的时候胃口都会变小,总是一副刚刚被抛弃的样子。明笙每每想要摔碗,问她:“到底是何方大神把你伤成这个样子啊?”
谢芷默的态度永远是不咸不淡的,说:“没有啊。”
简直把人都当傻子。
她们两个,紧密得像是一朵花上的枝叶。一朵向日葵,而她是阴面。
明笙不能理解她的念念不忘,就像谢芷默不能理解她的潇洒超脱一样。身为闺蜜,在感情的事上她除了能在她每次伤心的时候例行出现以外,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林隽。
他大概是那种,所有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相貌清俊,气质干净,年轻有为又不至于大富大贵到一般人觉得高攀不上。他像是所有言情小说里都会出现的那种男神式的人物,不仅样貌符合标准,而且性格俱佳,在足够的善心外加一点小小的幽默毒舌。
明笙觉得她如果是谢芷默,大概早就拜倒在林隽的光环下好几回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