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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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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罢朝七日。

永乐十七年的盛夏,在外征战一年的镇西候黄昏回国述职。

永乐十七年,金帐汗国的平叛一月也没停过,随着王聪和火真率军入境,平叛效果显著,越来越多的区域掌控在大明雄师的手中。

嗯,因为兵力不足,催生了另外一个军种。

汗军。

这个军种是由大明出钱,招募金帐汗国的勇士组建起来的兵种,作为边缘力量,配合尼格买买提、雄霸、王聪和火真进行平叛和战后治安。

有奶就是娘。

因为待遇极好,汗军的数量在金帐汗国全境的数量迅速攀升,从当初雄霸试探组建的三千人,快速攀升的到了三万。

然后……

大明这边就不敢增加规模了。

三万的汗军,已经对金帐汗国内大明雄师构成了威胁。

不过王聪和火真迅速想到了办法。

派大明将领去领导。

而且必须是有才能的,且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谨防汉人将领欺凌汗军士卒导致哗变,也谨防汗军士卒做偷鸡摸狗的事情,损害大明的声益。

永乐十七年,大明只有在金帐汗国一线还有战事,其余地方,战事全停。

永乐十七年,枕边人、红颜知己的逝世,让永乐大帝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也让太子朱高炽被禁足——作为长子,他必须守孝。

但又因为身份特殊,太子还需要辅政。

所以太子没有去徐皇后的陵前守孝,而是在东宫设置徐皇后灵位,每日烧香礼拜,饶是如此,朱高炽一两年也无法离开京畿。

守孝有几个级别,分为斩衰(音崔,服三年)、齐衰(服一年)、大功(服九个月)、小功(服五个月)、缌麻(服三个月),五个等差,故称“五服”。

明朝洪武七年定制,子为父母皆斩衰三年(这所谓的三年,其实是二十七个月)。媳为舅姑、妻为夫,也皆斩衰三年。夫为妻(父母在不杖),子为出母、嫁母,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齐衰杖期(杖期就是指服一年但要拿拐杖,表示特别哀痛),庶子为生母斩衰三年。

翻译过来,就是为父母(嫡母生母)应该守孝三年,对祖母应该守孝一年,为庶母守孝一年,为兄弟、叔伯守孝一年,为曾祖母守孝五月。

所以朱高炽应该为徐皇后守孝三年,朱瞻基则要守孝一年。

而守孝的不止朱高炽夫子。

还有全国臣民。

根据各个时期的不一样,或者根据天子的旨意,守孝的时间不同,从几十天到几年不等,也就是说,在守孝期间,哪怕是平民老百姓,也不允许嫁娶。

这很蛋疼。

不过朱棣显然没这么昏庸,在他的旨意下,全国百姓只需守孝三月,也就是说,从永乐十七年的夏初到夏末,整个大明疆域,包括中南半岛、奴儿干、亦力把里、漠北,这一大片区域,三个月不会有任何嫁娶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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