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邺城就不与贼朝夕相对了吗?河内上党皆陷落贼手,邺城一马平川,秦贼铁骑朝发夕至!”
“天下坚城,莫过于邺、洛,邺城背靠幽冀兖豫,足以自守,且可与洛阳互为犄角,钳制河内、上党。”
司马炎揉了揉额头。
许昌他肯定不会去的,颍川士族不可靠。
所以只能是邺城。
邺城历经袁绍、曹魏的经营,有金凤台、铜雀台、冰井台三台,异常繁华。
司马炎都称帝了,不可能窝在穷乡僻壤,也没有精力营建新都。
所以邺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秦军虽攻陷上党,但太行山的几处关隘还在晋军手中。
秦军想从河内进兵,则洛阳可以出兵断其归路。
其实邺城繁华这一个理由就足够让司马炎心动了。
现在的司马炎已经不是当初刚刚继位时的司马炎了。
第七百六十三章 还朝
“儿臣恭迎父皇还朝!”太子杨旭带着一众文武官员出城三十里迎接。
场面极其盛大,旌旗车驾绵延三四里,沿途旌旗招展,还有锣鼓随行。
吸引不少百姓随行,十几名手持桃木鸠杖的耆老在道路两旁守望,孩童翘首望着威武的骑兵,眼中放光。
太子身边最近一人,自然是鲁芝。
“诸位免礼,朕在前方无后顾之忧,皆诸位之功也!”杨峥向众人拱手。
众人皆面有喜色,“此臣等本分。”
每一次大胜,百姓眼中的光彩便明亮一分,脸上的自信也多了一分。
以前能穿麻衣就不错了,现在有很多人穿着布衣,整洁许多。
在杨峥的带动下,秦国普遍崇尚节俭。
衣不重彩,食不重味。
上等的绸缎都拿去卖给西域。
因此绝大多数人穿着布衣,看上去略显单调。
不过杨峥更在意的是气质。
人有人的气质,国有国的气质。
整天绫罗绸缎加身,未见的是什么好事。
大秦崛起太快,百姓也就刚刚吃上饭,穿上衣服,没资格奢侈浮华。
太子也是一身布衣,大半年没见,在鲁芝的辅佐下,感觉成熟了一些,脸上的稚气在减少,眼神也变得沉稳许多。
回到城中,杨峥当即下令出征将士轮番休沐。
他们在并州弄了不少油水,回到长安,娶亲的娶亲,置房的置房,或者与亲朋好友聚饮,长安瞬间变得热闹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