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章 清慎勤简(2 / 2)
在这方面,山遐倒是提出了一个构想,那就是主官责任制。一旦出现此类的情况,首先问责主官而不追究具体的僚佐,如果事涉多个机构,则直接追责所有事涉官署最上层的统领主官。
看到这一条,沈哲子便忍不住笑起来,这一条目虽然看起来是问责主官,但反过头来却是督促主官执权而不分授,从另一方面加强主官的权威。
如此看来,山遐虽然执法酷烈,但也并不是一个蠢人,明白大棒和萝卜的道理,加强监管的同时又给主官们以好处。
对于这一点,沈哲子也没有反对的道理,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奉行强权高效的人。他既然选定一人为分管曹署的主官,自然是相信其能力,若连自己份内事务都不能有效处理,其人便是不称职。
虽然如此会造成那些曹署主官的权力过大,但这最起码符合都督府当下的发展需求。维持秩序最后一道保障的军权始终严控在沈哲子手中,在他这一套体系内就算有人权力略有畸大,但也不会翻了天。当然,如果“慎”这一点能够做好,主官权力即便得到加强,也是有限。
他自己就是从江东权斗的烂泥塘里挣扎出来,也更清楚所谓的平衡术看似稳固,但是绝对不适合应对急剧变革的大时代,而且进取力会在这种名为平衡实为内耗的过程中大量消磨。
至于此前要限制监察权,则在于监察与行政本就是两个体系,监察需要的是有节制的自审自视,如果职权太大、过于威猛,会将瑕疵放大,反而不利于整体的发展。譬如在激烈的军事扩张中,太过强调军纪反而是自裹手足。而在和平年代失于监察,那就是自己蒙蔽了双眼。
而且他也要让那些曹署主官们明白,他们的权威来源于自己,想要维持住这一份权威,就必须要紧跟住自己的步伐。集中的权力看似体现在人的身上,但其实还是锁定在了位置上,谁在其位,谁就能拥有这一番权威。
其他的规令,还只是针对某种特定的官场积弊,但这个督责主官的制度,则是直接动摇魏晋官制的一个基础,是从土地封建到权力封建的一个过渡。将主官与僚属置于一个博弈环境中,让他们形成一种有序的角力关系。
总之,除了一些过于苛刻繁琐的条令之外,对于山遐所拿出的这一份书令,沈哲子总体上是非常满意的,并且打算将之作为都督府乃至于覆及整个江东的吏治改革的一份纲领。
从九月初返回镇中之后,沈哲子便一直致力于推行此事。如此一项项重磅改革,自然不能一股脑全推出去,所以沈哲子也是有选择性的从轻到重一点点抛出。
而且为了让这些条令能够更快的普及,更加的深入人心,他也没有选择即刻上马执行,而是先放在馨士馆里交由时流人众进行深刻讨论,以此来探查当下局势的最高接受程度,循序渐进的一点点推动实施。
但即便如此,作为纲领起草人的山遐还是遭到了大量时流的攻讦。不过其人也自有一批拥趸,尤其一些渴进的寒门子弟以及崇尚秩序的时流人士,更是将山遐推到一个极高的声望程度,使得其人不再只有酷吏之名,更被一些人嘉许为再世申、韩。
沈哲子隐于幕后,很有一种守关大反派的成就感,无论这些条令辩论结果如何,他都能够因此获得收获。很多时候有的政策不必即刻施行,哪怕只是能够拿出来公开讨论,其意义便能逐渐体现出来,世风也将受此引导而有所改变。
最起码对沈哲子而言,他风华正茂,且强权在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本等待瓜熟蒂落,而不是一味求急的拔苗助长。馨士馆的辩论再怎么尖锐,也只会局限在学术上的讨论,谁敢逾越这个范畴,那就不要怪他直接出手将之干掉。
话虽如此,但沈哲子也担心背了大黑锅的山遐会被一部分利益被损害的时流暗害,所以不顾山遐那种凛然正气、不惧宵小的气概,直接拨给山遐数百护卫随身保护,确保其人哪怕在出恭的时候都有不低于三个人的贴身保护。
当然沈哲子是不会承认这是他的一个报复手段,让沈大都督没有面子,后果是很严重的。
总之眼下的淮南,是商事萧条、民事井然、政事肃杀、学事沸腾,再加上一点,那就是军事壮阔,继河北再次大捷之后,河洛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谢奕统率洛西王师,在经过长达数月的筹措准备,终于攻克潼关,将战事死死锁定在河洛之外!
入冬之后,另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便摆上了沈哲子的行程,那就是正式取代郗鉴兼领徐州,全面接手青徐军政事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