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 变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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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一鸟在手,饿不死,才能做弓削箭,再捕万鸟。”

“适说的好嘛,矛盾和利益,这个抓住之后分析一下,矛盾不可缓和,将来总要兵戎相见。与其做个有名无实能被贵族逼杀的君,不如先做秦地最大的封君……”

索卢参点头道:“能够想到这一点,看来你们这些年也没少学墨家的道义啊。”

高个之人点头道:“道理是对的,关键是怎么用。民众知道了,他们可以求他们的利;我们知道了,一样可以求我们的利。”

既然之前已经说了,不以道义论对错,索卢参也就没办法说别的,又询问了一些细节后,高个之人又说起了第二步。

“这迁都换地是第一步。第二步嘛,就是置县变法。”

置县变法,正是之前迁都换地的下一步目的。

因为换地之后,新都城附近的土地已经没有大贵族,于是将附近的数百里土地置三县。

编户齐民,统计人口,统计了土地的数量,将直辖的土地分为三县,率先在这三个不会和贵族矛盾冲突的地方进行变法。

统计了人口和耕地数量后,利用税收马匹,从墨家这边购买了大量的铁制农具。

三个县所有的土地,都是归属于秦君所有,于是重新授田,以每户授田大亩百亩的数量进行分配。

那些已有的耕地,先不配发的铁器。

那些授田不足需要垦荒的土地,配发铁器。

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私人私户,但是严禁买卖,而秦君的身份,也就相当于从秦君变为了三县唯一的大地主。

每户分了土地之后,将赋税直接缴纳给秦君,收六取一,用六一税程度进行积累。

虽然六一税挺多,但是相对于之前贵族封地的层层盘剥,民众竟然欣喜万分,以为善政。

以重税遏制商人,实行秦君垄断工商业的政策,利用和义渠等西羌的贸易交换垄断,积累财富的同时,让商人不能够积累财富,将财富集中在秦君手中。

按照户口分配土地,因为正常人口的话,一户人耕种百亩土地已经是极限,没有动力也没有精力开垦更多。

大肆打压商人,土地不能买卖,开垦更多的土地也没有意义,加上按照户口人数征收人头累进税的政策,逼迫分家,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可以保证“依靠农业开垦的原始积累”不可能完成。

严禁迁徙变业,颁布《逃亡法》,任何逃亡到山林的人一旦抓获,立刻贬为奴隶,实行连坐。

严格控制人口流动,也严格控制可能逃亡的方向,以使民众除了耕田之外,难以生存,不得不在土地上劳作。

取缔任何影响农业生产的娱乐活动,禁止人殉,禁止祭河伯,在农闲时候鼓励射箭、习武、角力等娱乐活动,其余活动均为违法,抓住后重罚连坐。

严禁游学风俗,严禁各国的学说在三县内流传,外来的商人可以进行贸易,但如果进行讲学,则要重罚,严禁民众听到其余的声音。

粮食买卖违法,除非秦君亲自收购,否则进行粮食买卖的商人,一经抓获,立刻重罚,同时贬斥为奴隶。

实行手工业统一定价,不得私自转卖,不得让手工业者和商人从农户手中获取高额的利润。

建设直属于秦君的各种作坊,所有在作坊工作的人,不得变业。因为不给他们授田,除了在作坊劳作,别无存活的可能。再加上商人不能买卖粮食,这些人就算有钱也难以存活。

增加商税,使得一些非必要的手工业品涨价才能获得利润,从而使得农夫厌恶商人,觉得商人在坑他们,同时又靠增税让商人很难获利,从而让农夫也别想着去做商人。

实行普遍军役制,按照墨家在泗上的经验,适龄的年轻人在军队服役,而不适龄的则需要服劳役。

强制兴修水利,挖掘灌溉渠。

缴纳的粮食、布匹越多,就能减少服徭役的天数,从而鼓励民众生产。

编户齐民,五户分马匹或是耕牛一头,还有铁器,但是只有使用权,并未实行泗上那种分期赎买归于个人的政策。

一系列的政策说完,索卢参的脸色已经有些难看,高个之人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即便这样,民众的生活依旧比以前好得多,人心振奋,皆呼万岁。你根本不知道在之前,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六一重税,民众竟然都称善政,你可以想想之前。巨子当年曾说,民有三患,我们这么做,是不是也算是利秦国万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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