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他算了下,那时她才堪堪二十岁。
这样巧心铺设的设计感,这样低调却强大的存在感,温锦言不得不承认,在他二十岁时,他是绝对无法设计出这样的作品。
“请不要再扔了。”阮清歌昂起头,倔强地把眼泪吞回肚子里。她蹲下~身,摸到皱成一团的图纸,展开来,哽咽道:“这些都是我的心血。也许对你来说一文不值,可是对我来说都是无价之宝。”
一旁的阮承光见妈妈被骂的狗血淋头,重重地推了下温锦言,伤心地哭道:“温叔叔,你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你果然还是个大坏蛋!我讨厌你!”
“我哪一点说错了?既然玻璃心,就套个坚固点的壳再出来混。真是的!”温锦言带上剩余的设计手稿,离开了。
在车上,他迫不及待地翻阅着她的作品,小礼服、旗袍、真丝裙,一张比一张大气,一张比一张惊艳。他的手微微颤抖,心中更是涌起了许久不曾有过的激动。
在这样一个破旧的民房,温锦言发现了一个天分更甚于自己的天才设计师,即便她是个盲人。
☆、第8章 她的过去
白桦林西餐厅位于江滨最繁华的路段。此刻华灯初上,临窗的位置夜色酣浓。远处五彩的霓色打在温锦言的肩上,衬得他那张脸如星辰般耀眼璀璨。
江乔从包里拿出精致的礼品盒,递给温锦言。温锦言拆开一看,是一个罗盘吊坠项链。他说了声谢谢,收下了。
江乔看出他的心不在焉,询问着:“学长,曹莹的礼服还没头绪吗?”
温锦言置若罔闻。他扭头望向窗外,江面上有夜船曳着滟滟的流光缓缓驶过。“江乔,我遇到了一个女人,一个很特别的女人。”流光落在了他的眼底,绚烂如光明。
江乔心里七上八下,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是看出了她的心思要婉拒她?还是说真的遇到了心仪的对象?不管是哪一种,对于暗恋了他六年的江乔来说,可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江乔迅速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语气欢快地问:“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一个天赋远胜于你,甚至在我之上的女人。”温锦言转过头看着她,感慨道,“想要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只要付出足够多的努力就可以做到。可是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甚至伟大的设计师,必须要有得天独厚的天赋。我的恩师z先生曾说过,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天生的。”
原来还是为了工作。江乔悬在心上的石头安然落地,提着建议:“学长,要不把她招入freya来培养?”
“那个女人的情况太特殊了。”温锦言摇了摇头。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了,他旗下的设计师谁会愿意带一个盲人?
江乔离开后,温锦言又在餐厅坐了很久。他研究着阮清歌的作品,忍不住想,这样的一块璞玉,要是在他的精心打磨下,会散发出如何灼灼的光芒?
助理倪好走过来,把温锦言落在阮家的笔记本放在桌上,立即远离了他。
“怎么?我身上有埃博拉病毒吗?”温锦言又黑脸了。
倪好为难极了,嗫嚅着回道:“不是的。董事长夫人让我以后必须离总监十米远,否则就——”倪好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我是你老板,还是她是你老板?过、来!”温锦言举起笔记本,示意要砸过去。
倪好连忙赔着笑脸小跑过去,坐到他对面,顺便掏出口袋里的奥特蛋和怪兽蛋。
温锦言瞧着那两颗蛋蛋,拧着眉头问:“怎么?小萝卜头还在闹吗?不是让你带肯德基外卖全家桶过去吗?”
“那个小孩可生气了,把全家桶都扔了。他还让我带话给你,让你以后滚——”倪好顿了下,小心翼翼地选择措辞,“让你以后不要来他家了,否则就放狗咬——舔你。”
温锦言捏了捏眉心,继续打听:“他妈妈呢?不会哭成了泪人吧?”
“阮小姐非常平静,什么话都没说,带着狗上班去了。”倪好内心狂吐槽:boss大人居然连孤儿寡母都欺负,简直是丧心病狂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温锦言沉默了一会儿,又问:“调查到了阮清歌吗?”
倪好连忙拿出记事本,汇报着:“她在苏城很有名气,是苏城第一美人。”
听到总监切了一声,倪好在心中腹诽着人家阮小姐确实天生丽质你嫉妒个毛线,嘴上当然不敢这么说。“她外公阮修远曾是苏城织造纺的会长,膝下只有阮蓉一个女儿,后来招了个女婿入赘阮家。阮小姐十岁时成了常香莲和邵渊这对夫妻的关门弟子,继承了常前辈的一身绣技,还有邵前辈的服装设计理念。邵前辈逝世前说过,他这一生最大的骄傲就是这个弟子。”
“那个人称人~肉~缝纫机的国宝级设计师兼裁缝师邵渊?”温锦言暗叹阮清歌的师傅来头太大了,难怪她的基础功打的如此扎实。他做了个手势,示意倪好继续说下去。
倪好又说:“阮小姐十七岁时被马兰欧尼学院破格录取。同一年,出了车祸。失明后,阮小姐就去特殊教育学院学习盲文还有钢琴调律。然后,到了她二十岁那年,发生了一件轰动全镇的丑闻。”
倪好正要讲到最为精彩的部分,温锦言摆摆手,示意他打住。他对别人的私生活向来没什么兴趣,看着阮清歌设计的黄色旗袍,忍不住又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或许她早已成名。
“倪好,从明天开始,每天送四个新奥尔良烤鸡腿堡到阮承光的学校,直到他开心为止。”吩咐完后,温锦言起身,带上笔记本,离开了。
“啊!!!”倪好心中有千万匹的草泥马在草原上狂奔出了上千里。boss啊,既然喜欢小萝卜头,那干吗要惹他不快呢?没听过“别惹小孩”吗?
温锦言开车来到三坊路,远远地望着在路边吆喝的阮承光。他讨厌小孩,却莫名地喜欢小萝卜头。也许是心疼他小小年纪就要出来养家,也许是内疚于次次都将他弄哭,也许是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年幼的自己。
相信世上真的有奥特曼的愚蠢小孩……
——
当天晚上九点,阮清歌下班后路经三坊路,把酥酥放到儿子身旁,拄着盲杖走进附近的一家服装店。
“小姐,需要什么?”老板娘热情地过来招呼。
阮清歌努力将脸偏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说:“我想看下现在最流行的款式。”
老板娘这才发现,这位客人的眼睛里没有丝毫焦距,望着她的样子非常迷茫,视线甚至有些偏移。一个瞎子居然还想“看”衣服!老板娘拉长脸,凉淡地敷衍道:“这里全是现在最流行的款式。”
阮清歌早已习惯这种态度,一笑而过,伸手就去摸。聚酯纤维面料,花纹团纹理,圆领下镶嵌着珍珠项链装饰。泡泡七分袖,下摆雪纺拼接。短裤与上衣是同一种面料,简洁的a字型。
这种可爱的版型配以青春活力的黄色最为合适。她向老板娘求证着:“请问这套装是什么颜色?”
“柠檬黄。”老板娘不耐烦地回道。
阮清歌微微扬起嘴角,往左挪了一步,继续摸去。纯棉布料,娃娃领上点缀着三叶草形状的水钻。翻折的九分袖上搭配着花朵形状的纽扣。收腰设计,腰间绑着一条细皮带。下摆是百褶裙设计。这样淑女的版型配以黑色或红色最为大气。
她正要向老板娘求证,老板娘过来赶客了:“小姐,你不买就不要乱摸。现在的衣服都很娇贵,摸坏了怎么办?不要影响我做生意。”老板娘瞥见门口站着的清贵无双的男人,立即换了一张笑脸,“先生,进来看看吧。”
阮清歌“无视”了温锦言,走进下一家店。这家店的老板娘态度更差,知道她是盲人后直接送客。阮清歌什么话也没说,吸了吸鼻子,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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