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还有四场(1 / 2)
对于勇士这种球队而言,领先14分进入第四节,那和取得胜利没有什么区别了。
但是,湖人队绝不甘心失败
科比尤其不能接受失败
如果这场比赛再输,那湖人队就要被淘汰了,科比奋战了一个赛季,不,应该说奋战了六年,从04年大鲨鱼东游迈阿密,他就一心想要证明自己同样能带队夺冠。
结果,六年了,前三年他一直被太阳队挡在决赛门外,后三年又遭遇了勇士队……
人生能有几个六年?nhaI球员的职业生涯又有几个三年?科比已经等不及了,尤其是想想正在崛起的詹姆斯霍华德保罗杜兰特奥登罗斯们,他就急的发疯
所以,最后一节开场后,尽管知道这一次凶多吉少,可是湖人上下依然斗志凶猛,阿泰斯特给鼻子做了紧急止血,堵着一个鼻塞就上场了。
第四节是勇士的球权,湖人不想输,勇士就想输了?尤其是这场比赛他们是憋着一股闷气在打,如果输了,他们怎么能对得起为了维护他们而被罚出球场的老尼尔森?怎么去反击陷害他们的联盟高层?
老尼尔森坐在更衣室里,脸上表情复杂。
这场比赛的凶险,没人比他更清楚,在联盟已经厮混四五十年的老头子无比了解联盟里的那些猫腻儿。
毫无疑问,联盟希望湖人赢,湖人也确实有赢的资本,这场比赛是他们的背水之战,所以他知道,今天将是一场苦战。
现在,比赛是在洛杉矶举行、湖人上下众志成城、联盟也想捧他们进总决赛,这样天时地利人和,勇士队要赢,无疑是虎口拔牙。
但老尼尔森绝不想输,他要和全联盟争一争。
其实作为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家伙,老头子即使脾气再暴躁,也不会如此不识大局,在联盟让裁判们特意注意勇士队的前提下去和裁判们对着于。
之所以这么做,老尼尔森是主动希望裁判将他罚出场。
这样一来,裁判们将他罚出场,对球员们就不敢再过分,他们的底线就是将勇士的一个主力罚出球场,所以老尼尔森就等于是做了一个主力的替死鬼。
裁判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在西部决赛无理取闹罚出一支球队的主教练和主力。
这样,老尼尔森就等于在与联盟的对抗中占据了上风。
破除了天时,剩下地利与人和。
地利无所谓,勇士队有将任何球场当主场打的能力,他要做的是激发球员们的怒气,这样他被吹出球场,麾下球员们自然将怨恨发泄到了湖人球员的头上。
如此一来,双方都是拼尽了全力,老尼尔森相信,这种情况下是勇士赢。
开场之后,张伯在高位与韦斯特进行挡拆,此后顺势跟进,中投得手。
湖人队的反击也很是凌厉,先是奥多姆上篮得手,随后飞侠再现杀手本色,三分线外本场第五次命中-分
此后比卢普斯指挥勇士加强防守,导致湖人连续2次进攻无功而返。
进攻端,张伯伦不再痴迷内线,而是从外线发起进攻,他再次上演中锋突破造成了加索尔犯规,这样湖人两大内线,拜纳姆和加索尔犯规次数都到了四次。
随后在库里的一次无球跑动中,武贾西奇狠狠的推了他一把,这下子连湖人球迷也不好意思了,勇士球迷全场高喊“技术犯规”,不过裁判看都没看,依然没有进行判罚。
湖人球迷也没有高兴很久,因为裁判们不能无限制的掩护湖人队,尤其是湖人现在比分落后,看样子要挂。
此后抢篮板的时候拜纳姆撑起肘子推在张伯伦的胸前,这个是可吹可不吹的,裁判算是平衡了一下哨声,给了拜纳姆第五次犯规。
勇士队再度将比分差距拉到了14分以上,武贾西奇埋伏在三分线外命中了一个三分,库里毫不客气,立马反击了一刀,在武贾西奇的面前飚中了-分远投。
这样,两队比分依然紧咬在一起,但是湖人队的形势却很不利。
科比拿出了当家老大的气势,他在一个包夹下为球队再添2分,依然挣扎着带队前行。
勇士现在的优势全在内线上,加索尔有四次犯规,拜纳姆更惨,直接五犯,两人都不敢做出大动作,面对张伯伦肆意的勾手,只能用目光进行防守。
武贾西奇再次出手-分,结果库里半路给断了下来,他抢球一路快攻,冲入禁区后将球却转移了出来,三分线外的张伯伦接到球做出传球姿势,将换防上来的武贾西奇给骗开了。
此后,张伯伦跳起三分出手,命中
禅师无奈,再度叫暂停,他现在的暂停对于局势已经于事无补,只是让湖人队苟喘延息。
暂停结束,双方进行了最后的拼刺刀,一度为了球权在篮下杀的人仰马翻。
科比在拿下球后,一个长传直击加索尔,后者篮下2步上篮被伊巴卡直接从空中拉了下来。
韦斯特突破过人,科比横起肘子给顶了上去,直接将疯狗给于成了死狗。
双方的动作渐渐的都大了起来,裁判的吹罚尺度也不得不严厉起来,这样裁判们对湖人的哨声优待就被削弱的很厉害了,因为双方动作力度差不多。
让裁判们好受一些的是,阿泰斯特这个犯罪头子老实多了,张伯伦那一个血帽确实给了他深刻教训丨
在第四节还剩6分多点的时候,拜纳姆再度吃到了一个犯规,他在防守的时候挥手推了起跳的张伯伦一把,这样他集齐了六次犯规,直接被吹下了场。
禅师再次换上姆本加,希望刚果人能用自己的血性创造奇迹。
打姆本加张伯伦更有心得,他不断的奔跑,将姆本加的笨拙劣势展露的一清二楚,只要姆本加跟不上他,他就会选择跳投或者切入篮下出手。
这样,张伯伦在姆本加的头上连砍六分,禅师无奈,只能让加索尔换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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