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好,没有风沙,三川寨中弓箭手站在堡头上,远远就见到马群向寨中过来,连忙去传报,等再走近一些,他们就看到了马上的莫聆风。
莫聆风人小,但是打眼,脖子上的金项圈让日光一照,立刻像是融化了一般耀目,再走近些,就能看到每个士兵的马上都挂着人头。
“是金虏!他们杀了金虏!一、二......好几十个!”
“他们缴获了马群!”
“还有羊群!”
本是一派寂静的三川寨顿时一片哗然。
五名指挥使拥着种家庆站在寨门前,就见马上精悍士兵将人头解下,堆至一起,满面都是得色,只游牧卿双手空空,十分尴尬。
“好!”种家庆大喜过望,出了半口鸟气,伸手一指还立在沙地中的木杆,“给老子挂上去!叫那些狗娘养的看看,敢杀咱们的人,咱们就百倍的杀还!”
他又看那些良马,令后营中人立刻前去相帮,想办法安置到寨子后头去,不要走了一匹,这等良马,于战时就是无价之宝。
莫聆风翻身下马,岔开两条腿,龇牙咧嘴地走上石阶——骑的太快,大腿内侧两块嫩肉全都磨破了。
她一路走到种家庆身前,仰着脑袋道:“种将军,您答应我的话,可别忘了。”
种家庆心情很好,笑哈哈的:“忘不了!不过割人头,不能只割壮年男子,得向金虏学,一网打尽,否则留下活口,后患无穷!”
莫聆风深以为然,点了点头。
种家庆抬起巴掌,想去拍拍莫聆风肩膀,然而低头一看,莫聆风人小个子小,他这一巴掌下去,恐怕会将莫聆风直接拍碎,便收了巴掌,别出心裁的夸赞她:“你这小不点儿,收获倒是不小啊!”
莫聆风因为确实没怎么长个,无从反驳,只能老气横秋地板着一张小脸,以示自己毫不在意,一瘸一拐的想进马房去休息,然而马房已经没了他们的栖身之处。
好在冯范已经得知这一队强兵要归入自己营中,笑的满脸都是嘴,扒拉出了最好的地方,让莫聆风等人住了进去。
莫聆风独自占据一间屋子,迈过门槛,见有门有窗,还有桌椅,就很满意,一屁股坐了下去,脱力地靠在椅背上,闭眼仰头,伸直两条腿,等着吃羊肉,同时暗想:“我怎么不长?”
她长的很慢,一直到元章二十五年——她十三岁时,才真正开始长高,而且长的很快,几乎是每个月都在变化,衣裳一个月一换,膝盖、大腿、腰背上的皮肤都像是要被抻开,还时常感到骨头疼痛。
她忽然就从一个单薄稚气的小女孩,蹿成了一个纤细美丽的小姑娘。
然而在殷南、游牧卿等人眼中,莫聆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她没有长出鼓鼓囊囊的胸脯和屁股,在一群大汉中,还是个小鸡崽子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