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要回失去的三寨之地吧,两朝沿边城池,一切如常。”
“我看过从前的誓书,金虏助良马每年一万匹,咱们助银绢二十万。”
“这一次金虏都打到家门口了,这些恐怕不够。”
“听说莫节度使也会到,不知莫姑娘会不会到,听说她建了一队女兵,无往不利,军中那些男儿倒是不如她。”
“都是蠹虫太多的缘故,若是我去,必定也能驰骋沙场,杀敌凯旋!”
第132章 旁观
邬瑾听到同窗谈论莫聆风时,一滴汗水正从鬓边滑落,顺着下颌,一直滴落进脖颈中,心在腔子里猛地一跳,像是什么东西破壳而出,令他欣欣然。
无关乎莫家的权势,也无关莫聆风在军中的顺畅无阻,只是纯粹的欢喜。
一颗心悄然跃动,和秋风、和千变万化的彩霞一样,都是自然而然的衍化而来,无需半分造作和刻意。
他收拢心花,眺望着张家堡,半晌不曾动弹,直到程廷用力拉拽,才回过神来:“怎么?”
“回去吃饭啊,”程廷悄悄收回手,以免邬瑾发现自己在他袖子上捏出来两个黑黑的指印,“你不累?”
“累。”邬瑾和他一道往回走。
两个学院的学子在挖虫卵时结出了短暂的情义,聚在一起吃简陋的晚饭,友爱了不到半个时辰,又因为王景华争抢热水,刚团结起来的同窗之情立刻变作一盘散沙。
学子们都是年轻人,劳累了一日,还有分分合合的精力,邬瑾回到屋子中,闭着眼睛歇了片刻,铺开纸笔,写了一篇日录。
“元章二十五年七月十八,秋高气爽,捉蝗虫、挖虫卵,整日不休。
山中草木已经被啃食殆尽,意外发现一丛黄豆,已经起鼓,并未遭受蝗虫啃食,莫非蝗虫不喜吃黄豆?
若真是如此,蝗灾之时,可以多种黄豆,避开灾祸。
亦有可能是凑巧,还需多看。”
简短写完,他将日录收在一旁,散了头发,将挽发的木簪放在桌上,簪子上的竹叶他已经雕完,边缘也打磨光滑了。
莫聆风的心,似乎就藏在这些微小的东西里,摸的着,看的到,却难以明悟。
他摩挲发簪,心想莫聆风的一举一动,究竟是有心筹谋,还是真心实意?
他是凡尘俗世中人,自入迷惘,看不破心机,手中捏着这么一点馈赠,就受困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