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我还是去死吧(1 / 2)

加入书签

第二天一早,随着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陆莘缓缓睁开沉重的双眼,猜测自己的黑眼圈一定更严重了。

自打半夜时候李风云突发奇想地要去碧云山寻奇遇,陆莘就再也没法安心入睡了……虽然结婚这么多年,李风云一向乖巧听话,极少忤逆陆莘的命令,但这家伙思维活跃跳脱,实在让人不敢贸然判断他做事的下限所在。

所以基本是彻夜不眠。

转过头,陆莘正准备和丈夫道声早安,却见他呼吸平缓,正睡得安逸香甜。

你这让人彻夜失眠的罪魁祸首居然敢……

霎时间,一股浓墨重彩的滋味涌上心头,陆莘用力地咬紧牙关,又以家传的功法呼吸吐纳,运转真元,稳定神识,才把那复杂的冲动压抑下去。

到了后来,终归是对丈夫的爱意占了上风,想着他不久前才受了重伤,陆莘当然是选择原谅他。

洗漱之后,一边做着早间修行,陆莘一边就考虑起了原始剑精的问题。目前和赵嫣商定的方案,还是以金玉城赵家为突破口,看看能否说动那位骄傲的城主改变主意。

老实说,很难,甚至比和反目成仇的沈家打交道还要难。那位年轻而又精才绝艳的金玉城主,是真真正正的目空一切,根本不把其他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对圣宗还有几分尊重,对三院和七世家的态度可谓骄傲之极。而李家虽然与赵家同为七大世家,但近百年来的确是在走下坡路,并没有让赵家卖面子的本钱。

思前想后,陆莘能想到的唯一的突破口,也就是上一代人的关系了——李天涯曾与赵家的前代家主赵洪文有一段战友情谊,两人共同在边荒混沌区域探险历练,而当时李天涯因为比赵洪文年长许多,修为也更为深厚,多次保护帮扶,让赵洪文记了很大的人情。

之后几十年里,两人时常书信往来论道,关系一直很密切,直到李天涯伤了元神,神智混沌,往来才逐渐少了。但饶是如此,赵洪文仍会每年派人送来温养元神的诸多天才地宝——李家当然不缺这些,却是聊表心意。

陆莘想着,若是能借来公公的面子,向赵洪文求援……不知能否说动现任的城主。当然,这个机会着实不大,因为那位城主不通人情的名声,最早就是通过打压自家人建立起来的……但好歹是条路子,总要走一次再说。

下定决心后,陆莘便认真梳妆打扮——尤其遮了下黑眼圈——给自己打着气,来到了李天涯隐居的云海竹林。

来到那排熟悉的竹篱前,陆莘吸了口气刚要开口,就听身后有人轻咦一声,说道:“陆莘啊?你来找我?”

陆莘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一惊,这一口气差点就爆炸在胸腔里,狼狈不堪地转过头,正看到李天涯那温和慈祥的笑容。

一时间,陆莘有些手足无措:“那个,爹,我……”

李天涯恍然:“哦,对了,零花钱是吧?对对对,又到了每年给温柔贤惠的儿媳妇零花钱的时候了,十万灵石是吧,稍等我找一找。”

陆莘哭笑不得:“爹,不用找了,我不需要零花钱,而且你之前给过我了……”

李天涯愣道:“给过了?我怎么不记得?”说完就皱眉沉思,百思不得其解模样。

陆莘怕他也跟李经纶那般脑浆蒸发,连忙打岔道:“爹,你刚刚是去晨练的吗?”

李天涯摆了摆手:“不练不练,我这把年纪,半截身子入了土,还有什么可练的?而且我神功无敌,再练下去也没意思。”

“……”

李天涯说完,笑道:“我是去遛狗的。”

“遛狗?!”陆莘瞠目结舌,李天涯在云海竹林独居,可从没养过猫狗之类的宠物啊,他从哪儿找来的狗?!

李天涯得意地哼笑,然后伸手提起一条狗链似的绳索:“诺,这是我新养的大黄。”

陆莘目瞪口呆地沿着绳索看下去,只看到一枚晶莹剔透的圆球,拳头大小,其中隐约有道人形的影子在运使着玄妙绝伦的剑法……

“握草!”陆莘实在忍不住地爆了粗口,“原始剑精?!”

李天涯一脸不解:“什么圆石?”

陆莘颤抖着手臂,伸手指着地上的圆球:“爹,这就是,这就是你遛的狗?!”

李天涯眉头越锁越紧:“唔?你不喜欢大黄吗?”

陆莘急道:“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这根本就不是大黄,它是原始剑精啊?!”

李天涯沉吟道:“你是说,大黄这个名字不好听,应该叫原始剑精?唉,你们年轻人总是喜欢这种文青调调……之前我去醉仙楼吃饭,好好一个木桶乱炖,非要起名一统江山,还有那个群英荟萃……”

话没说完,就被陆莘焦急地打断了:“爹,这,这条大黄,能不能送给我?”

李天涯顿时瞪大眼睛:“你要干什么!?”

一边问,一边提起绳子,将圆球抱入怀中。

“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从库房里翻出来的狗啊。”

“谁家的狗是从库房里翻出来的啊!”陆莘简直崩溃,“爹,你要是喜欢养狗,我回头给你找一条更好的,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有。这,这条,能不能先给我,我有急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