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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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少年时所经历的这些政治阴谋和他长年的与世隔绝而又亲情寡淡的深宫生活无疑是一条条噬心的小蛇,它们撕咬着崇祯,并使崇祯在这种命运的无常与超乎寻常的冷漠中,渐渐养成了他一生中典型的人格分裂式的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身为位尊爵重的亲王,自可以呼奴唤仆,形成了他性格中严急而刻薄、既对手下人薄情寡义而又自以为是的一面;另一方面,从小的孤独寂寞和难于主宰自己命运的无奈处境又让他敏感、多疑,从而因内心深处的过分软弱和自恋造成极度的自尊,一意孤行而完全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后来,他在重大关头常常首鼠两端,既怨天尤人又怀疑自我,最后则是毫无主见地把一切交给命运安排。这种性格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也将是灾难性的,何况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帝王呢?

崇祯和他的祖父万历一样,生性吝啬,他小时候用仿影的方式练字,如果纸张较大而范本的字较小的话,他一定会先将纸的一边对齐范本,写完后再把剩下的地方都写满,以免浪费。尽管身为帝王,他无法随意出入于民间,但为了节约起见,他却常派人到宫外去从民间采买物品,然后仔细地询问价格。

这种平民生活方式当然也可看作是节俭和朴素,甚至可以如同我们在歌颂某位大人物只吃红烧肉时那样,把它看作是崇祯皇帝美德的象征,尤其是在奢侈成风的帝王族里,这种节俭大约只有那位嗜好穿补丁衣服的咸丰皇帝差可比拟。但令人沮丧的是,就像咸丰皇帝常常从某位大臣穿的是否是补丁衣服这一些微细节上来断定他是否清廉称职,是否予以提拔,从而导致北京城里出现了旧官服比新官服更贵的荒唐结果一样,崇祯这种近乎于守财奴式的节俭,对于他的中兴,也是致命的一击。或者说,这种节俭有如一剂慢性毒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浸入了崇祯和整个大明帝国的血脉中,并最终引发了一场灾难性和毁灭性的不治之症。

1645年二月十二日,这时的“流贼”李自成已在西安建立了农民政权,他的百万大军怀着必得天下之志从西安出发,此后又从军事要地宣府、大同进逼北京,并相继攻陷了平阳和太原,大明帝国的心脏北京城已指日可下,大明的局势可以说已到了火烧眉毛的窘状。无计可施的崇祯特地召见了吴三桂的父亲吴襄和户部、兵部的官员们,讨论放弃宁远,调吴三桂军队紧急入卫北京。但吴襄却提出,如果让吴三桂进卫北京,大约需要100万两银子的军需。100万银子在毕生俭朴的崇祯眼里,是一笔庞大得令他肉痛的数字。他不能忍受一下子付出这么多的银子,为此,崇祯只得放弃了这一原本还算不错的计划,然后坐困城中。

为了坚守京师,筹饷是一个大事。从召见吴襄之后,崇祯就多次向户部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但此时的大明王朝已是油尽灯灭,国库里的存储竟然仅有区区40万两。户部的官员面对崇祯严峻的责骂也仍然无计可施,而与此同时,崇祯个人的财产却丰厚无比。为此,大臣们反复上疏恳请,希望崇祯能拿出属于他个人的内帑以充军饷。但这无疑像是要崇祯的命,他向大臣哭穷说“内帑业已用尽。”左都御史李邦华大概着急了,也顾不得是否当众顶撞圣上了,他说社稷已危,皇上还吝惜那些身外之物吗?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话已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崇祯却顾左右而言它,始终不肯拿出一分一厘来保卫他的江山。到了李自成攻占北京,从他的宫内搜出的白银即多达3700多万两,黄金和其他珠宝还不在其中。为了节省100万而丢掉了3700万,乃至整个无法估价的万里江山,这本是一笔再简单不过的帐,但自幼聪明好学的崇祯皇帝却到死也没有算清楚。

国库中没有钱,皇帝有钱却不想出,想再杀鸡取卵或是竭泽而鱼地从百姓头上搜刮也已既没有充足的时间,且没有充足的地盘了。这时,崇祯皇帝万般无奈,只得要求文武百官无偿捐助,但天下最富的皇帝对拿钱来保自己的家天下都不乐意,又有几个官员肯拿出他们手里的钱呢?崇祯无奈,只得密令他的岳父周奎,要求他捐10万两,以便起个表率作用。老丈人周奎年岁虽大了些,可对自己的口袋一点也不含糊,你皇上都不出钱,哪里又该我们这些当臣子的出呢?只是这话他敢说出来,而是一个劲地哭穷,声称即使勒紧裤带也只能捐1万两。崇祯认为1万两委实太少了些,你至少得2万才够意思吧。周奎不敢再讨价还价,却暗地里进宫去向女儿求援,于是周皇后背着崇祯给了他5千两,可就是这本身出自崇祯内帑的5千两银子,周奎也只捐了3千两,余下的2千两反成了他的外快。其他后台不如周奎那么硬的大臣们,尽管个个富可敌国,却纷纷装穷,甚至在自家的大门上贴上“此房急售”的字样,表示他们家里已穷得只能卖房子过日子了。自天子到大臣的集体哭穷,这大约是大明王朝上演的最后一幕闹剧。闹剧的导演自然是天子崇祯。

崇祯初年,为了节省帝国开支,他下令大幅度地裁撤驿站,因为他认为驿站的存在,既使来往的官员揩了国家的油,同时还得养大量的驿卒。裁撤的结果是导致大批因失业而无法生存的驿卒纷纷加入了农民起义的行列,在这些默默无闻的驿卒中,有一个就是后来闻名天下的李自成。而崇祯裁撤驿站,据统计,所节约的开支仅仅为30万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皇宫一个月的支出。

其实,崇祯的“节俭”美德不仅是在帝国将亡之时才雪上加霜,从他即位之初到帝国灭亡--也就是他坐在龙椅上的十七年里,他的节俭品德一直像一把无形的剑,将他的帝国砍得鲜血淋漓--他和他的大臣们始终无法建立正常的感情和正常的关系,很大程度上便和这有关。

众所周知,明朝官员薪水之低是历朝罕见的,一个知县的月薪是7.5石,约折价10两银子左右,即使是正二品的尚书,也只不过区区61石,还不到100两银子,但一个官员要想维持正常的开支--远远不是花天酒地,穷奢极欲,这点薪水连杯水车薪也算不上。大清官海瑞生活在比崇祯早几十年的万历年间,他为其母作寿时,只能买两斤猪肉而已,连总督胡宪宗听了也觉得甚是不忍。等到海瑞晚年东山再起,被任命为正二品的南京右都御史时,为了置办一身官服,竟然不得不变卖家产。

在这种超级低薪的前提下,官员们如果不集体贪污受贿,绝对无法生存下去。而明朝的官僚制度,本身似乎对一定程度的受贿是默许的--如地方官员向京官例行的炭敬、冰敬,以及官员出差时成了惯例的打秋风等等均被视作正常。因而在明代,各个州县在征收上交国家的正税以外还得向百姓多征多少钱粮,一个下级地方官每年应该向上司进几次贡,每次的数额大约是多少,都有一定的惯例可循,这本身也已成为明代官僚体制的一部份。

但崇祯除了是个节俭主义者外,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本身拥有丰厚的内帑,然后可以大谈节俭,同时也要求所有官员不但要节俭,而且要廉洁,这本来是一个明君的确该有的品德。但是,理想主者的错误往往是无视现实的可能性而急于求成,急于求完美,崇祯即是如此。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祯本人不清楚帝国里这种集体受贿的深层因由,却简单地企图用儒家道德来约束和要求大臣,屡屡宣讲“文官不爱钱”的古训。这不但毫无作用,反而显得圣上如同腐儒一样不解世事,迂阔可笑。反过来,崇祯则自觉有充足的理由认定手下的官员都他妈是一帮酒囊饭袋,蛀虫败类。君臣关系之紧张,历朝历代大致无过于崇祯年间。

崇祯元年七月,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上疏给崇祯时指出,当今世上,干什么事不用钱?哪个官员又不爱钱?做官是花钱买来的,因此这些官员上任后,为了收回成本当然就得贪污受贿。因此,说到害民,就将这归咎于知府和知县等地方官的不廉洁上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些人没法廉洁。他们薪水极低,而上司却想方设法要勒索,过往官绅要打秋丰,进京朝觐一次至少要花三四千两银子,这些钱又不能从天而降,叫他们如何廉洁呢?韩一良举证说,州县的官员进京,京城的御史和给事中们号称开市,是一个捞钱的好机会。他本人两个月以来拒收的赠金就有500两。末了,韩一良认为,他淡交尚且如此,其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因此他建议,只有严惩少数罪大恶极的贪污受贿者,让大臣们把钱当作祸水,才有可能出现廉洁爱民的情况。

崇祯对韩一良的说法深以为然,专门为这一奏折开了一次现场会,他让韩一良站在大臣面前摇头晃脑地朗读了这一奏折,然后又让大臣们互相传阅,并决定要破格提拔此人,当场就要任命他为右佥都御史。负责官员升迁的吏部尚书一面连连称善,一面却别有用心地说:韩一良所奏一定是有所指的,请皇上命他挑出最严重的贪污受贿案例来,以便以此为例进行重处。

这明明是给韩一良过不去,韩一良本来不过是要在崇祯面前表明他的忠心与干练,又哪里敢真正举出哪个官员贪污哪个官员受贿呢?他只得支吾着说折中所言俱是风闻,并没有一个准确的事实。这下崇祯不高兴了:“难道连一个贪污受贿者你也不知道,就写了这个奏折吗?限五日内奏明。”

五天后,韩一良只得纠弹了几个已被打倒了的阉党死老虎交差,崇祯看出他在打马虎眼,再次令他当着众臣朗读那本奏折,当韩读到他两个月收到赠金500两时,崇祯立即打断他,厉声追问这500两银子到底是谁送的?韩一良推说记不清了。崇祯龙颜大怒,韩一良的右都佥御史没做成不说,还差点丢了命。

韩一良事件的结果是,崇祯越来越对整个帝国的文官系统感到不满,对大臣们的从政能力和品德人格都持怀疑态度,此后,他在用人上总是颇多猜疑,甚至只得自已一个人去干。就像一个勤快的笨蛋总是要比一般的笨蛋干出更多的不可收拾的蠢事一样,一个自以为是而又事必躬亲的专制君主给这个千疮百孔的帝国造成的伤害,远远要大过一个平庸、惰怠、无所事事的皇帝。

同时,纵观崇祯一生,他的内心内心深处肯定怀着一种很大程度的不自信,因此他才会对他人的评价特别敏感,有时候简直就是一种病态。这病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对于身边所有人都怀着一种深刻的怀疑和猜忌。皇帝的这种病态心理在他统治后期尤其明显,往往使得朝臣们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不能自己:如果大臣们表现得平庸无能,这当然会让自以为高明的皇帝十二万分地看不起,其结果肯定无法得到皇帝的欢心;而表现得精明能干却又颇易遭到神经过敏的皇帝的猜忌,以致于让他怀疑大臣们是在看不起他,那样的后果将更为严重。

在崇祯朝的17年里,崇祯一共任用过50位内阁大学士,不论是在明代还是历朝历代,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高记录,六部和都察院的首长更换也同样频繁,走马灯似的令人眼花缭乱:他共用过吏部尚书13人,户部尚书8人,兵部尚书17人,刑部尚书16人,工部尚书13人,都察院左都御史132人。结果换来换去,仍然没有换出任何一个让崇祯满意的官员来。真不知是大明气数已尽,老天故意不让贤臣生在当世,还是崇祯皇帝自己的脑袋出了问题。

朝中大臣走马灯似的换,也许还有些说词,但崇祯对于前线领兵作战的高级将领,同样是怀疑加猜忌,不能不说是兵家之大忌。他先后用过袁崇焕、杨嗣昌、孙传庭、卢象升、洪承畴、熊文灿、陈新甲等人率兵分别同后金以及农民起义军作战,但这些人却几乎没有一个得到了善终。不是被崇祯处死就是孤军被围而无人过问,最后只得坐守孤城被敌生俘;或者是被逼仓促上阵战死。一代名将袁崇焕因为擅自杀了总兵毛文龙,于是被崇祯所疑忌,皇太极仅用了一个从《三国演义》中学来的拙劣的反间计,就使生性多疑的崇祯相信袁真的与后金有密约,立即将其逮捕下狱并凌迟处死。

崇祯的失误还在于他在位之际,总是企图用空洞的儒家道德来约束文武百官,但晚明时期,士大夫虽然满口仁义道德,道德水准却惊人地低下,包括一批名闻遐迩的理学大师。即便是为后人所称道的东林党人,事实上也不是我们曾经认定的那样光明磊落,相反,却往往打着光明磊落的旗号行卑劣下流之事。正如北岛诗中所说的那样:以太阳的名义/黑暗在公开地掠夺。整个社会对于享乐的贪图,拜金主义的风行,官员的贪婪,军队的低能,政治的黑暗与经济的凋蔽,使整个晚明时期呈现出一幅犬儒主义的百丑图。大批高级官员为了保证头上的乌纱,不惜拜宦官魏忠贤为干爹,将这位文盲的生祠建得富堂堂皇,直到称颂其为九千岁,这些事件都深深地说明了我们这个帝国的执政者们到底有多无耻和下作。

当崇祯的道德济世的理念无法实施,而内忧外患反而更加激烈时,他认定“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对亡国之臣有何客气呢?因此崇祯晚年便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阴损刻薄来看待手下的臣子们,“在崇祯执政的最后一两年里,他一直处在对朝臣的刻毒怨恨和对自己怀疑、自责两种情绪中。两种情绪交替在他身上起作用,就表现为一时对朝臣痛下毒手,一时态度又相当温和谦虚。这种双重人格交替呈现的情况不但使得群臣摸不着头脑,也加深了他本人的心理苦痛。刻毒的报复引起进一步的自责,自责刺伤了自尊心,又导致更刻毒的报复。恶性循环,他的心中永无宁日。”(引自著《崇祯帝》)

崇祯在位期间,死于他手下的高级官员共计有:辅臣(相当于总理)1人、尚书4人、总督、督师7人、巡抚11人,侍郎以下的官员则难以计数。到了崇祯后期,一向渴望仕途通达的官员们甚至也认为出相入阁乃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为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因某一件事情得罪这位喜怒越来越无常的天子,转瞬之间从位极人臣到脑袋搬家。

1644年,即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李自成的大军将北京围得水泄不通,李自成派人告诉崇祯,如果他宣布退位,尚可保住身家性命。但这对心性甚高的崇祯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为此,他在这一天下了最后一道圣旨,一方面痛骂诸臣误国,一方面轻描淡写地作了自我批评。最后却无异于痴人说梦似地宣布,他赦免除李自成以外的所有农民起义人员,而如果有谁能将李自成生擒或杀死,则封万户侯。

当天,崇祯还想照例召开御前会议,但已没有大臣到会了。晚上,他知道大限将至,命太监为他和其家人准备了最后的晚餐,酒至微醺,这位风华正茂的皇帝拔出剑来,当场杀死了妻子,在杀女儿时,他长叹道:谁让你生在帝王家呢?然后,他带着一个老太监登上了煤山,从煤山山顶,可以看到北京城外李自成军队的营帐里灯火通明,宵鼓阵阵。明天,他们就要攻城了。崇祯叹了口气,他用衣带草草地写好遗书,遗书中,他再次强调他不是亡.国之.君,只因他的臣子们皆是亡国之臣。

凌晨时分,崇祯恨恨地上吊自杀。

想来,崇祯在临死之时一定会不甘心地发问:为什么我的励精图治换来的却是亡国之悲与自缢之痛?

以崇祯的个人素质和励精图治的志气,如果生在和平时期,未尝不是一位可以忝例于明君之侧的帝王,因为在和平的年代里,崇祯个人的性格虽然有着各种弱点,但却不会是致命的;但他显然生错了时代,在那样一个即将大厦将倾的季世,他的悲剧性格加上他的求治甚急,励精图治只会加快王朝的灭亡。崇祯事实上成了他的祖父万历和哥哥熹宗的替罪羊。尽管他比这两位亲人要英明得多,勤勉得多,但他的祖父和哥哥却可以在宫中花天酒地过一生,他虽说旰食宵衣,却免不了背上亡国者的耻辱。

看来,在独裁和专制的铁幕体制下,如果一个君主本身性格有着各种致命的弱点,那么我们真的不希望他再去励精图治,幻想在他手里天下承平,他哪怕是作一个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昏君,也要比妄图作圣君的后果强得多。一个不理朝政的昏君大不了耗点民脂民膏,而努力想要有所作为的庸君,虽然不近女色,事事节俭,但他带来的也许是亡国之痛。

总之,在君主一人家天下的时代里,崇祯的悲剧其实是从这种体制上就决定了的,不管他是励精图治也好还是宵衣旰食也罢,最后无论如何也是逃不脱亡命亡国的可悲下场。只不过,这一悲剧的源头并不在崇祯身上,而是应由他上溯到三百年前,当那个作过和尚的朱元璋在遥远的南京城里登基时,悲剧的种子就已经埋下了。它的苦果在三百年后成熟,并由这位下种的开国之君的子孙后代来品尝。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历史的无情没法不令人扼腕长叹。

崇祯和皇太极的区别

崇祯勤奋不假,说他不容易也情有可原。但说“只不过运气太差”,未免太过幼稚了。当然,持此说者也不乏其人,新近便有“十七世纪危机论”,大致因为十七世纪亚洲大气状况改变而诱发以稻麦为主食的中国的粮食短缺,明朝经济大受打击,继而诱发政治社会危机。这自然是一家之言,但更多时,我们更应从内部寻找原因,崇祯初继位,诛魏客,扫阉党,意气风发,政治上的顺手使其高估了自己为政的能力,面对自万历以来积下的弊端,心急气躁,望图一朝以清寰宇,这是不现实的。且崇祯传其祖父万历的禀性,为人刚愎自用,刻忌寡恩,对臣下的极端不信任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继位时降座亲拜的四位的辅臣在不到几年的时间内或杀或贬,与当时“唯先生们之言”的誓言背道而驰。

袁崇焕之杀毛文龙,也是情有可原,毛总兵关东,不受节度,不杀此人,袁督师何以令到将行,何以三年平辽?崇祯当时只是温言抚慰,哪有不满之辞?崇祯之杀袁,在于皇太极之用反间计。

不可否认,崇祯确比万历、泰昌、天启帝更为勤勉,还是孟森先生一语中的:“崇祯于万历前非亡.国之.君,而于万历后则必亡而以已!”

崇祯帝之所以失天下而皇太极之所以得天下,惟在用人之得当与否。崇祯帝自毁长城,皇太极化敌为友:袁崇焕身为蓟辽督师,忠心可鉴,崩努尔哈赤于宁远,挫清军劲旅于山海,扬名关外,威镇四海。而崇祯不识蒋干盗书之拙技,轻信宦官乱政之莠言,逮袁下狱,凌迟处死。千古奇冤,何其惨也!至此廷臣无一人可堪边事。洪承畴位居阁僚之尊,圣眷正隆,围李闯于商洛,领三军入关东,折损其半,退守松锦,而为一貂裘所俘。不念庄烈设谯以祭,反以剃发易服为荣,臣节丧尽,明人剜心,至此清廷得一人可安天下!崇祯疑人不用,用人还疑,戮忠直之臣以极刑,祭佞二之臣以盛典,焉能不亡国?比之皇太极,其可夫又远矣!整八旗之武功,开六部之文治,龙兴关外,虎视中原,圣主之为也。而明廷污浊,败绩已现:阁僚无卿辅之相,六部无职司之行,满眼官贪吏虐,主昧臣昏;尽是江河日下,一片狼籍!故明亡清兴,非天定数也,实人之力也。信夫!

明朝的皇帝有多大权力

从明代起,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可是,这只是明初形势下,明太祖带有个人特点(如权力欲极强,猜疑心重,统治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等)所采取的措施。作为制度,后代不具备这些特点的皇帝是没有能力,也不愿意照样执行的。可是“祖训”又不便公开违背,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改造,内阁制度便逐渐形成,以一种新的形式起着限制君主独断专行的作用[28]。

我们知道,明代内阁诸大学士,和以往宰相不同,在制度上始终没有监督六部、百司执行皇帝诏令之权。直到明末崇祯年间,一些阁臣为推卸责任仍在说:“昭代本无相名,吾侪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明史》卷二五七《冯元飙传》)。清代官方著作《历代职官表》也说:“内阁职司票拟,其官创自明初,原不过如知制诰之翰林,并非古宰相之职”(卷二内阁表下案语)。这些话并不错。这正是明太祖这个历史上个别杰出人物废宰相后,给后代政治制度所打上的深深烙印。可是由于限制君主独断专行这一历史总趋势不可遏止,后来的君主和臣属自觉不自觉地逐渐把内阁塑造成了实际上代替宰相的机构。其权力和特点如下:

第一,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皇帝权力的限制,超过了过去的宰相。所谓票拟,便是代皇帝草拟各种文书,大量是关于六部、百司各类政务奏请文书的批答。它可以是先与皇帝共同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草拟成文字[29],更多的是内阁先拟好批答文字,连同原奏请文书一起送皇帝审批。由于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到[30],特别是过去(如唐宋)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有中书,有门下,有翰林院,比较分散,明代全都归口于内阁[31],这就给大多数中主单纯倚靠内阁票拟,自己可以不怎么关心政事,提供了极大方便。其结果便是:表面上宰相废去,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实际上多半依靠“票拟”定夺,皇帝的意志和权力受到内阁诸臣极大的左右限制。如果说儒家的“君逸臣劳”要找一种理想模式的话,那么明代内阁票拟便是这种模式[32]。

《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孝宗时与李东阳、谢迁俱在内阁,“三人同心辅政,竭情尽虑,知无不言。(孝宗)初或有从有不从,既乃益见信,所奏请无不纳,呼为先生而不名”。武宗即位,刘健等提出几条压制近倖的办法,“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谓‘……所拟四疏,(自信正确),不敢更易,谨以原拟封进’。不报,居数日又言……(表示既不批准票拟,便求退休)。帝优旨慰留之。疏仍不下。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因再申前请。帝不得已,始下前疏,(仍未批准,而是)命所司详议。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东阳、谢迁继之,帝皆不许。既而所司议上,一如健等指,帝勉从之”。这是内阁经过斗争,终于将自己意志强加诸皇帝的例子。明武宗是个十分任性的人,为什么他不行使至高无上的皇权,迳直否决刘健等的票拟呢?就因为发展到明中叶,一般情况下如同孝宗那样,照批票拟已成惯例,要想否决,便得提出理由;武宗又提不出理由,于是便只有拖。拖来拖去,被迫批准。

《明史》卷一六八《陈循传》:在比孝宗还要早的景帝时入阁。“帝欲易太子,内畏诸阁臣,先期赐循及高谷白金百两,江渊、王一宁、肖鎡半之。比下诏议,循等遂不敢诤(而遵旨票拟)”。为什么景帝更易太子要向阁臣行贿,而不迳直行皇权决断呢?正象武宗一样,就因为缺乏理由,所以害怕阁臣不同意,拒绝拟旨。现在景帝虽达到了目的,但那是由于阁臣腐化怯懦,未尽到职责,属于另一问题;而行贿本身,却正足以说明内阁和票拟确是对君主的独断专行,胡作非为,起着很大限制作用的制度。明末冯元飙曾针对一些阁臣自称只供票拟,不是宰相,以推卸责任的话,批驳说:“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明史》本传)。这在一定意义上,是符合事实的。

第二,由于票拟是下达皇帝诏令的正常途径,所以明代内阁限制皇帝滥下手诏、中旨的斗争,更加制度化。当时一般的做法是:各类文书全归口于内阁票拟,疑难者由皇帝召阁臣一起商议决定;但必要时皇帝也可在禁中主动提出自己关于政事和用人的意见,通过手诏、中旨(或宦官传口谕)下内阁票拟。对于这类手诏等,内阁可以奉行,也可以拒绝,全都合法。《明史》卷一八一《徐溥传》:入内阁。孝宗弘治五年,“中旨”给一革职者复官,溥等言:陛下“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意即全都通过正常途径由内阁票拟),倖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八年溥等又言:“数月以来,奉中旨处分,未当者封还,执奏至再至三,愿陛下曲赐听从……”。“奏入,帝嘉纳焉”。同上卷一九○《杨廷和传》:世宗以孝宗侄、武宗堂弟身分嗣位,欲崇亲生父(兴献王朱祐杬,已死)为“皇”,群臣反对。帝召阁臣杨廷和等,“授以手敕,令尊父母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说明理由后曰:“臣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诏”。世宗坚持己见,“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廷和因乞退休。继任者蒋冕、毛纪继续不肯奉行旨意,毛纪且上言曰:“曩蒙圣谕:国家政事,商确(榷)可否,然后施行。此诚内阁职业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迩者大礼之议(即崇兴献王事),平台召对,司礼传谕,不知其几,似乎商确矣,而皆断自圣心,不蒙允纳,何可否之有”(同上卷一九○《毛纪传》)。这是指斥世宗口头上表示与内阁商量,实际上拒绝众议,独断专行。

就在这僵持过程中,有一进士张璁上疏支持世宗,提出一套应尊崇兴献王为“皇”的理由与历史根据,“帝方扼廷议,得璁疏,大喜曰‘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亟下廷臣议”(同上卷一九六《张璁传》)。后又有人支持璁议。以此为,经过讨论和施高压手段(给抗拒者廷杖等),世宗达到了目的。可是从此事也可看出,当张璁议奏上前,世宗虽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却不敢硬性贯彻个人意志,独断专行,原因就是他理由和根据不足,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是否违反儒家经典、礼制、祖训、故事,而这些正是内阁和大臣借以限制皇帝独断专行的法宝。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越长,这类法宝积累的也就越多。在尊崇兴献王这事上,如果没有张璁等议,世宗光凭手中皇权,是很难胜利的。而且即便有了张璁等议,拒绝中旨的斗争此后差不多又延续了两年多。这就足以说明,明代皇权受内阁、廷议的限制何等之大了。

也正因如此,在此之后,应信用内阁、而不应滥发中旨的意见,仍接连不断,没有一个皇帝在原则上加以拒绝。同上卷一九六《夏言传》:世宗时上疏言:“今陛下维新庶政,请日视朝,后御文华殿,阅章疏,召阁臣面决;或事关大利害,则下廷臣集议。不宜谋及亵近,径发中旨。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绝壅蔽矫诈之弊”。“帝嘉纳之”。所谓“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等于说皇帝的决定要经过内阁讨论同意,方得实行。同上卷二四○《叶向高传》:熹宗时复入阁,疏言“臣事皇祖(神宗)八年,章奏必发臣拟。即上意所欲行,亦遣中使传谕。事有不可,臣力争,皇祖多曲听,不欲中出一旨。陛下……信任辅臣,然间有宣传滋疑议,宜慎重纶音,凡事令臣等拟上”。“帝优旨报闻”。这条材料和上面夏言疏文精神完全一致,而是用事实证明了这一制度的存在。

当然,由于君主拥有至高无上权力,各个君主的性格并不相同,每届内阁成员又各有特点,所以君主与内阁矛盾后,越过内阁,迳发中旨处理政务之事也不少。如同上卷一八一《李东阳传》:武宗时在内阁,“帝欲调宣府军三千入卫,而以京军更番戍边。东阳等力持不可,大臣台谏,皆以为言。中官旁午(向内阁)索草敕,帝坐乾清宫门趣之,东阳等终不奉诏。明日,竟出内降行之”,即其一例。然而另一面从此例又可看出,处理政务的正规途径应是通过内阁,所以才会发生中官旁午催促,武宗亲自焦急督阵的情况,只是由于不得已,第二天才下内降,而东阳等拒绝中旨,安然无恙,也是合法之证明。《明会要》卷三十《职官二》:万历末,帝“遣内使至工部侍郎林如楚私寓宣敕旨,以奉御汪良德奏准修咸安宫也。辅臣言‘明旨传宣,定例必由内阁下科臣,然后发钞。若不由内阁,不由科发,不经会极门(紫禁城南部通往内阁之门),不由接本官,突以二竖传宣(中旨)于部臣之私寓,则从来未有之事。向来(如君主)建议诸臣,以旨从中出,犹且虑之,况臣等竟不与闻乎?’不省”。这就是说,不先经票拟的中旨只是皇帝个人意见,随意性大,容易出错(故“犹且虑之”),所以早已定例必下内阁,由内阁决定是否奉行。奉行,则通过六科给事中,依正常途径下达;不奉行,大概便得封还中旨。不经内阁,皇帝迳下中旨传宣部臣执行,则是违例的。由此可见,明代皇帝虽有时迳下中旨处理政务,似乎由他独断专行,实际上并不合乎惯例、制度,皇帝自己心理上大概也得承受很大负担,怕成不了“明君”,所以明神宗对阁臣的抗议,只得以“不省”了之。反过来也就证明,一般情况下,必得受内阁的限制。

第三,和内阁相配合,还有六科给事中也在制度上直接起着限制皇权的作用。按给事中唐宋本属门下省,金废门下省,明初设六科(吏、户、礼、兵、刑、工)给事中,成为独立机构(清改隶都察院)。其重要权力之一就是:皇帝所下中旨,内阁未反对,草成敕诏;或内阁票拟,合皇帝心意,批准执行,都得再发至给事中处详审。如以为有害整个统治利益,同样可以封还诏书(《明史》卷七四《职官三》)。同上卷九《宣宗本纪》:“谕六科,凡中官传旨,必覆奏始行。”前面已讲,覆奏约始于北魏、北齐之际,宣宗此谕实际上某种程度也是对君主自己专权的一种限制。《明会要》卷三七《职官九》:嘉靖年间,“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中旨)批答稍误,(迳下六科),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33]。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同上卷二一五《骆问礼传》:上疏穆宗,“言诏旨必由六科诸司,始得奉行,脱有未当,许封还执奏”。证明此制一直存在。这样,除内阁外,便又多了一重对皇帝独断专行之限制[34]。

通过以上三点,便可看到,在明代,表面上废去宰相,君主独断专行更加厉害,实际上发展的结果是,君主行使权力时在制度上受到的限制比过去更大,想要独断专行的困难更多了。

必须指出,以上都是就集中了地主阶级统治经验的制度规定而言,实际上在执行中这些制度总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偏颇,甚至极大偏颇。就明代说,这种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皇帝往往不上朝。本来按祖制他们应该“无日不朝”,甚至一日再朝或早、午、晚三朝(参《大学衍义补》卷四五)。可是由于贪于逸乐,照办的时候很少,如明神宗甚至二十年未上朝[35]。皇帝逐渐对内阁票拟也懒于审批,而让身旁宦官“批红”,致使有时大权旁落。这是明代的一个秕政。但有些著作过于夸大了这一秕政,似乎明代内阁等制度全受宦官操纵,“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明史》卷七二《职官志序》)。这基本上不符事实。因为内阁票拟从明成祖以后逐渐形成,贯穿于明亡前二百多年,从不间断,而宦官之掌权,则要视皇帝是否委任而定,并非制度。如世宗在位四十多年,不但未曾委任,而且制驭甚严[36]。同时即就批红言,按规定只能遵照内阁“票(拟)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37],执笔者等于一个謄录人,并不允许掺杂个人意见。这一情况,正好是前述皇帝意志受内阁限制的一个具体反映。只有少数几个宦官,得到皇帝特殊宠信,对票拟之审批发生影响。可是其中能算上毫无顾忌,任意改动票拟,甚至另行票拟者,只有武宗时的刘瑾(由正德元年至五年)和熹宗时的魏忠贤(由天启元年至七年)[38],加在一起不过十二年。这和二百多年的内阁比时间很短,因而应该承认,整个明代在政治上起主要作用的是内阁等政治制度,是内阁的票拟,而宦官造成的偏颇,则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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