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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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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就是盛德仙君!

到了熟悉的地盘,刀疤迈着修长的四条腿领路,时不时用眼神示意白清欢看向某处——

譬如古朴开裂的青石板山阶,再譬如野蛮生长的荒草野树,又譬如此刻那座四面透风的寥落剑庐。

果然不是荒山,还是有点东西的。

可惜东西不多。

白清欢推开门闩,屋内倒是整洁,无半点尘埃杂物。因为拢共也就正中摆了一张打坐的蒲团,其他便是连桌椅也无,有一瞬间,白清欢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那艘破烂云舟上。

不对,云舟上的虽然老旧,但那怎么也是万宝阁的好东西,段惊尘这里的却只是凡物!

刀疤跟着进了屋,已经熟络的走向蒲团,转了个圈,懒洋洋团缩在蒲团上了。

白清欢:“……”

原来唯一一个蒲团还是狗的!

那一瞬间,白清欢脑中已然浮出一连串逻辑合理的推测。

山村少年生来身份低鄙,被修真世家掳了当剑奴,期间各种磋磨折辱与恶意几乎不曾停歇过,在那些生于锦绣富贵之家的天之骄子眼中,剑奴岂不就是贱奴吗?

他是生锈断裂的残剑,是炼废无用的丹药,是无人问津的一粒尘埃,所以他们欺他辱他,即便他后来成了天之骄子,成了青霄剑宗的盛德仙君转世,可在那些人眼中他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家世背景依仗,平白走了狗屎运的幸运儿罢了。

当鄙弃中多了嫉恨之后,段惊尘的处境也就更加艰难了。

推论结束。

白清欢表情莫测,倒不是心疼段惊尘,而是想到自己现在就是这样一位悲催到堪为话本男主的少年仙君,她背上感觉有蚂蚁在爬。

不能忍。

她成为段惊尘是来享受当祖宗的快感的,不是来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

白清欢:“刀疤。”

细犬缓缓抬头,纳闷看着她。

“这地方狗都不住,我们走。”

刀疤抬起前爪指着自己的狗头,眼睛睁大拷问她。

“汪?”我不是狗?

白清欢不曾有过狗友,听不懂剑灵的狗言狗语,所以只是利落转身就走。

刀疤不解,还是老实跟了上去。

她自芥子囊中取出天倾剑,出鞘,提着剑带着狗走出这座荒山,又沿着来时原路折返,最后停在了青霄剑宗最中心处。

白清欢双手握着剑柄,将剑插在地上,自己则是抬头眯眼,肃然看着正前方那五座几乎直直穿入云霄的主峰。

有几名弟子认出了那边提剑而行的人,不由窃语:“那是段师祖吧?听闻师祖受伤了,怎么今日还带着剑杀气腾腾出来了?”

“不知道啊,想来又是到了找庚金峰主切磋的日子?”

“啊?段师祖又要去揍……啊不,是去找我师伯了?诸位慢走,我先回去给师伯递个口风!”

“别急啊!他去的好像不是庚金峰,是甲木峰!”

甲木峰峰主,林儒风,渡劫初期修士,使得一手精妙绝伦的木系剑术,剑风看似绵软柔和,实则重意不重力,最擅长借力打力。

其峰主人如其剑,也最擅借力打力。

说来也巧,两人都是万宝阁顶层的常客了,阁内顾及两宗关系,特意将两人的固定位置安排得相隔甚远——但是远得就那么巧,正好遥遥相对,白清欢一抬头就能看到那张贱笑的脸。

林儒风这厮很是卑鄙,每每白清欢有欲拍下的宝贝,他都要不动声色跟着抬价,非要让她多付出几万乃至几十万灵石才收手。

她白清欢心胸宽广从不记仇,不过是记性好,所以记得林儒风让自己损失合计有二十二万零七百灵石而已。

如今,是时候来收利息了。

白清欢冷笑,提着天倾剑便上了甲木峰。

峰上木系灵力极其充沛,道旁奇珍林木繁多,在寒冽的北灵洲竟然也如春日枝叶茂盛。

白清欢想起段惊尘那座荒山上焉了吧唧的枯树,抬头,锁定了峰顶楼阁之间生得林盖如苍翠天幕的最高那株灵木。

同为木系修士,她当然认得此物是天梧树,据说是盛德仙君还活着时从仙庭移栽到青霄剑宗来的。

这不就巧了吗?

她扬了扬天倾剑,在一众甲木峰弟子错愕茫然的眼神中一步步走到了天梧树前,开始熟练地估算起此树的根茎深度。

林儒风听弟子报讯出来时,脸上还带了费解。

段惊尘平时便是露面也是往庚金峰去,今天怎么来自己这儿了?

不过他见人还是先露出平时的温和笑容,揖手行了个礼:“原是小仙君来了,不知今日来甲木峰是为何事?”

“昨夜偶然入梦,竟忆起一些前尘往事。”白清欢眉头紧皱,缓缓开口:“我梦到了盛德仙君……不,该是前世的一些画面。”

这话一出,林儒风也怔住了。

说实话这未免太荒唐了,盛德仙君死了三千年了,即便真是转世,那中途怕是也转过上百回了,怎么偏偏就梦到当仙君那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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