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前尘往事
马思晴重生后,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时光。
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张小娥从收养她的那一天起,就打着一副好算盘。
因为她是弃婴,张小娥在丹江河边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襁褓里有一千块钱跟一个质地通透的玉坠。
包裹马思晴的襁褓一看就很精致。
张小娥猜测,这兴许是哪个有钱的人家的姑娘与人私定终身生下的孩子。
结果因为门第关系无法结婚,又不能让家里人知道孩子的存在,才弃养了。
丹江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样的事儿她已经听到好几回了。
襁褓里有马思晴亲生母亲留下的一封信。
信上写着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带着孩子,恳求捡到孩子的恩人帮忙抚养。
十年之内必回来认亲,到时候还会以重金酬谢。
看到一千块钱,张小娥就走不动路了。
又加上她结婚好几年了没有孩子,就把马思晴抱回了家。
结果张小娥把马思晴养到五岁的时候,她的肚皮忽然就挣气了,连生三胎,一对龙凤胎,两个儿子。
那一千块钱,让张小娥过了几年舒服日子。
有了亲生孩子之后,张小娥对马思晴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
六岁之前的生活,马思晴几乎记不得了。
但是六岁之后的每一桩,每一件,马思晴都记得清清楚楚。
马思晴六岁的时候,张小娥就要求马思晴做家务了。
东北的冬天,零下十几二十度的天气,马思晴小小的年纪,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还要帮着张小娥照顾孩子。
动作稍微慢一点,或者是干活出了差错,马思晴总会遭到张小娥的毒打。
那个年代,生活本来就艰苦。
林富贵虽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资根本不够养活一大家子。
林富贵有三个儿子,工资四十块钱,每家只能给十块。
马思晴生母给的一千块钱用完之后,林得胜也丢了工作。
林得胜本来有一份在供销社搬运货物的工作,可是因为他顺手牵羊,作风不好,被开除了。
七年过去了,马思晴的亲生母亲也没有回来认孩子。
张小娥天天骂马思晴是拖油瓶,赔钱货。
家里的肉,轮不到她吃。
家里的活,全是她干。
至于读书,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亏马思晴在七岁的时候,偶然间认得了干校的一个老头,那老头有文化,马思晴有时间就去帮老头跑个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