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7章

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不过既然马思晴已经结婚了,可以留五块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二,姚家需要给林春花林春华安排了工作。

林春花林春华是一对龙凤胎,是张小娥把马思晴捡回来五年之后生的一对龙凤胎。

姚家等了好几年,终于有人肯嫁给姚国柱,虽然条件苛刻了点,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那两个条件。

而张小娥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女得到工作,花了点钱,给林春花跟林春华俩改了出生年月日。

从十六岁改到了十八岁。

林家没有收彩礼,用养女马思晴的婚事从姚家换来两份铁饭碗的工作。

姚家那边,闫萍以死相逼,让姚国柱与马思晴领了结婚证。

张小娥则是哄骗马思晴,结婚之后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

马思晴想逃离林家,嫁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她答应了领证。

结婚那天,姚家大摆宴席,向丹江人宣布,姚国柱结婚了。

宴席结束后,张小娥与林得胜怕马思晴不就范,就把马思晴绑了,扔在了婚房的床上。

姚国柱也被灌了点酒,正躺在床上睡觉。

闫萍与张小娥从外面把门锁住了,让他俩待了一晚上。

想着生米煮成熟饭,马思晴跑不了,姚国柱也要负责任。

哪里知道,姚国柱确实碰了马思晴,可是,却不是占了马思晴的身子。

而是绑住了马思晴的手脚,用皮带,抽得马思晴浑身是伤。

在门外的张小娥跟闫萍听到马思晴第一声哭腔喊出来的“好疼”,两人对视一笑,就离开了马思晴的房门口。

哪里知道屋里是另外一番光景。

姚国柱抽打着马思晴,嘴里还骂骂咧咧。

“你这种骚货,就是送上我的床我都不稀罕。打死你,叫你跟我结婚,我要打死你。”

马思晴的新婚之夜就是这样度过的。

姚国柱是个变态,还是个聪明的变态。

他知道打人不打脸。

马思晴身上的伤,只会出现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后背、屁股、大腿、小腿、胳膊。

打骂完之后,姚国柱自行睡去了,马思晴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

那夜可真冷啊!

即使马思晴重活一世,也还能感受到那种彻骨的寒冷。

第二天早上,姚国柱早早去上班了,没有喊马思晴。

马思晴醒来的时候,闫萍又是一阵骂,所有肮脏的词语都用上了。

马思晴觉得不可思议,闫萍的嘴竟然比张小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